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县刚来到城墙上,便急切询问道:“县尉,你通晓兵事,且看这金狗军队成色如何?可是那金狗主力?”
县尉闻言,仔细打量去那些“金狗”。
这一细致打量,“通晓兵事的”县尉神情便是大变。
只见敌人一个个披坚执锐,甲胄齐备,而且大多都披着黑色的罩衣,那衣袍上还都绣着一只金色的双头老鹰。
还有那些金人骑兵,更是一个个气势凛然,人马具装,戴着那奇怪头盔仅露出一道缝隙,看上去颇为骇人。
他语气低沉,压低了声音道:“回县台大人,这金狗军容整齐,行军当中也是阵型俨然,想必在金狗当中,也是一等一的强军,怕不是那金兀术亲率的中军?”
知县等一众官员,俱都是面如土色:“那可为之奈何?”
县尉本想说两句宽慰知县的话,但一想这金狗后续兵马还不知有多少,那些厢军本就没什么战斗力,若敌军攻城,旦夕之间就是城破人亡之局。
又想到自己刚出生没多久的可爱孩儿,怕是就要横遭惨祸,一时间握着手中的朴刀,只觉双腿站立不稳,心如死灰。
我大宋,怕是要亡了啊!
一众人心惶惶当中,一个书生突然暴喝道:“为之奈何?唯依托城墙,死战到底!”
“死死战?”
他们看向城头不远处,竟是县里小有名气的才子,刘家老大,一时间心中一震:“刘伯武,你可有退敌良策?”
刘伯武摇头道:“无,在下不通兵事。”
知县神情一黯,心道,我等也真是病急乱投医了,这区区一个士子,难不成还能变出千军万马不成。
“县台大人,我虽不通兵事,但也知晓那金狗贪婪跋扈,就是一群欺软怕硬的豺狼,唯有打痛他们,方能使敌人退兵。”
县尉开口道:“可这厢军平素就是修城墙,挖土方,干得是苦力杂活儿,拿兵器的时间尚不及拿锄头的时间,既无操练,也无甲械,如何死战?”
刘伯武沉声道:“全城百姓,男女老弱不论,尽数登城死战罢了,就是半数全殁,也要崩掉金狗一颗獠牙。金狗残暴,所过之处,鸡犬不留,县台大人,您愿意自己妻女被金狗凌辱,虐待而亡?县尉大人,您愿意自己儿子被金狗刀枪穿刺,挑飞到水渠中,溺毙而亡?”
他一桩桩,一件件列举过,眼神中,已是布满了血丝。
为人夫,为人父,面对强敌,唯死战耳?
正当这城头诸人,勉力提起抗金士气之时。
城下兵马当中,纵出一员骑将,马鞍上带着几个圆滚滚的染血布袋,来到城下高喊道:“叫你们能管事的出来见我。”
那骑将戴着金色面具,身披的斗篷,是唯一一件不是双头老鹰的斗篷,粗略一看,上面绘制的竟像是一头猪婆龙首,只是要英武狰狞许多。
“休要担忧,我等不是金人,而是自泰西之国,大秦派出的使节团,本想去觐见你大宋国的皇帝,却不曾想撞上了一支金兵。”
洛萨抡圆了胳膊,将手中布袋丢上城头。
那县尉显然也有点武艺,伸手便将其接住:“这是何物?”
“无他,金狗头颅罢了。”
县尉打开布袋,却见里面赫然包裹着一颗血淋淋的头颅,须发喷张,满脸怒容,眼睛珠子瞪得溜圆,看那发式装扮,的确像是传说中的金人。
此后,更是有数百骑来到城前,丢出一颗颗圆滚滚的头颅,骇得城头一众兵丁心中更是恐惧至极,肝胆欲裂。
“你们若不信,看看我相貌便知,我绝非金人。”
洛萨摘下头盔,露出与此方之人,面容殊异的金发碧眼相貌。
那县尉看着洛萨一众,惊讶道:“你们竟然都是胡人?”
让娜纵马奔出,摘下头盔,露出一袭金发:“喂喂喂,别瞎说啊,我家大人可不是胡人,而是泰西之地,大秦国的将军——哈洛萨,你们称呼他为哈将军就好。”
神特么哈洛萨。
洛萨翻了个白眼,属实也没想到竟会被让娜给安上一个“哈”姓,还不如用自己前世的名字。
“大秦国?”
县尉哪听过这个名字,看向身边,据说是以博闻强记而著称的刘伯武。
刘伯武思索了一阵,惊奇道:“这大秦可是拂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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