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是锦衣卫 !
红烧猪蹄,凉拌蹄筋,味道都不错,苏小小朝着秋堂笑了笑,她竟然吃起来,还吃了不少。
秋堂啃着猪蹄,心里正乐着,就见一个身材魁梧的和尚走过来,那和尚有三十多岁,身装粗布僧衣,脖子上挂着一大串佛珠,步履稳健,看到店小二,将手一拱,说僧家不带钱财,化顿斋饭,他是食荤僧,不忌口。
店小二不高兴了,抬头见和尚,一脸的晦气,说这年月兵荒马乱,食客又少,哪里有什么剩饭剩菜。
秋堂见那和尚只是笑,也不计较店小二的出言不逊,将手一招,“大师,你要是不嫌弃,就跟我们一起吃。”
那和尚念叨了一声阿弥陀佛,又冲秋堂道了谢,就坐在东方平的身边。东方平也是个穷苦人,赶紧给大师倒了一杯酒。那和尚也不客气,端起酒杯,一口闷进去。
“七分酒,三分水,可惜了这好酒。”
秋堂笑了笑,“大师,和尚不是忌口的嘛,你怎么成了酒肉和尚?”
和尚笑了笑,“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如果不吃酒肉就算信佛,就算功德无量,那是虚话,真正要为天下做点实事,还是锄强扶弱,悬壶济世。”
秋堂之所以让和尚跟他一起吃饭,就是因为他在后世虽然是个杀手,却也见不得吃不上饭的人,见到讨饭的,他往往都是给一张大红票子,所以他不愿意看到僧人恶肚子。
“大师,请问法号,是哪个寺院的高僧?”
“小僧普济,天下皆我寺院。”
苏小小咯咯一笑,“普济大事,刚才听说你悬壶济世,敢问你如何做的这种善事?”
普济啃着猪蹄,“小僧略懂医术,从南到北,不知救过多少的人命,此为普度众人,与佛家所说的普度众人不同,我在十五岁悟透这一点时,便离开少林寺,如今二十个春秋矣,诊治之人不下万余,可谓悬壶济世。”
“我也懂医术,有空我们研究一下。”苏小小的精神头来了,主动给普济斟酒。
秋堂发现这和尚忒有意思,又要了一壶酒,四人喝得酒兴大起,气氛相当高涨。
在喝完酒的时候,普济看着苏小小,“姑娘,小僧略懂相术,你小时虽苦,可苦尽甜来,我劝你放下心结,不要愤世疾俗,做女人挺好,莫要学看破红尘之事。”
做女人挺好,此挺好非挺好。
苏小小的确恨男人,终生不想嫁人,被普济一言说中,心中有所惊触,瞟了一眼在坏笑着的秋堂,也忍不住笑了……秋堂心里明白,像普济这种高人强留在身边是留不住的,可他有办法,那就是投其所好,邀请他一同向大宁方向而去,路上每餐皆是鱼肉好酒,还给他做了几身换洗的僧衣。
普济受人恩惠,也不好意思提出要走,只是无言的跟着三人,与苏小小钻研医术,与秋堂和东方平参习武学,秋堂绝学中不完美之处,就是这高人所指点,尤其是天罡断魂刀法,他将达摩刀法中的招技融合进去,让其刀法变得完美而强悍。
秋堂在后世聚高手而成杀手组织,他为了让普济追随在自己身边,这一路上一改流氓之气,待苏小小如亲妹妹一般,而称普济为大师,尊敬有加。
四人到达大宁镇,已是十月初,那日傍晚一场鹅毛大雪从天而落,这时的北方深处便开始了寒冬,农家人往往早就准备好过冬食物,深卧家中,而白云客栈中也加了火盆。
大宁镇有大宁城而闻名天下,普济见天下一片苍白,大宁城静卧眼前,心有感慨,人似雪,化则无,他即使是一个游方救人的和尚,也要有个归宿。
这些天来普济跟秋堂推心置腹,知他有心怀天下胸系江湖之心,而其风流只是为秋家开枝散叶,夜深煮酒吃肉,在谈论天下之事时,改称秋堂为主人。
苏小小惊得睁大了眼,“大师,你喊秋堂主人,这是要跟着他行走江湖吗?”
“江湖安危,关系着天下战事结束之后是否又要陷入血雨腥风之中,皇家之争,小僧无法主宰,而江湖之事,当有能力而为之,再说也不妨碍小僧医治天下之人,此何乐而不为?”普济所说的无懈可击。
苏小小撇着小红唇不说话,“哼,大师,你不信看着,秋堂马上就会留出狐狸尾巴来。”
普济哈哈一笑,“主人就是露出狐狸尾巴,也是一条色尾,只要他不淫人妻女,不玷污良家女子,只为扩枝散叶,结交心爱之人,就由着他的性子去吧,此所谓泰山易改,本性难易也。”
秋堂乐得在一边笑,靠,老子就这点优点,全让普济大师说中了。
就在这时,外面有人轻声吟道:“雪铺地,天下白,昔日情,哥在否?”
秋堂一愣,朝着众人一摆手,如鬼魅般而出,就见一个小姑娘飞身到了楼顶。
“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