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牙切齿,面目狰狞,李富贵,下课来我办公室,郝歌葛露出一个死亡微笑,我们好好讨论一下番茄和胡萝卜哪个更难吃的问题。
李富贵:
郝歌葛转身,回到讲台,我们开始上课。
李富贵怂丧地趴在课桌上,小声bb,都很难吃啊QAQ
课后,李富贵去到班主任办公室,好好讨论了一遍胡萝卜和番茄谁更难吃的问题,并被郝歌葛诚挚邀请下次吃他【亲手】做的番茄炒萝卜。
李富贵:下次一定下次一定。(点头哈腰)
李富贵耸拉着脑袋回到教室,没滋没味地上了最后一节数学课,下课铃一响,眼睛一亮,身子一直,天又晴了,李富贵觉得自己又行了,和同桌说拜拜后,欢乐地收拾好书包准备去吃饭。
尉迟徵却没有动。
李富贵着急地跺脚,你快起来啊,我快饿死了!
尉迟徵抿唇,可是你答应了和我做朋友。
李富贵:?
什么意思?做朋友就不让我去吃饭了吗?难道你想和我培养的不是校园文里的友情,而是战乱时期的难友情?!
因为饥饿而停止思考的李富贵脑子像毛球一样乱成一团。
尉迟徵冷冷地盯着他,可是你还是上课前打个招呼,下课后就跑没影了,和以前没什么区别。
朋友总归是和同学不一样的吧。
既然答应了做朋友,就要和从前有不一样的相处方式,不然就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李富贵(小小的眼睛,大大的疑惑):桥豆麻袋!不负责任?不一样的相处方式?我怎么听不懂啊啊啊啊啊,好饿,不想思考啊!!快来个僵尸把我的脑子吃掉吧!!
突然,李富贵头顶上的灯泡亮了一下,他福至心灵,恍然大悟道:你想和我一起去吃饭?
尉迟徵抿了抿唇。
依旧冷冷地盯着他,然后,冷若冰霜,冷若无情地
快速点了点头。
李富贵:
一拍大腿,哎呀你早说嘛,走走走,我告诉你你浪费了我非常珍贵的三分钟的吃饭时间。
突然被拉走的尉迟徵:
冷若冰霜的眸子含了丝笑意,嘴角也微微勾起。
周围的人惊奇地看着这奇怪的二人组,低下头议论纷纷。
李富贵却浑然不觉,满心满眼只有那间充满了美食的目的地。
然后在接下的十分钟里,尉迟徵亲眼看着李富贵带着他转左,转右,直行二十米,在路口处转弯,再直行十米,左转,在第二个路口右转
尉迟徵:
十分钟后,李富贵表情一亮,到了!
一家布置温馨的日式餐馆在眼前。
在李富贵兴奋地开门进去的时候,尉迟徵不免回想起有一次语文课,老师让李富贵起来背诵《木兰诗》。
李富贵眼珠子转来转去,艰难地憋出来一句:唧唧复唧唧呃嗯木兰开飞机?
最终结果是李富贵被训去走廊罚站。
尉迟徵不得不想,李富贵背不住东西,是不是因为他把所有的脑容量都拿去装餐馆的地址了?
尉迟徵觉得这非常有道理。
第26章朋友之间
老板,一碗豚骨拉面,一份大阪烧,再来一份蟹黄豆腐呃,再来一份可乐饼。
李富贵点完菜,把菜单递给尉迟徵。
尉迟徵:我以为你已经点了我的份。
李富贵骄傲地直起腰,竖大拇指指着自己,我,猛男。
意思是真正的猛男就要吃多人份。
尉迟徵目露笑意,很是无语地点了点头,只看了眼菜单就把它合上,和老板说:我也要一份豚骨拉面,谢谢。
李富贵给他投去一个欣赏的眼神,这个老板做的面很好吃,豚骨拉面就是其中一绝,一口汤喝下去,嘶溜~唇齿留香!
尉迟徵给自己倒了杯茶,微抿一口,口才不错。
李富贵拨了拨刘海,那是,我小时候还得过作文比赛冠军呢。
尉迟徵问:省里的?
李富贵眼神一讪,不好意思道:这,我们班里自己组织的。
尉迟徵:哦~
啧啧啧。李富贵一皱眉,你这语气,越来越像凌哲夜了。
尉迟徵说:哪里像。
李富贵:不好说,就是有点emmmm
尉迟徵看他扭捏起来了,好笑道:说吧,我免你死刑。
对对对,就是这语气!李富贵形容,骚骚的,贱贱的,就很让□□头发痒。
尉迟徵冷视他一眼,我收回刚才你口才好的评价。
而且还非常喜欢怼他,老阴阳人了,李富贵恨恨地想,从小到大都是,还好他自己也不是一个被人欺负的主,你怼我我就怼回去,两人一来一回,倒也迅速打成一片,打成一片之后,再继续怼他
淦!
尉迟徵观察着他的表情,又往自己杯子里倒满茶,抿一口,不知什么情绪道:你们关系很好啊。
李富贵:嗯?
尉迟徵说:和祁轩,欧阳宇他们也是。
关系好到让人嫉妒。
真是陌生的情绪啊。
这时,饭馆老板把两碗面上了桌,面很大碗,却也很精致,白色的浓汤,劲道的面条,两片厚度适中的卤肉摆在中间,旁边放着半颗溏心蛋,蟹棒,西兰花等,一看就让人食指大动。
李富贵就着面上冒着的热气深吸一口,迫不及待抬起勺子喝了一口汤,热汤顺着喉咙流到胃里,引的他舒服地眯起了眼睛,这才勉强分出了一分心思说:我们几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关系当然好了。
尉迟徵抬起筷子,不置可否,这样。
老板又陆续上了大阪烧、可乐饼等,这时的李富贵已经没有心思说话了,他全神贯注地投入美食的海洋里,面还很烫,李富贵只能一边吹一边吃,就这样还吃的很快,几分钟不到一碗面就被解决了七七八八。
然而李富贵吃的虽然快(凌哲夜曾说他吃每顿饭都像饿鬼投胎),但是动作却不粗鲁,从家族那里耳濡目染、从小被教导的饭桌礼节早已经渗透了他的人格。尉迟徵就更不用说了,他抬起筷子优雅得像小提琴家举起琴弓,要在音乐厅拉一曲巴赫一样。
他观察到李富贵对那两片卤肉万般珍惜的样子,心中颇觉有趣,说:这么想吃,怎么不让老板多加几片?
李富贵摇了摇头,你不懂,物以稀为贵,卤肉虽然好吃,但也只在这碗面中起到提味的作用,如果让它反客为主,吃多了反而会腻,这样就失去了它的灵魂。
尉迟徵听他讲的头头是道,低头看了眼自己碗里还未动过的两片肉,坏心道:这样的话,就算我想把这两片肉给你,你也是不会要的咯?
李富贵:
他憨憨一笑,非也,非也。
然后迅速地把自己的碗一推,推到尉迟徵面前。
尉迟徵:
李富贵讨好地说:但是有一种情况,卤肉怎么吃都不会腻,那就是吃朋友分给我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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