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虽然不愿意,但她确实怀疑过父亲。
父亲也许没有出卖武正明出卖国家,但也许出于某种不为人知的理由,帮过杨天广。
还好,是她多心了。
父亲虽然醉心权谋,但绝不会失了分寸。他视风家的天下为己物,当然也会视风家的子民为自己的子民。
不过,看着这封信,她突然有了一个想法,立即磨墨,沉吟一下,写了一封信。
写完之后,递给邬世南:“邬公子,你看看。”
邬世南接过来,首先一怔。
共事这样久,邬世南对她的笔迹已经十分熟悉,但这封信上却是一副全然陌生的字体。
“这是我父亲的字。”姜雍容嘴角有一丝淡淡的笑意,温和而笃定,“除了金伯,我们还可以试试从杨天广身上下手。”
第108章.大事什么事比揪出内应还重要?
雪光从窗纸上映进来,屋子里亮堂堂的,每一面墙壁都很厚实,半点风都透不进来。
屋子里点着暖融融的炭盆,桌面上还养着一盆水仙,清水晶莹,水仙刚刚冒出一小截绿芯子。
“元元醒啦?”
笛笛的声音从门口传过来。
元元半靠在床上,身上披着厚厚的崭新棉袄,回过脸。
这些天被病痛折磨,瘦了不少,下巴变得尖尖的,一双乌黑的眼睛显得分外大。
笛笛手里捧着一碗汤,小心地喂到元元唇边:“这是娘刚刚熬的大骨汤,里面还放了人参,来,喝一口。”
周大夫说了,元元的腿能不能好全,全看元元自愈之力。
自愈之力的高低,全靠每个人身体所获取的滋养。元元从小到大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也没有吃过什么好东西,自愈之力当然算不上多强。
姜雍容坚持将元元接进城中照顾,也是出于这一点原因。这一次元元娘再也没有拒绝,只是每天想着法儿做些好吃的给元元。
邬氏富可敌国,补品药材不计其数,源源不断地供给元元使用。这碗汤里面放的可不单只是人参,混合在一起形成一股浓重的药味,早把骨汤的鲜美盖住了。
但元元还是乖乖喝完了,笛笛给他倒水漱口,元元接过杯子,却没喝,望着窗外道:“姐姐,你听。”
“听什么?”
“读书声。他们在读书呢。”元元轻声道。
这里离私塾确实很近,但街巷里更多的是叫卖声,人们的说笑声,至于读书声,笛笛仔细听了听,还真没听出来。
“我就知道,元元想读书了。”笛笛坐正,肃容,“来,姐姐教你读。”
“诶?”
姐姐向来是看见读书就想跑路,元元可是清楚得很呢。
“不信啊?你听好了,今天夫子讲的是诗,名叫《免罝》。肃肃免罝,椓之丁丁……”
把一首诗都背了出来。
元元睁大了眼睛,蓦地反应过来:“等等,我的书!”
笛笛帮元元把书拿过来,元元翻到那一页,让笛笛又背了一遍,又是欣喜又是惊奇:“姐,你全背对了哎!”
那还用说,她可是跟着一群小屁孩们学了半天呢。
她先教回了元元读,然后又一句一句给元元讲解。
元元惊喜地道:“姐姐,你可以当夫子啦!”
“还差得远呢。”笛笛捏了捏元元的脸。元元的小脸蛋儿以前还捏得到一截子肉,现在却是明显瘦了下去。
她的心里有些酸楚,深深吸了口气,“不过,我想明白了,以后我也要好好读书,将来去考状元!”
她以前总觉得读书没什么用,既不能帮家里挣来吃喝,也不能帮善堂的孩子们换来衣食。她在很早的时候就学会了走街串巷,弄来的银子不单可以养活家里人,还能接济邻居。
她一直觉得自己很不错,很能干,直到这次元元出事,她才发现自己的时间精力全用错了地方。
就算她一辈子这样小打小闹又有什么意义?顶多只是让家人勉强糊口而已。真正的灾难来临,她根本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和母亲抱在一起哭。
她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一世都当个小混混,永远不可能让家人活得更好,更不可能洗清父亲的污名。
元元当然不可能明白姐姐的心事,只是哈哈大笑:“姐,状元都是男的!”
这是他受伤以来第一次露出这样的笑容,笛笛像是看着一枝珍稀的花朵在面前绽放一般,有瞬间的屏息凝神,然后夸张地“哼”了一声:“那我就扮成男的好啦!”
元元好奇:“就像戏文里那样?”
笛笛用力点头:“对!”
“武小姐,”丫环过来道,“外头有人找。”
笛笛嘱咐元元背书,回来考他,然后跟着丫环来到厅上,就看到了金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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