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之前,沈清若肯定是想着逃避,可当她知道陆行森还不想放过她时,她害怕过、茫然过,最后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便陆行森出现在她面前,只要她不愿意,他也不能勉强她。她现在唯一能做的是,让自己变得更强大,给儿子更好的生活,这样即使有朝一日再次重逢,她也希望自己有跟他抗争的勇气,而不是除了垂泪沉迷什么都不会做,什么都不敢做。
沈清若抬起头看向洛天远,“西城自然很好,这几年我多接点工作,尽快将房款都还给你,也为去西城做准备。”
就这样的,还在睡梦中的沈宴跟洛书颜就被彼此爹妈确定了短暂的未来,几年后要去西城求学,去看看更大更广阔的世界。
——
陆行森已经近一年没有来东溪别墅了。
东溪别墅是他与沈沁的婚房,想起这个名字,哪怕只是淡淡的在心里划过,也会带来细细密密的疼痛感。
如果他知道那一天她给他打电话是最后一次,他绝对不会不耐烦的、连她话都没说完便挂断电话。结婚那一年里,他在东溪别墅住的日子屈指可数,她总是默默地在这里等他,无论他什么时候回来,她都会为他留一盏灯,而现在当他站在这院子里,连一丝温暖与烟火气息都没有感受到时,他以为他会麻木,可呼吸之间,仍然感到肺部似火在灼烧。
陆行森拿出钥匙走进屋子里。
在他的要求与命令之下,这屋子里的所有摆设跟她在时一模一样,连杯子的位置都没变,有一次保洁阿姨不小心将她随手放在书架上的发圈扔掉,他怒火中烧,难以克制脾气。
他从出生起便是盛远集团的继承人,在他的字典里就没有得不到这三个字,只要是他喜欢的,想要的,最后都会得到,他太过自大,年少时分不清自己究竟喜欢谁,被人三言两语就蒙蔽了双眼,乃至于误会她,跟她结婚后也都是冷眼以待,直到她从他的世界消失,他才猛然醒悟过来自己心里的人是谁。
也不知道在屋子里呆了多久,他听到了门铃声。
即便知道不会是她,可还是抱有希望,来到门口,见到站在外面的人是好友,他的眼神重新黯淡。
江丞走了进来,手里拿着车钥匙,随口笑道:“刚看到你的车还以为看花眼了,真是你啊。”
陆行森脸上表情寡淡,“你来这边做什么?”
“我家老头子说不舒服,我过来看看,准备抄近路回去,这就走了这边。”江丞坐了下来,四处打量了一番,“我上一次来好像是四年前了,还真是没有改变,话说我真是没有跟你当邻居的缘分,前段时间我不是去了美国吗,刚回来就听说你家隔壁那房主把房子给卖了,还是八十万的白菜价。”
陆行森对于这种与他无关的琐事并没有兴趣。
也不知道有没有认真在听。
江丞也无所谓,继续自顾自地说:“不过我刚看了一眼,隔壁那栋也没人。不知道下次过来的时候能不能碰到你那邻居。”
其实江丞对于谁买了隔壁的房子这种小事也没兴趣,近年来,陆行森行事低调,深居简出,他们这群好友都很少有机会跟他碰上,都知道他难以承受丧妻之痛,刚开始以为他最多一年就会重新振作起来,像从前那样,花丛片叶不沾身,谁知道都快八年了,他还是没有走出来,反而有越陷越深的迹象。
这让江丞实在困惑,明明沈沁还在时,也没见他对她多看重多在乎。
陆行森仍然出神地盯着摆放在茶几上的杯子。
江丞还记得自己身上有任务,陆行森的妈妈陆夫人给他打过电话,恳求他能劝劝陆行森放下沈沁放下过去,江丞难以想象雍容华贵的陆夫人会以那样的语气,他为之动容,可怜天下父母心。
即便知道陆行森不爱听这些话,江丞也要说,沉默了片刻后,他总算开口了,“行森,这国内你都快找遍了,也没找到她,还是算了吧,沈沁如果还在世,不可能都快八年过去了还是毫无音讯,你的人生还很长,总不可能一直这样等下去找下去,是不是?你要是一个人那也就算了,你身后有陆家,有盛远。”
他们都知道,沈沁已经不在人世了,他相信,陆行森也知道,只是不愿意去面对这个事实而已。
如果沈沁还活着,在陆行森这样犹如地毯式的寻找之下怎么会一点儿音讯都没有?
