霍景霆揉了揉她的头发:“大概再过不久,离辰就会回来了,带着路家大小姐一起回来。”
刚刚睡醒,脑子还不大清醒的沈容问:“为什么?”
霍景霆笑了笑,按他今晚所梦到的,应当是已经发生了的事情,是过去,既然过去都已经改变了,轨迹也应当变了。
离辰他们的命运也应当是变了。
霍景霆没有猜错,在他们的闺女一周岁的时候,离辰回来了,除却沈容和霍景霆,所有的人都似乎觉得是理所当然,就是早应该在二十几面前就应当死了的路司若也出现了。
唯一不变的是,这几年离辰都有在未央城,参与过曾经参与过的一切,只是路司若在这段时间都未在未央城。
第九十三章路遇夫妇
入了夜,朝暮殿挂起了灯笼,光辉洒满了整个庭院,但依然是冷清得让人心生孤独之感。
把宫人都屏退了下去,路芸暮坐在梳妆台前,拉开了抽屉,拿出了抽屉中的一个小瓷瓶,放在掌中看了许久。
烛火快燃尽了,还在看着,但目光没有焦距,想的却是别的。
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公子玉的?或许是在第一次抓弄他,他云淡风轻面对那时,又或许是从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她就看上了他的皮囊,这份喜欢随着时间越来越深,感情越深被拒绝得也彻底,她说过会服用离辰给她的离思,去忘却对他的感情。
但如今……她却想反悔。
最终还是把瓷瓶放回它原来的位置,关好了抽屉。
她自小性子就倔,连离辰都说她的性子最像她那素未谋面的姑姑,一样的倔强。
遇到困难,她从来不会逃避,这次也不会。
有些回忆或许是苦涩的,可她不后悔选择记得自己喜欢过这么一个求而不得的人,能拿得起放得下的感情,那便说明不够深,当真正拿得起放不下的时候,方是用情至深。
以前她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在求而不得的感情上面死皮赖脸,那是因为他们是真的喜欢。
她喜欢公子玉,本身就是一件没有错的事情,他孤家寡人一个,她即便是追求了又如何?只要是他还未成家立室,就没有人能说她是错的,她不过是想得到自己想要的。
想通了,陆芸暮对着镜中的自己露出一抹淡淡的微笑。
公子玉,只要你一日还未成家,那我便会用尽办法来攻略你。
陆芸暮一直以来就不是个轻易认输的人,从来都不是,甚至可以说是一个狡猾的女子。
在抽屉上了锁之后,便朝寝殿外喊自己的贴身宫女:“如意,给我备笔墨。”
“喏。”
备好笔墨,陆芸暮细想了半响才落笔,在绢布上写好内容之后,放入细竹筒之中,交到了如意的手上,吩咐道:“让人把这信送到渭北王府世子的手上。”
“小姐为何要写信给渭北世子?”如意打小在陆芸暮的身边,可谓是半个玩伴,胆子自然也比普通奴才要大。
陆芸暮敲了敲她的脑袋,勾唇一笑:“自然是给渭北世子送情书。”
“啊……?那、那楚国的信候君呢?”
陆芸暮皱了皱眉,狐疑道:“他与我有什么关系?”
如意:……
整个王宫中的人几乎都知道小姐你对信候君有意,只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小姐你还问信候君与你有什么关系?
“得了,别说有的没的了,快把信送出去。”
如意摸了摸被敲的头,喏了一声,表情很是诧异。
小姐真的很奇怪,很奇怪……
看着如意把信件拿了出去,陆芸暮露出了一个自信的笑意。
希望她这一招故擒欲纵会对公子玉有用。
常言道,送上门来的,远没有得不到的挠心挠肺,大抵是她之前太过于主动了。
………………
陆芸瑶与魏枫大婚很是仓促,比当初魏王与霍大将军成婚还要仓促,从魏枫提亲到魏王赐婚,再到现在大婚之日,不足一个月的时间,谁都知道大梁六公子这是想要先斩后奏。
先把人给娶了,即便到时候梁王再不高兴,也总不能悔婚吧?
若是这女方是个没身份没地位的,悔婚定然不是问题,但这女方是大魏魏王亲封的公主,即便是嫁过一次人……自然这不算,所以这婚并不是那么好悔的,况且与大魏联姻,也是百利无一害。
出席二人婚宴的,大梁只有几个使者,其余都为女方的亲朋好友,再者就是大魏的官员诸侯,也包括了作为质子留在未央城的公子玉。
沈容早就让公子玉回楚国去了,但他不知怎的,说要等魏王诞下小太子的时候再回去也不迟,朝中官员都怀疑霍大将军会黑着脸把人赶回他的老巢,毕竟他们家的大王生太子,与他这个楚国人有什么关系?
但最终公子玉还是没有被霍大将军赶走,这让文武百官有些匪夷所思。
婚宴热闹,作为新郎的魏枫似乎极其的高兴,一直不停的喝酒,不管是谁敬酒,都喝上满满的一整碗。
陆芸暮见此,叹了一口气,有些可怜他,看上谁不好,偏偏看上了她的姐姐,也不知道他这心脏是否能承受得了她姐姐的癖好与聪明才智。
她向来不天不怕地不怕的一个人,都害怕她姐姐,看起来是那么一个温柔贤淑,善解人意的好姑娘,但……
根本就是个笑里藏刀的,捅你刀子的时候,都会让你怀疑是不是出现幻觉了。
为魏枫默哀了半响,视线一转,只是从公子玉的方向一扫而过,目光并未在他的身上停留一刻。
许是最近流言传得沸沸扬扬,又或者是向来主动的路芸暮对公子玉视若无睹,让公子玉心生怀疑,多看了几眼似乎有所不同,却又说不出来哪里不一样的路芸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