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莎兰市。
一个普通居民的房屋,成为雇佣兵的临时基地。
隔壁屋传来微弱的哭声和痛苦的呻吟。
“让他们安静点。”首领闭着眼,下达命令。
一名雇佣兵走到了隔壁屋,伴着几声短促的枪声,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
屋内的气压变得更低了,彻底安静下来,没有人开口说话。首领仍闭着眼,一把锐利的飞刀,在手指间快速的旋转。
“我以为你们是专家,杀人的专家。”
首领终于睁开了眼睛。
“可就是一个没有枪、没有防弹衣的普通人,在你们重重包围下,竟然顺利的逃走了。对了,我差点忘记,他的腿还受了伤。”
冷冰冰地视线,扫视着在场的雇佣兵,他把飞刀狠狠刺进木桌。
“我真不明白金并老大为什么花钱雇你们?还是说他觉得你们太没用,想通过这次任务,把你们这些废物彻底淘汰——放心,抚恤金会给足的。”
“闭嘴吧,靶眼。”
站在最角落的男人站了出来。“我们跟着你行动,这不代表,我们就真的服你,是你的手下。我们是看在金并和佣金的面子上。”
没错,他们并不是靶眼的手下。
他们是金并——这位美国黑道帝王——雇来干活的,最初他们接到的任务,就是前往日本,将那个手提箱,安安稳稳的带回美国。
这本来只是一个简单到有些无聊的运输任务。
直到那个神秘女人出现前。
她就像一个恶灵,一个人,一把枪,将这群经历过无数生死的男人,逼到了死角。
一周前的战斗中,他们死了八个人,全是被一枪射爆了脑袋。
靠着第九名同伴的牺牲,他们找到了女人藏身的狙击点,恐惧和仇恨驱使下,他们冲了过去,发誓一定要把她撕成碎片。
可抵达时,等待他们的是一枚毒气弹。
又死了近一半的人。
剩下的因为携带了防毒面具,幸运的捡回了一条命,但那个箱子也被女人拿走了。
这个消息传回到纽约后,金并愤怒的砸碎了桌子,并派出了手下最出色的杀手,过来收拾残局。
这个杀手,就是靶眼。
靶眼有着超乎常人的投掷能力,任何可以掷出的东西,在他手里都是最为危险的武器。不仅如此,他还是格斗专家,精通各类冷热兵器。
横向对比起来的话,他跟神盾局的鹰眼很像,只不过他更偏重于单纯的刺杀,而鹰眼的情报探索、问题处理能力更强。
靶眼得到的命令只有一个:杀了那个女人,然后把箱子带回来。
“放心,蠢货们,我会让她付出应有的代价。”
抵达日本的第一天,靶眼把残存的雇佣兵聚集起来,看着他们不屑的说:“至于你们,只要把我安排的事情,做好就够了。”
然后,就是长达一周,跨越了小半个地球的追捕行动。
同样都是最顶级的杀手,靶眼和女人都没办法轻易的杀死对方。
唯一的损失就雇佣兵们,在靶眼毫不体恤的指挥下,又死了五个人。
原本四十多人的小队,现在就剩下了十四人。
因为他们的失误,箱子被抢走,所以他们选择忍耐靶眼的臭脾气,但这份忍耐已经到了尽头。
站在角落里的男人走上前,冷着脸说:“听着,靶眼,我们不会再听你的命令,接下来,我们会自由行动,你可以滚——”
男人的话没说完,一支飞刀刺穿了他的喉咙!
哗啦!
所有的雇佣兵都举起了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靶眼。
他们是出生入死的兄弟,他们能接受死在战场,死在敌人的枪口下,但他们无法接受被一个混蛋,带着嘲讽的笑容杀死!
靶眼把手放进怀里,雇佣兵们把枪械保险打开。
空气一下凝固了。
然而,靶眼拿出来的并不是飞刀,而是手机。
他坐在椅子上,按下播放按钮后,把手机扔在桌上。
手里里出现金并浑厚、低沉的嗓音:
“告诉那帮蠢货,佣金我加三倍,只要能把箱子拿回来,我会对他们犯下的蠢事,既往不咎。但如果做不到……我会让他们明白什么叫地狱。”
靶眼把脚搭在桌子上,几乎半躺在椅子上。
“这是我出发前,金并老大亲口说的话,你们选吧,要钱?还是开枪?”
雇佣兵们互相对视,又看了眼地上,还有温热的伙伴尸体……
这是他们的挚爱亲朋,手足兄弟啊!
所以,得加钱。
三倍的佣金……足够了。
作为全美地下势力的帝王,金并最不缺的就是钱。
枪口重新垂下,一个佣兵说:“感谢你的老板,用钱帮你买了一条命。”
“呵——”靶眼点了点脸颊,“我可不这么觉得。”
经过他提醒,雇佣兵们感觉脸上有细微刺痛,一模才发现多出一道血痕,而且是每个人都有,再看背后,墙壁上密密麻麻都是飞刀。
他是什么时候扔出来的!
没人看到这个动作,但他们清楚,只要靶眼愿意,那把刀随时可以插进他们的喉咙。
就像地上躺着的兄弟一样。
“对于一群废物,我不指望你们做出多少成果。用你们的命,把那个导游和该死的女人引出来,剩下的,我会解决,滚吧。”
靶眼重新闭上了眼,而这回,没人敢再反驳他。
……
阿布躺在床上,地下室有些潮湿,床躺起来也不舒服。
但他还活着,这比什么都重要。
距离他被追杀已经过了十几个小时,现在应该是第二天,因为地下室没有窗,无法判断具体时间。
地下室的门打开,少年端着盘子走过来,里面是蒸熟的玉米粒和大米,还有四五个羊肉丸。
阿布默不作声的接过去,大口吃饭,等他吃完后,少年又拿出新的绷带,帮他换上。
“你学过医?”阿布看得出来,他的手法专业。
“过去,跟随老大的时候,因为我最小,他们受伤了,就让我包扎伤口。”
阿布握住吃饭的勺子,那东西是纯铁制的,勉强可以能当做武器。
“你叫什么?”阿布问。
“徳斯,艾哈迈迪·德斯。”
“好的,德斯,你为什么要救我。”阿布观察着他的表情,“我曾经杀了你的同伴。”
“凡枉杀一人的,如杀众人;凡救活一人的,如救活众人。”德斯说,他没有抬头,还是认真的缠绕着绷带。
“《古兰经》的教义,所以你是教徒?”
“嗯。”
“什么时候开始信教的?”
德斯绑好最后一个结,他抬起头和阿布对视:“自从真主放任伊布里斯降临人世,杀死了我曾经的伙伴。”
“伊布里斯”就是《古兰经》中描述的大恶魔。
阿布好久才反应过来,他嘴里的大恶魔,指的应该是张明。
德斯接着说:“我的父母很早就被老大杀了,老大看我能干活,就把我带回了基地。我刚开始帮他们装子弹,再大一点跟他们学开枪、学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