换句话说,如果沈沁还活着,她为什么不回来?沈沁有多爱陆行森,他们都是看在眼里的。
陆行森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就在江丞感到挫败时,只听到他声音喑哑地回:“活要见人,死要……”他顿了一下,那两个字似乎难以启齿,开口便是痛彻心扉,“见尸,只要一天没有找到她,那我就会当她还活着。”
第41章
在洛书颜十岁这一年,她与爸爸来到了省会城市西城,随同的人还有沈清若和沈宴。
这几年里,发生了很多事情。
洛书颜至今仍然记得,在一个雪夜,她已经窝在床上睡觉,却听到了敲门声,那一天爸爸还在加班,她以为是爸爸忘记带钥匙了,便只能穿上厚厚的睡袄起来,透过猫眼看到站在门外的人是宋晚晴时,她诧异得都忘记了要开门。
她知道宋晚晴要结婚了,在这个年代,就算是达官贵人家里有喜事,寻常老百姓也是一无所知的,她为什么会知道呢?因为几天前,宋晚晴让司机送来了喜糖跟请柬。
爸爸收到以后,她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他的表情。
他没有惊讶,也没有生气,十分的平静,好似要结婚的人不是他的前女友一样。
门外的宋晚晴穿着单薄的衣服,她眼眶通红,早就放下了昔日的骄傲,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可她就是想要听一个答案,她的手指冻得都快没有知觉了,仍然不死心的敲着门,也许是情绪都快到达崩溃的边缘,她竟然开始低喊:“天远,你在家对不对?你为什么不出来见我,我知道我哥哥跟婶婶做的事情让你生气了,可是我是不知情的,天远,我马上就要结婚了,只要你说你喜欢我,只要你要我,我就跟你走,好不好?”
洛书颜正准备开门的,听到这里,小手放在门把手上,却顿住了。
爸爸没在家,她如果现在开门的话,会不会不合适?会不会让宋阿姨更难受?
宋阿姨也不会愿意她听到这些话吧?
洛书颜跟宋晚晴隔着一道门,她还小,不懂得爱而不得的感情有多煎熬,她才七岁,但仍然能感觉到宋晚晴的痛苦,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些难受,她第一次直面所谓爱情的另一面。
原来不是像电视上演的那样,最后皆大欢喜,有情人终成眷属,原来也会有你爱他、他不爱你的一面。
最后宋晚晴走了,洛书颜来到窗户那里,看着她走出了这一栋楼,白雪覆盖了一切,在这样的深夜,那一轮弯月都让世间显得如此孤寂。
洛书颜想起了最开始见到宋晚晴时,她是那样的活泼开朗,可现在,她也不确定宋晚晴还能不能像过去那样开怀大笑了。
洛书颜不知道的是,沈宴也站在窗户那里看着宋晚晴离开。
他的眼神也很困惑,不明白那个张扬跋扈、试图霸占洛叔叔的女人怎么会这么可怜。
洛书颜也不知道,当宋晚晴走出小区时,洛天远回来了,他们两个人隔着一段距离,他脸上不再是温和的表情,只是静静地看着她,脱掉了大衣来到她身旁为她披上。
明明是这样温情的动作,他说出来的话却令宋晚晴彻底死心。
“晚晴,祝你幸福。”
直到这一刻,宋晚晴才体会到洛天远的无情。
他或许曾经喜欢过她,毕竟他那样温柔地拥抱过她,可现在他也已经不再喜欢她了。
原来一个男人不再喜欢一个女人的时候,是这个样子的。
她在他眼里看不到心疼,只看得到平静,她甚至宁愿他是不耐烦的,是厌恶的,都不要如此平静。
她突然明白了,脱掉了他的大衣,很诚恳地跟他道了个歉后,脊背挺直、再也不回头的往前走去,这一次,她要他看着她离开。
之后,宋晚晴结婚后没多久,秦雨桐也离开了宁城,回了京市,她在临走之前,送给了洛书颜一本《小王子》,洛书颜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但仍然小心地珍藏起来,她想,等她大一点后应该就懂了。
沈清若在洛天远的帮助之下,已经彻底还清了剩余的房款,她知道洛天远有去西城的打算,又开始拼命工作努力赚钱,在洛书颜十岁这一年,又存下了房子的首付,跟银行贷款买了一套房子,仍然跟洛氏父女当邻居。
在洛天远的介绍安排下,她去了洛天远在西城的笑颜时装分公司当海外部的员工,短短一年时间,就从普通员工升职为副主管。现在的她薪水高,还房贷基本上没什么压力,只要想起自己在宁城有一套房子,在西城也有一套住所,她就格外的安心,可能是受洛天远影响,她现在也想尽可能的给儿子置办更多的产业,即便工作再忙,她也是开心的,好像活了这么多年,才终于找到了她喜欢的生活方式。
洛书颜跟沈宴是六年级才转到西城小学的,西城小学只是一个过渡,洛天远是希望他们两个人在小升初的考试中,都能考上实验中学火箭班。
西城一中是重点高中,有数据显示,里面的学生绝大多数都是实验中学升上来的,所在在西城有这么一句话,上了实验中学的火箭班就能考上西城一中,上了西城一中离好大学就不远了。
