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妄侧脸瞧他,不服气地瞪着眼:今日这只是个意外罢了!我以前也不怕痛的!他偷偷用余光瞥了叶云亭一眼,闷声道:况且我马上便要去从军了,别说猎隼抓一下,便是刀枪之伤也是小事!
你要从军?叶云亭越发诧异,又皱起眉来:父亲母亲同意了?
叶妄自小就是泡在蜜罐里长大的,殷夫人对他十分娇惯溺爱。虽然叶云亭如今对他并无芥蒂,但也不得不承认,叶妄的性子,未必适合从军。
况且刀枪无眼,战场生死难测,这齐国公府小少爷的身份,到了战场上,也未必好用。
我已经说服父母亲了。叶妄有些得意道:母亲已经松口,同意我去外祖军中历练。
叶云亭听他说是去投奔殷家,紧拧的眉头松了两分,却还是不放心嘱咐道:你不必逞强,在上京也未必没有出人头地的机会。
我知道你们都不放心。叶妄道:但我会做出成绩给你们看的。
他抿着唇,还带着少年人稚嫩的脸庞上有几分毅然,以及未经世事的天真。
殷啸之?他那里可不是什么好选择。李凤歧瞧着他,轻轻敲了敲扶手,出声道:你若是真想从军,我可给你安排去处。或者直接去北疆军中亦可。
叶妄闻言悄悄撇了嘴,心想我才不去。
但面子上还是客客气气道:多谢王爷。不过母亲已经给我安排好了。
听他如此说,李凤歧也没再坚持。只道:那便罢了,先去上药吧。
第47章冲喜第47天这跟我想得不一样
先带叶妄去上了药,几人才往前厅去。他们一动,狼王也亦步亦趋跟上。
叶云亭停下步子,神色有些为难:不若将它先送回去?才出了乱子,再带上狼王,怕是容易惊吓到宾客。
狼王就蹲坐在他脚边,仰着头朝他吐舌头,也不知是不是听懂了叶云亭的话,还用鼻子拱了拱他的手掌。
温顺的不像狼,倒有些像家犬。
叶云亭安抚地摸了摸它的头,原本他是想将狼王放归山野,但没想到狼王展现出了非同一般的灵性。它既不愿走,王府里多养只狼,也不算费事。
只是眼下要去安抚受惊的宾客,却实在不便再带上它。
将它带上吧。李凤岐沉吟片刻,倒是有些别的想法,他看着收敛爪牙的狼王,笑道:你性子太好,那些人看准了这一点,总难免不将你当回事。今日正好借此机会给你立立威。
今日他那一番话,或许能暂时震慑这些人,但若想这些老奸巨猾的官员真生出忌惮之心,还需再添上一把火。
狼王出现的时机正好。
这些人惯会欺软怕硬阳奉阴违,他在时尚能保证他们对叶云亭恭敬,但哪日叶云亭独自出门或者落了单,就犹如今日情形一般,便只有叶云亭自身能震慑他们。
狼王性子凶悍,战力不低,却唯独对叶云亭温顺,若是利用得好了,也是一大助力。
叶云亭听他如此说,便也不再迟疑,在狼王头顶摸了两把,也不管它能不能听懂,认真嘱咐了两句叫它不可乱跑,便任由它跟着往前厅去。
几人刚到前厅,便见殷红叶满脸焦急地迎了上来,她拉着叶妄,责备道:你怎么出去这么久?
叶妄出去后不久,院中就骚乱起来,隐约听说后边儿出了事。她不放心未归的叶妄,但当时太乱,她怕自己去贸然去寻人反而与叶妄错过了。只能按捺住担忧在原地等待。
结果去后面探消息的人都回来了,反而是叶妄迟迟未归。叶知礼去跟同僚探听消息去了,她一个妇人也不好四处询问,只能在门口盼着。
好不容易将人盼回来了,却是同叶云亭一起。
殷红叶皱了眉,去拉叶妄的胳膊,想叫他随自己回座位上去。
娘,我没事。叶妄轻轻挣了一下,却不小心露出包扎过的手腕。
你的手怎么回事?殷红叶眉梢高高吊起,声音也尖锐许多。见叶妄遮遮掩掩不肯说,便去瞧叶云亭,质问道:妄儿这伤是怎么回事?
