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6日,劳资双方终于达成初步协议,持续了149天的漫长nba停摆结束。espn记者马克斯坦恩曝光了球员工会执行董事比利亨特发给球员们的新协议备忘录,在新协议中,联盟将会针对那些处于新秀合同中的年轻球员设置一个“罗斯条款”,以奖励那些表现出色的球员。
罗斯条款的规定是这样的:1、在新秀合同期内拿过常规赛mvp;2、在新秀合同期间两次入选最佳阵容一二三阵都可以;3、在新秀合同期内在全明星票选中两次以首发身份入选全明星赛。
以上的3个条件,只要满足其中一个,就可以触发“罗斯条款”。当然,这里都有个前提条件,就是“在新秀合同期内”。
如果不设定这个一个前提条件,那么在整个nba,满足这个条款的球员还是不少的。可是设置这么一个条件,目前整个nba,满足这个条件的,只有德里克罗斯一人。
这也是为什么这个条款以罗斯的名字命名了。
谢开并不满足罗斯条款,他没有拿过常规赛mvp,没有在全明星赛中首发出战过,入选最佳阵容也只有一次。
但并不是说他就完全没有机会触发这个条款了,因为他的新秀合同还有1年。理论上他是有希望完成这3项条件中的12项的。
全明星那个已经没希望了,下赛季拿常规赛mvp貌似也有些不大实际,而入选最佳阵容,只要谢开不出现什么大的伤病,球队战绩不要太辣鸡,以他目前的实力,还是非常有希望的。
毕竟,常规赛mvp一个赛季只有一个,而最佳阵容的席位,就算单单只算后卫,也有6个名额呢!
因为罗斯条款的出现,所以让谢开方与灰熊方关于他的提前续约谈判变得更加复杂。如果提前续约,倘若谢开新赛季再次入选最佳阵容,触发罗斯条款的话,那么就算同样是顶薪,之间也有很大的差距。
假如按照旧版劳资协议,谢开以顶薪跟灰熊队续约的话,他可以得到一份起薪为1450万美元的大合同;但在罗斯条款下,他就可以得到一份起薪为1740万美元的大合同。
都是顶薪的话,无罗斯条款,谢开的合同可以是5年8000万美元,而有罗斯条款,他的合同可以达到惊人的5年9400万美元。
按照合同逐年递增的设置的话,谢开在有罗斯条款的情况下,最后一年的薪资可以达到2000万的水平!
要知道,魔兽、cp3、德隆这些比谢开进入nba还早的顶级球星接下来的合同起薪也不过是这个价位。
当然,灰熊队自然是不愿意让谢开拿到罗斯条款下的大合同,倒不是他们不重视他,而是这么一来的话,球队的薪金压力将会非常大。
在一支球队的薪金超过工资帽的话,多100万美元,都会让管理层有些压力。并不是每个球队的老板都愿意为了争冠而去支付高额的奢侈税的。
gu903();可能有很多球迷会说:“为了夺冠,多花点钱也是值得的,也是应该的!”可你们指点江山,又不花你的钱,球员的工资和奢侈税都是要从老板口袋里掏出来的。谁的钱也都不是大风刮来的,那些能够拥有一支nba球队的老板,哪个不具备商人的精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