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我等你(2 / 2)

gu903();翌日

《加油吧打工人》节目正式结束。

最高人气获得者:简时午

最强业务能力者:苏羽落

或者最高人气奖励的简时午,成功拿到了游戏《问世》的代言,他s的左丘问道深入游戏玩家们的心,这次由他来做最新季度的代言人也非常的合适,顺应民心。

而最强的业务苏羽落则是选择了留在季氏任职,他对项目组的岗位很感兴趣,也很适合,其他人也赚到了人气,拿到了一些小的资源,大家都对现状比较满意。

离开的时候顾端给简时午的实习评分居然是10分,这样的满分还挺让人意外的,但是简时午还没机会和端爷诉说一下自己的感激心情呢,就被拒之门外了,从助理那得知,顾端给的评分是今天前的,他人已经出差去了。

简时午说:“这么绝情,告别都不告别吗?”

助理微笑说:“也许对于一些人来说,不告别也是一种温柔吧。”

简时午还不能够理解这么复杂的寒意,但是他在季氏的生活,却是的的确确在这样的尾声中告一段落了。

结束了综艺生活的简时午不需要早早的上班打卡,但日子也并没有轻松很多,猴子给他接了密密麻麻的商业活动和通告,甚至还有各类的微商产品直播,这些都是来钱快的通高。

猴子说:“现在来找我们的一些影视资源和电视剧资源,都是那种玛丽苏网剧,这种剧拍了没什么钱不说,也很降低路人缘,还会错过你现在的流量红利期,年前这段时间先稳赚一波,其他的明年我们再想想办法,就会比较辛苦。”

简时午说:“没关系,我不怕辛苦。”

猴子看了一眼时间:“我们一会还有一个广告,大概要拍摄到凌晨两点结束,但是明天我们在b城有一个杂志要拍,是早上六点的车,五点我会来接你。”

这段日子,他们忙起来的时候,一天只能睡三四个小时。

简时午说:“你晚上别走了,还要跑来跑去的,就在我家客房睡吧。”

猴子:“行。”

忙碌起来后,他们尝到了流量的甜头,以前的日子倒也清闲,但是没有一个人怀念,两个年轻人身上像是有使不完的劲的在燃烧,没有人喊一声累。

简时午看了一眼手机:“也不知道沈成的飞机落地了没有。”

他很难有时间见到沈成了,而男人好像也很忙,自从那天聊过后,他们都在各自的领域生长,发芽,有的时候太忙了,甚至打着打着电话简时午就睡着了,而沈成自从节目录制结束后,就开始世界各地到处飞,说是在谈生意。

而且总部在国,他已经回去了,应该要待一段时间。

猴子像是才想起来一般:“对了,我们受到了一个邀约,是一个v拍摄的邀约,邀约者是约翰詹姆斯,很有名的歌手,他看了你的左丘问道握手会现场,想邀请你参与他的v拍摄,地点在国,时间大约是三天后。”

“约翰詹姆斯?”

简时午以前听说过:“我好像听过他的歌。”

猴子微笑着说:“对啊,这个资源很重要的,我们也是走了狗屎运才能拿到了。”

要知道约翰詹姆斯可是国际一线男星,可是在这之前,简时午可是个什么都不是的18线,现在能拿到邀约,的确是非常有面子。

简时午:“那肯定要去的。”

猴子提醒他:“那你要不要跟沈成说一声。”

简时午和沈成好久没见面了,一想到自己也可以去国,他笑了笑说:“暂时不说,等我到了再告诉他,给他一个惊喜。”

猴子啧啧:“年轻人的情趣啊…”

翌日

国,天晴晴朗,阳光明媚。

简时午以前没有来过,出租车司机接他们去酒店,等到了酒店的时候,他就想着给沈成打个电话,告诉他自己在这边。

猴子过来说:“时哥,我们下午和詹姆斯的经纪人约好了,要先过去看一下v的拍摄地点,他们的车来了,先下楼吗?”

“喔,好,我来了。”

算了,晚上工作完再打也行。

简时午工作的时候就会把手机收起来,一路上大概也了解了v的拍摄内容,这是一个有些偏古风的v,难怪詹姆斯会想邀请他,这首歌曲虽然是英文,但是听了伴奏后,音乐大气磅礴,后调又有些哀伤,就像是一个人跌宕起伏的一生,他还蛮喜欢这首曲子的。

到了地方,经纪人下了车。

猴子说:“詹姆斯先生吗?”

他的经纪人是一个有些矮胖的金发女人,解释说:“詹姆士下午还有一个通告,大概一个小时后就到,v的拍摄就在这个庄园,二位可以先逛一逛。”

这话倒是没毛病。

简时午以前都不知道,在国内,还有这样大和豪华的庄园詹姆斯也是个有钱人啊,居然能租借到这样的地方,甚至往里面走,再逛逛,还能看到马场。

猴子对骑马很擅长,看到很兴奋:“这些马可以骑吗?”

经纪人说:“这是私人马场,但是我们受邀过来,是可以骑的,您想试试吗,就在那边换一下衣服就可以。”

简时午看他激动的模样,笑着说:“那你去试试呗。”

猴子好奇看他:“时哥,你不试试啊。”

“我不了,我不会骑马。”简时午让他自己去:“没事,我就在这等你们就行。”

反正也没别的事,詹姆斯也没来,猴子也的确想玩,于是也没有犹豫,就跟着经纪人到后面的房子里换衣服去了。

简时午左右无聊,也就在这周边晃悠,庄园里面很大,绿色的草坪在风的吹拂在叶子轻轻晃动,他在椅子上坐下,旁边却渐渐传来马蹄声,一抬头,对上了一双蔚蓝色的眼睛,马上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儒雅绅士,他穿着骑士装,看起来年纪大约四五十左右,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还带着一个金丝边的眼镜。

注意到自己的打量,绅士露出笑容:“你也是来骑马的?”

简时午有些警惕的站起身,摇摇头:“不是,我只是来参观的。”

“中国人。”绅士倒是不在意他的提防,只是眯了眯眼,一开口竟是流利的中文:“我曾经也在中国待过一段时间,我很喜欢那里,也很喜欢中国人,今天在这里见到你很高兴,你想骑马吗,我可以教你。”

简时午被他的热情搞的无所适从,但有些好奇的询问:“您也是来参观的吗?”

“当然不。”绅士:“我是这座庄园的主人。”

简时午肃然起敬,没想到他居然是庄园的主人,现在他才反应过来自己还不知道这座庄园是谁的,又想起自己刚刚对人家的态度似乎不太友善,便有点心虚的补救:“抱歉,贸然来访,打扰了。”

绅士微笑,男人身上有一种岁月的沧桑感,虽然他很友善,但却让人有一种压力,从马上下来,他说:“我很喜欢中国的人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你们是礼仪之邦,华人总是特别讲规矩,懂礼仪,相处起来很舒服。”

简时午讪讪笑了笑,觉得受之有愧。

绅士说:“可以聊聊吗?”

简时午倒不是很抗拒,他只是说:“没问题,只是,我还不知道您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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