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字体的辨识度不如印刷体那么高,更别提吕丽为了快点写出一个故事,删删减减涂涂改改,最终成稿的这篇甚至没来得及重新誊抄就送到丁薇面前来
她这会儿看着,着实有点吃力。
也总算明白为什么改试卷的老师,看到字写的丑就不给高分确实辣眼睛啊!
但是吃力归吃力,答应了还是要做到的。
她只能耐心看下去。
整个故事不长,也就两千字的样子,丁薇僵着脸看完,脑海中只回荡着一句话
这次第,怎一句卧槽了得!
其实,单纯论笔的话,丁薇觉得吕丽的笔应该不算差,毕竟他们都是正儿八经考上明大的,作如果得分不高,想进来也没那么容易。
但是看着吕丽的故事,丁薇就知道她的问题大了去了。
她的阅历太浅薄了。
写,故事性、连贯性等等问题,都可以靠经验来提升,但这个故事的格局和走向,一开始却是很难改变的。
这时候就需要人的阅历来支撑了。
这也不是说年轻的作家写不出来好故事,事实上很多作家成名时都还年少,但是
丁薇把本子放下来,此刻说道:“丽丽,你遣词用句好像都没什么问题,就是太邹邹了一点,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你是不是很少看别的?”
吕丽点点头:“光是学习就已经很费力了呀,而且我也没有钱买这些。”
开学时递给丁薇的那本天魔神谭,就是她看过的第1本带有玄幻色彩的。
这就没法说了。
丁薇有些叹气毕竟她没听说哪位作家。基本不看课外读物的。
吕丽的这个故事篇幅不长,大约也就不到2000字的样子,然而她企图用2000字写出来一个灰姑娘和“王子”的故事,这就使得情节很不完整。
丁薇猜测,她可能是参考之前看过的霸道总裁类的电视剧或者生死绝恋的韩剧,觉得这种比较好写,所有才这么写的。
但是不看课外读物,生活有没有到达那个层次,每天疲于奔命只为赚钱,对周围的一切也不了解的吕丽,她所展现的世界观和价值观,都是非常单薄且搞笑的。
就这么说吧,最简单的王子和灰姑娘的生活,首先你得知道灰姑娘是怎么生活的肯定不会养出一身豌豆公主的皮肤来。
另外,还要大概了解或猜测王子的生活肯定也不能是背着金锄头扛着金扁担的王子吧。
但是在吕丽笔下的这位还在上学的“王子”,实际上是全球首富的儿子。
出场倒是挺拉风,18辆汽车护送他到校园里,然后首富儿子脚踩红毯,不肯落地,因为他的鞋子价值88888,不能沾到灰尘。
再接着,首富儿子给全校的每一位学生都送了一部手机,他甚至还富有的请每位学生吃一份肯德基。
而贫穷的灰姑娘此刻正在输血给生病的母亲
丁薇看完这个故事,简直哭笑不得。
放到十年二十年后,经过一番炒作,这书肯定能当做反面教材火起来。
首先,有钱人家一双鞋88888,她信。
但是对于那种家庭来说,88888只能算是日常普通的档次你会因为舍不得地摊上20块钱一双的鞋,以至于穿鞋走路要铺地毯吗?
也没有哪个首富公子会在一开学送同学手机和肯德基吧?
跟鸡过不去吗?
更加没有哪个灰姑娘会输血给自己的亲属
“丽丽,”丁薇叹口气:“如果需要输血的话,直系血亲不可以这么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