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2 / 2)

gu903();史密斯先生叹了一口气,知道这孩子是轻易不会对人打开心扉的。

既然如此,也不再费劲儿多劝,打算回售票亭里待着去,放他一个人安静。

可谁知,他这边刚一起身

阿尔便不知道看到了什么的,一双绿眼睛瞬间都要发光了,一个眼明手快,便像猫捉老鼠一样迅猛抓起了之前被他垫在屁股下头的报纸。

史密斯先生吓了一跳。

他瞪大眼睛,脱口就是一句:你见鬼了吗?

哦?阿尔只顾看那张报纸,都没顾上回答。

哎呀!你到底见什么了,这么激动?

唔?

我在问你呢?

阿尔攥着报纸笑了。

他朝着满脸好奇的史密斯先生眨了下眼睛,笑嘻嘻地说:你不是早知道了吗?

啊,真让人着急。我早知道什么了?

男人呀,我不是一直在找男人吗?

他说这话时一本正经得要命。

史密斯先生明知他是说笑,一时也有些瞠目结舌了。

你疯了?

米尔森先生吃惊地说。

他特意把眼镜摘下来擦了擦,等重新戴上后,又仔细看了看报纸上被用钢笔圈出来的标题。

只见上面写着:[著名摇滚歌手马特帕文德,已于今晨xx时xx分正式被回声乐队开除。]

阿尔,我知道你着急,但先醒醒脑子,别这么病急乱投医的。

米尔森先生忍不住朝阿尔说:虽然咱们没找到合适的男主角,可也不能随便拉一个啊!再说,你看中的这人压根和咱们不是一伙儿的。

怎么就不是一伙儿了?

咱们是一部音乐剧啊。

对啊,他以前不也在舞台上唱歌跳舞吗?

那不一样的。

有什么不一样呢?一个鼻子一张嘴的,大家都一样。

你明知道我在说什么!阿尔,先不说那人名声怎么样,只说他的职业

职业又怎么了?

没怎么,但你让一个过气的摇滚明星,站到剧院舞台上,这不合情理。

如果事事都要合情合理,那我也不站在这儿了。

什么意思?

先生,难道您觉得,一个贫民区穷小子成为剧作家,这是很合情合理的一桩事吗?

试试吧!既然咱们圈子里找不到合适的人,为什么不试试圈外人呢?

阿尔很急切地想要说服他。

也许在米尔森先生看来,让一个大众流行圈中的摇滚明星跑来唱音乐剧是很奇怪的一件事。

摇滚明星的气质太现代、太流行了,搭配虽发源于古典歌剧,但随时代变迁,为迎合观众喜好,已经添加了歌舞表演,可仍颇具古典韵味的唱腔和舞蹈的音乐剧,这似乎有点儿像是给汽车装了四个不配套的轮子,一定会格格不入的。

但有着上辈子记忆的阿尔却知道,观众是绝对可以接受这种艺术形式。

事实上,音乐剧的世界远比任何一个人所能想象的都要包容得多。

在后来,当好莱坞的电影和电视越来越发展壮大,开始疯狂冲击百老汇,挤占演艺市场的时候,无数先锋剧作家和戏剧制作人开始了穷则思变的不断创新,芭蕾、伦巴、黑人爵士、华尔兹、说唱乃至摇滚、电子乐,只要能想到,它无所不容,无所不包!

于是,数不尽的崭新元素带着无与伦比的清新活力和旺盛生命力,被一口气地注入其中,生生开辟出一个崭新世界,从而让音乐剧彻底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在那个时期,跨界表演根本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流行歌手、电影电视演员,哪怕脱口秀主持人呢,只要他们想,且愿意下功夫,跑到百老汇舞台上来过戏瘾的,真是屡见不鲜。

想到这里,阿尔又有了一个新创意。

既然有上辈子的记忆证明摇滚音乐剧是能够获得成功的,那为什么不干脆大胆地在这部剧中也尝试着加一点儿摇滚元素?说不定,摇滚音乐叛逆和对社会的反抗意识,正适合自己的这部《好色之徒》呢!

但他现在不敢直接说出来。

选一个摇滚明星当男演员就算了,还要在剧里搞摇滚唱法,米尔森先生只怕要当场吓死。

所以,他只从演员的角度进行鼓动说:音乐剧的演员也不是都在一开始就从事这行业的啊!他们以前的出身也是各行各业都有,不过是后来转行。比起那些端盘子洗碗的人,这位摇滚明星起码在唱歌方面没问题,而且,还算有丰富舞台经验的啊!

这么一说,米尔森先生也觉得有理了。

阿尔舔了舔有些发干的唇,继续锲而不舍地说:我有一种直觉,这次能成呢!再说,如果不试试,难道还要继续等下去?每耽搁一天要多花多少钱啊!

最后一句话成功说服了资金并不算充裕的米尔森先生。

他终于同意试一试。

阿尔欢呼一声,扑过去就给了米尔森先生一个大大的拥抱:相信我,先生!

然后,他松开手,一边倒退着往出走,一边眉飞色舞地说:我们肯定会成功的。到时候,我就是知名剧作家,您是知名制作人

米尔森先生好笑地望着他活蹦乱跳的样子,一时间也被年轻人的激情所打动,竟真觉得这次会成功了一般。

阿尔吹完了牛逼,便兔子般地拔腿就跑,真是一分钟都不多等,急不可耐地要跑去找自己选的男主角。

然而,大概真的是好事一波三折

他一找就找到了警察局。

据说是摇滚明星当街挑衅警察被逮捕,吃饱了撑的吧?

行,很摇滚。

阿尔去的时候,还没见到正主,却先遇上了前来保释自家混账老父亲的兰迪帕文德。

因为等的是同一个人,两个少年就一起站在了警察局的接待室里,现场气氛十分安静。

兰迪一头金色的长发被扎成了个马尾,大海一样的深蓝色眼睛好奇地盯着阿尔看,像是看什么稀罕玩意儿一样。

阿尔有些尴尬,搞不明白他是怎么回事。

直到兰迪率先开了腔

他是白种人的标准肤色,抬手很随意地将一撮金色碎发别到了耳后,白皙的皮肤在深色衬衫的映衬下几欲胜雪,而嗓音大概也是继承自他的歌手老父亲,很是低沉好听:我没想到还有人愿意用他。

为什么这么说?

阿尔有些疑惑:我听过帕文德先生的歌,他唱得很激情、很真诚,也很好听。

那老东西也只剩这么几个优点了。

兰迪又微微笑了笑,做出一个阻止的手势,很不客气地说:别和我说什么要尊敬父亲一类的废话了,他早就过气了,现在还被乐队开除,已经是一滩烂泥了。不是我说话难听,上帝作证,我说得句句属实,不信你尽管去问他,他自己也会承认的。至于说,你请他去演什么老掉牙的歌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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