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节(2 / 2)

gu903();“放我下来!我不去黑市!”她使劲拍打着他的肩膀、背脊。

他玩味的说:“不放!”

“我要走!我要回家!”她啊呜一口咬在他的背脊上。

男人的身材实在完美,浑身肌肉结实,线条流畅。

她一口银牙就浅浅咬住他的衣服,硬邦邦的肉只在牙尖滑了下。

薄庭在她屁股上拍了一巴掌,“衣服咬烂了也是要花钱买的。”

“唔,才不花钱买,我给你补。”

他无奈的笑了,小清歌怎么就是改不掉这个坏毛病?

其他进入黑市的客人看到薄庭扛着个小姑娘,脸上浮现出惊恐的神色。

“我的妈呀,黑市啥时候卖人了?”

“这得多少钱啊?”

薄庭侧过脸怒吼道:“多少钱都不卖!这是我媳妇!”

几个人吓得一怂。

第348章买名表

沈清歌感觉自己老脸彻底丢完了,她委屈的说:“放我下来。”

“还走吗?”他带着玩意问。

“不走了,不走了……丢死人了。”

不是买手表吗?怎么搞得跟绑架妇女似的?

薄庭将人放下来,帅气的脸上满是宠溺,“走吧。”

“太贵的我可不要,要是超过三百,我就不要了!两百都够买那个三轮车了。”她小声嘀咕着。

他垂下眼,瞳仁柔和的看着她。

两个人携手穿梭在黑市,两边摆摊的人都道:“庭哥来了,庭哥来了……”

薄庭懒得搭理,他搂着她走到尽头的仓库里。

仓库里摆着几个玻璃柜台,柜台里放着各种各样琳琅满目的手表。

这些手表款式前卫时髦,十有八九是从港城过来的。

她看到角落的一块手表,上面刻着英文字母,这个牌子她认识,别说在现在了,在后世都是响当当的大牌!

极具收藏价值!

买这一块,将来升值了,岂不会赚翻?

正想着,一个穿着驼色毛呢风衣的妇人就走了进来。

她浑身散发着腻人的香水味。

薄庭一转身,柔和的脸就沉了下去。

“是你?”他一脸轻蔑的说。

女人涂着厚重的脂粉,夸张的画着红嘴唇绿眼皮,还烫了卷发。“薄庭,你应该叫我一声郑姨。”

薄庭舌头扫过牙尖,痞气的说:“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女人都能跟我攀亲戚,郑娥。”

“唉,你这孩子。”郑娥也挤到柜台前。

凭借刚才的对话,再加上女人的穿着,沈清歌基本能确定这是谁了。

十有八九是薄夜的母亲!

“庭哥,买这一块。”她指着刚看上的表。

卖表的老板笑得嘴角大开,从柜台取出手表递给沈清歌,“眼光真好,这一块是店里最贵的表之一。”

沈清歌试戴了一下,白色的表盘、表带简洁大方,感觉漂亮极了。

郑娥看了这表,眼里都亮了,其中迸发出喜欢的光。

她傲然说道:“那我要比这一块还贵的,你拿出来给我试试。”

这明显是在对薄庭挑衅。

老板礼貌的说:“对不起,那就是最贵的表了!一般客人是不能试的。”

“那凭什么她可以试?”郑娥声音尖细,手指着沈清歌。

老板看了眼薄庭,为难的说:“她是我们朋友的媳妇。”

郑娥拍了拍柜台的玻璃,“你看我穿着这么好,会买不起你们县城的一块破手表?快拿出来!我买还不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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