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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漫丧钟 混沌文工团 2251 字 2023-09-01

这时之前那个打过他一拳的女人从走廊拐角处走了出来,她迈着几乎每一步都幅度相同的步子,缓缓走到戈登面前,皮笑肉不笑地对他说道。

戈登才发现自己现在是在一条冰冷的走廊里,头顶是惨白的灯光,四周的墙壁都是瓷砖,就像是在什么医院一样。

“我女儿呢”

那个女人像是头疼一样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叹了口气:“等你见到我们老板,就会知道了。”

戈登挣脱了抓着自己的人,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风衣,拍打着上面不存在的尘土,好像自己的衣服被这些人弄脏了一样:“那还等什么带路吧。”

那女人也不以为意,扭头就向着来时的路走去。

戈登小心地四周打量,可是并没有获得什么信息,除了让他更加坚信自己是在地下的某处之外,这里什么也看不出来。

走廊非常长,雪白一片让人仿佛看不到尽头,两侧都是一间间的小房间,但是关着门,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沿着走廊拐了几次弯,在戈登都觉得迷失了方向之后,她们终于来到了一扇更大一号的门前。

这扇门是实木制成,装饰着漂亮的金边和珐琅,上面雕刻着命运三女神的浮雕,表情神态栩栩如生,惟妙惟肖。

女子敲了敲门,紧接着退开对戈登挑挑眉毛,做了个请的手势。

戈登毫无畏惧地走了进去。

在这个房间里,他感觉就像是到了薇恩豪宅的书房,周围高大的书架上摆满了各种书籍,不远处有一面壁炉正在熊熊燃烧着。

墙壁上是家族画像,地面上是柔软的羊毛地毯,壁炉前是讲究的手工沙发,房间摆设的雕塑也是大师作品,甚至在茶几上放着的茶壶里,都传来最好的红茶香气。

一切都让他开始怀疑自己之前的判断,这里分明是某个大家族的豪宅,而不是什么地下迷宫。

直到他看到了在壁炉不远处,一张巨大的书桌,那后面坐着一个他意想不到的人。

哪怕是自己独处,那个人依旧坐姿笔挺,头发一丝不苟地向脑后梳去,他穿着考究的手工西装,胸前的口袋插着一朵玫瑰花,他正轻轻抚摸着自己怀里的白猫,面带笑意地看着戈登。

他老了,比上一次戈登见到他时,要老得太多了,原本乌黑的头发,现在两鬓已经全部雪白,他的脸和手背,都布满了皱纹。

但是唯一不变的,是他的眼睛,依旧是那么平静,那么充满威严,就像是十年之前。

“戈登,我的老朋友,欢迎来到我的家族。”

“法尔科内”

戈登一时间,只能惊讶地看着人影说出这个名字,而这名字和他的纠葛太深,他一时难以言语。

在他工作生涯的前十年,法尔科内就是他头上的大山,哥谭的一切都和他有关,酒吧、饭馆、加油站、电影院,就算是路边推车的热狗摊,一层层追溯上去的老大也是他。

他经营了哥谭的黑暗秩序,每个人都生活在黑帮家族的盘剥之下。

第27章法尔科内的气度

法尔科内的统治,在今天看来,是一种充满了黑色暴力的独裁。

不管你在哥谭经营什么生意,那么你都必须给以法尔科内为首的黑帮势力缴纳保护费,否则,你在这座城市里一天也活不下来。

当然,之所以说是秩序,那就是这个保护费完全可以改名叫管理费之类的词,毕竟哥谭已经是黑帮的城市了。

但这也带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在这座城市里,富人越来越富,穷人越来越穷,毕竟越是社会底层的人,受到的盘剥也会越多。

就像是大海之中,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污泥。

而那时的哥谭,90以上的人连污泥都不算,只能在最普通的岗位上,苦苦挣扎求生,每个月上交保护费之后,剩下的钱只能勉强维持活着,下个月继续给黑帮赚钱。

每个人都匆忙又麻木,天天都过着一样的日子,在黑帮的监管下做他们让你做的一切事情,不管什么事。

人们稍有不从,就将迎来毒打或者更可怕的惩罚,比如房子被放火、路上被冲锋枪扫射、全家绑上水泥砖沉入大海,所有人都被这种黑色恐怖所笼罩。

你甚至不能有任何东西被黑帮份子看上,他们会夺走一切。

你的老公长得英俊,抢走。

你的自行车质量不错,抢走。

你的沙发面料挺软和的,抢走。

虽然这些事情不是法尔科内家族做的,做出这些事情的多是些不入流的小混混,但她们的小帮派依附着大帮派,而大黑帮则依附着更大的,直到归于十大家族。

在别的地方,如果你问孩子们长大后想做什么,答案一定是多种多样的,想当科学家,想当神官,或者想当消防员的都有。

但是在那时的哥谭,答案只会有一个想当老大。

因为孩子们唯一出人头地的方法,就是加入黑帮,跟一个好老大,成为他们小时候最憎恨的那种人,通过各种黑暗的行为一步步往上爬。

那时的哥谭政府,有一半以上的官员接受黑帮家族的政治献金,剩下的一半,也生活在黑帮的威胁恐吓之下,可以说是一座毫无希望的城市。

也就在那时,退伍的詹姆斯戈登回到了这座城市,成为了一名刑警。他接手的第一个案子,就是布莉丝薇恩的父母,在小巷中被人枪杀。

他安慰了年幼的布莉丝,向她保证会把一切查个水落石出,为她的父母讨回公道。

但一切线索都指向了黑帮,在破案的过程中,他遇到了很多很多的事情,让他看到了黑暗中可怕的激流。

严格来说,那时候作为凶杀警探的戈登,日子还是过得不错的。

作为警察,他并不需要缴纳保护费,混混也不会主动找他们麻烦。

毕竟在十家族看来,哥谭是自己的城市,城市中的警察也是在为自己的家族维持治安,哪有自家人也交保护费的道理

尽管戈登是哥谭出生,但他见识过外面的世界,那绚丽多彩的外界,不像是哥谭永远灰蒙蒙的,他不能接受自己的城市是这种模样。

他准备要把所有的黑帮全部绳之以法,让哥谭重见光明。

尽管他端着的饭碗,有一半是姓法尔科内的,里面也总是装着满满的好菜。

但他这么做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更多穷苦的人。

于是他吃了很多的苦头,被降职,被威胁,被诬陷,被刺杀。

随着他的调查越是深入,黑帮的手段也越是激烈,无数次他险死环生,直到十多年前,蝙蝠女的出现,两人一起艰苦奋斗了三年,他终于胜利了

十家族土崩瓦解,只留下了一家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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