叶妄怎么说也是为了他才受的伤,叶云亭正要出言解释,却听身侧一声低吼,狼王迈步自阴影中走出来,朝殷红叶冷冷龇了龇牙。
它先前跟在叶云亭身后,正好隐藏在阴影之中,殷红叶并未注意到。此时骤然看见,顿时唬了一跳。她捂住嘴才压下了惊呼,拉着叶妄退后几步,惊声道:这是哪里来的畜牲?还不叫人将它捕杀了!
厅中其他人乍一看见狼王,也是一片惊呼。
母亲莫慌。这是王府驯养的狼,不会伤人。
叶云亭说着,抬手在狼王头上拍了拍。龇牙的狼王这才收起凶相,迈着步伐不紧不慢走到前厅门边,悠哉悠哉地趴了下来。
众人见状又是倒吸一口冷气,有去了后院、见过潘岳惨状的,此时更是交头接耳,将狼王救人之事告知同伴。
只是虽然说是救了人,但这狼王高大凶悍,即便收敛了野兽凶性,姿态悠闲地趴在门侧,其他人也无法忽略它的存在。
殷红叶忌惮地看了狼王一眼,还想说什么,却被叶妄扯了扯衣袖:娘,我们先进去吧。他生怕殷红叶不肯轻易罢休,又道:我手腕有点疼,你给我看看。
听他这么一说,殷红叶也没功夫同叶云亭纠缠,连忙带着叶妄进了厅中。
叶云亭见状,才推着李凤岐缓缓而入。经过狼王身侧时,狼王侧了侧头,半立起身,伸爪扒了扒他的衣裳下摆。叶云亭只好又安抚地摸摸它的鼻子,它方才又趴了回去。
这一番动作自然而然,但落在其他人眼中却又是另一番想法。
他们原先以为叶云亭就是齐国公府的弃子,就算如今得永安王看中几分,也不过是以色事人,终不长久。
但若是他连如此凶悍的野狼都能驯服,想必并不如看起来那么简单。
再联想到永安王对其的看重,恐怕也并不是爱其颜色,而是看中了其才能。
厅中众人心思各异,有坐得离叶知礼近的,同叶知礼道:想不到大公子竟有如此能为,齐国公倒是将人藏得好。
驯兽之能,算下九流。
可猛禽猛兽,却又不属于下九流之列。北昭因周边群狼环伺,历来重武轻文。武将之中又有饲养猛禽猛兽之风。
就如爱隼如命的殷承汝,为了寻品相好的猎隼,几次私下渭州,甚至冒险同西煌商人做交易,才被李凤岐捉到了把柄。
猛禽尚且如此,如虎狼等猛兽,更受追捧。只是猛兽难驯,极少有人能得一只驯服却又不失野性的猛兽。
如叶云亭驯服的这一只,凶悍却又听令,若是在战场上,亦是一大战力,更显珍贵。
若这灰狼当真是他所驯服,那也难怪永安王看重他。
叶知礼也没想到一阵日子不见,叶云亭竟然有了如此大的长进。他看了看趴在门口的狼王,再去看从容周旋于一众官员之中的叶云亭,意外之余,又有种果然如此的宿命感。
他眼前骤然闪过一张明艳至极的脸庞,对方笑着看他,神情张扬肆意,仿佛永远追逐不到的骄阳烈日。
而如今,那张张扬面孔,竟逐渐与叶云亭的面孔重合。
这孩子,果然更像她。不论他如何漠视打压,终究难掩其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