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二十三条(1 / 2)

 “让我住过来?算了吧,我那住着挺舒服的。”李梦龙想都没想的就拒绝了。

“为什么啊?”

“那你为什么一定要让我住过来呢?”

“原因很多啊。”李顺奎板着手指:“先作为助理就要离我近啊,你住那么远我外一碰到粉丝怎么办?还有你还要照顾的生活啊,难道你每天过来给我送饭吗?还有我这里有游戏机的充电器……”

听到李顺奎那些荒诞不羁的理由,李梦龙自己也说不清是被哪一条给打动了,但是结果都差不多,就是李梦龙答应住了进来,只不过心里的打算是住一段时间陪陪她就好了。

而小贤觉得作为这件事的起者之一,本着对李顺奎负责的想法,她立刻从角落里翻出一本过期的日历,在背面写出了标题:共同居住期间规则。

“你有什么要求吗?梦龙oppa。”

“你们先说吧,我看看先。”

“那我就写了。”对着愣的二人说了句,徐贤就一丝不苟的写了起来:李梦龙

1.一楼为生活空间,绝对不准踏入二楼女性生活区

2.负责打扫一楼的公共卫生,女方有维持的义务

3.男性内衣不准出现在阳台

4.绝对不许赤膊,短裤最短也要遮住膝盖

……

23.房间中出现蟑螂、灯泡故障等不可抗力时,受到女性邀请,可以酌情踏上二楼

看着洋洋洒洒的二十三条,徐贤觉得没有意思的漏洞,如果李梦龙严格遵守这份条约,应该不会生任何意外。

李顺奎看着得意的忙内,其实这些都是要生活中慢慢的碰撞的,不过也难为忙内一片苦心,她也笑着应了下来。

李梦龙也没什么不满,都是他应该或者打算做的,而且按照小贤的条约他能少受到不少的骚扰:“我对李顺奎也没别的要求,把我这个照着写一份给她就行了,蟑螂、灯泡什么的就算了,她不敢打也够不着。”

“呀,李梦龙,你什么意思。”被嘲讽的李顺奎大小姐自然不可能忍着,愤怒的指着其中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