本来洛天远是准备安排两个孩子都在一个班的,可临时出了差子,洛书颜被分到了二班,沈宴去了一班,两人依然没有缘分成为同班同学。
正值夏天,离小升初的考试也没几天了,六年级的气氛也一扫之前的轻松,在并不繁重的学业下,他们高高兴兴的过了五年的小学生活,却在这最后一年初步接触到升学考试带来的压力。
这天下课后,洛书颜跟同桌唐雨结伴去上厕所。
十一岁的洛书颜已经是个小美女了,这几年她也还在坚持弹钢琴学跳舞,这个阶段能考的证书都考了,事实证明她的决定是正确的,因为学跳舞的关系,她每天体力消耗都不小,就算吃得多也不会长胖,现在再翻看从前的相册,看着小时候胖嘟嘟的自己,她都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现在的她一点儿都不胖了,在同龄女孩子中间还算是瘦子,学舞对体型要求也很高,之前舞蹈老师教的东西都成为了一种习惯,她走路挺直腰背,收紧小腹。不知她本身就有这个基因还是后天练成的,小小年纪脖颈修长,从六年级的走廊经过,宛如白天鹅。
小时候胖嘟嘟的洛书颜是粉雕玉琢,可爱活泼,现在的她褪去了婴儿肥,五官渐渐长开,在她不知道的时候,校花这个名头已经安在她头上了。
唐雨挽着洛书颜的手臂,语气苦恼的说道:“我妈妈天天说我,还没收了我的零花钱说要给我买背背佳,烦死了,我准备买磁带的。现在也买不成了,诶,你的复读机我过两天还给你啊。”
洛书颜笑,“不着急。”
她又侧过头看了唐雨一眼,其实之前她就注意到了,自己的同桌似乎在刻意驼背。
思来想去,提到了背背佳,干脆就提醒她吧,“唐雨,我看你好像是有点驼背,是不是书包太重了?驼背不好的,一旦成习惯以后改不过来就不好看了。”
唐雨小脸一红,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不是,那个……”
“怎么?”
唐雨把洛书颜当成最好的朋友,对父母不想说的话,面对她也能说得出来,面红耳赤之余,她咬咬牙,压低声音道:“书颜,我都烦死了。”
她趁着没人,悄悄地站直了身体,洛书颜这才明白唐雨驼背的原因。
处于这个年龄的女孩子都开始发育了。
唐雨体型微胖,看发育情况都快赶上初中的女孩子了,而她本人觉得非常羞耻,尤其是班上的女孩子都不像她这样,经过这一对比,她很怕别人注意到她的变化,于是才驼背想要掩饰。
洛书颜盯着唐雨的胸前出了神,又想到自己……不由得面露艳羡。
她想打人了。
难道这也成为了一种烦恼吗?她至今发育了跟没发育一样才想抓狂好吗?
不过看唐雨是真的为这件事烦恼,洛书颜又果断地收回了羡慕的眼神,认真地跟她说:“那你就更要挺直腰走路,你没看电视上吗,好多丰胸广告。你不要觉得自己这样不好看,生物书上都有,这是正常的,唐雨,我特别羡慕你这样的,好多人都想这样呢。”
唐雨不确定的问她:“真的吗?我觉得好丑!”
还特别难为情。
“不丑啊。”洛书颜仔细观察着,“一点儿都不丑,不过你要是一直刻意驼背,那就不好看了。”
唐雨:“真的吗?”
“真的,不过唐雨,你可以跟你妈妈说,一定要你妈妈带你去买合适的内衣。”洛书颜觉得自己都快化身为知心姐姐了,虽然她自己发育了跟没发育一样,不过沈姨也带她去商场买了适合她的小背心。
可能洛书颜的表情太真诚了,唐雨接下来也没再驼背,一扫之前的烦闷,开始叽叽喳喳的跟洛书颜就身体变化展开讨论,两个女孩子之间的关系也拉近了很多。
两人结伴去了厕所,回来的路上正好会经过一班。
唐雨想起自己听说的传言,将洛书颜挽得更紧了些,悄悄地说:“书颜,我听说一班的语文委员喜欢沈宴,总是下课找他说话。”
洛书颜闻言下意识地看向教室里,沈宴坐在第三排,正在低头看书,不知道是不是她的视线太强烈了,他竟然也抬起头看了过来,正好与她四目相对。
还是那双漆黑的眸子。
正如十一岁的洛书颜比起六岁时变了很多,沈宴也没逃得过时间大法的威力,他现在个子更高了,他才十二岁,身高已经赶上了一米六五的沈清若。
他更聪明了,几次考试都几乎拿满分,是全年级第一名。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身上那一股生人勿进的气场比起从前更甚,脸上总是没什么笑容。
帅气这个词用在十二岁的少年身上似乎不是很合适,但因为长年累月的阅读,以及他几乎无时不刻的在汲取知识,令他小小年纪就突显出与周围同学的不同来。
gu903();清冷疏离又高傲,这是洛书颜能够想到的、适合用在他身上的词。当然了,对外他一直是这种好像别人欠他几百万没还的模样,洛书颜却觉得他越来越臭屁了,随着词汇量的丰富,他嘴巴毒得她都分分钟想跟他绝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