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嗷!
鞭落声和惨叫声叠加,布偶熊头飞向了走廊的尽头,直到再也看不见。
团团!无礼的人类!你们竟敢这样对待我的团团!娜娜露勃然大怒,金色的头勐然炸起,一双碧绿色的双眼变成了血红色,嘴角撕裂到了耳根,尖利的牙齿闪着寒光。
把你们都变成布娃娃实在是太便宜你们了!我要把你们通通献祭给尊贵的大人!我要让你们全都变成风吹就散的尘土!
罗豫南眉头紧蹙:不对劲啊,攻略里没说NPC娜娜露会有这样的状态的,她的杀人动机就是答错题目而已,而且惩罚过了三分钟之后就会自动归位,然后继续问答。
那个石昊紧张地吞咽了一下口水:会不会是因为,那些看到过娜娜露这种状态的人,都没能活着出去补充攻略呢?
罗豫南:
南裴琛:还等什么。
沈尹:快跑啊!
六人拔腿就跑,却发现娜娜露已经消失在了原地,等再看清她的模样时,她已经闪现在了他们的面前。
人类!休想跑!
[狂砍]!
[一斩]!
沈尹和罗豫南同时喊出声,并且挥出刀剑打出刀芒和剑芒呈现十字状打向了迎面而来的娜娜露。
娜娜露冷笑着闪过一边,却听到一阵裂帛声,低头一看,才发现在她躲避的路线上,有一把带着蓝光的剑已经等在那里,这会儿正好刺入了她的腹部。
娜娜露嘴角溢出了血丝,双眼的红光却越发的血亮,她一手抓住南裴琛的蓝光剑,想要将它拔出,却看到一击斩空的沈尹和罗豫南已经再次朝她扑来!
四人瞬间打做一团,三对一,将娜娜露压着打得喘不过气来。
如果能喘过气,娜娜路肯定会怒吼一声,你们是男人吗?你们的绅士风度呢?你们的羞耻心呢?有你们这样对待一个美丽的女士的吗?
男人果然都是大猪蹄子!
第154章古墓惊魂(九)
三人联手,三个技能轮番换,甚至根本不需要金茂在后方治疗,就把NPC娜娜露打趴在地,只剩下喘息。
队长,这样算是通过吗?沈尹一手搭着南裴琛的肩膀,一手玩转着那把大刀,稍作休息。
应该算吧,虽然攻略上面没有。罗豫南嫌弃的擦了擦沾在旗袍上面的血,发现非但没有擦掉,反而还越抹越开之后,就皱眉放弃了。
娜娜露在地上喘够了气,尖长的指甲抓挠着地面:你们,为什么不杀了我!你们不就是要杀了我吗?
闻言,众人齐齐一愣,沈尹道:你为什么会觉得我们要杀你?
娜娜露:难道不是吗?你们这些猎人不就是为了杀我们才来的吗?装什么好心!真不知道主人为什么要容忍你们,直接杀了献祭给那位大人多好!
这是,剧情点!
而且还是攻略上没有的剧情点!
你的主人是谁?那位大人又是谁?沈尹好奇道。
主人就是主人,那位大人就是那位大人!他们是厉害的血族!比三代还厉害!要不是因为那件事,要不是因为那个该死的猎人,要不是因为那虚伪的教会,他们也不会变成那样!娜娜露鲜红的指甲在地上挠出了道道划痕:哼!你们这些无耻的人类!休想从我口里套出半句话来!
一众人:那你刚才说的是什么?
罗豫南虽然主要是为了来这里刷特殊技能的,但是遇上了剧情,也没有往外推的道理,于是大家眼神交流了一下,罗豫南拿出了那只熟悉的小青蛙形套话专用工具[真心话]。
被小青蛙的光芒照射到之后,娜娜露的血红的双眼立刻凝滞了一瞬,掌握的剧情立刻不受控制地说了出来。
原来,她口中的主人是指这个古墓的主人,名叫亚瑟·安德烈,是第五代之一,身上流着三代安德烈氏族的血,而且还是直系,力量几乎能媲美三代,加上他的能力偏向于精神控制类,十分稀有且难对付,所以就算真的和三代对上,也不会落于下风。
三百年前,是教会和血族的争端最激烈的时候,那时的亚瑟才刚成年,这座古墓还没有开始建造。
那时候的人类几乎全都是猎人,依附于教会,就算身上没有具备异能,也会通过专门的学习,一起吟唱圣经,并且使用圣水浇灌后的武器来对战血族。
为此,教会开办起一个个猎人学校,专门培养猎杀血族的猎人,俨然有一种倾尽全力来对战血族的意思。
为了生存,为了资源,为了地盘,为了权力,争斗从来都是不可避免的,两族终有一场大战,这不是偶然,而是历史的必然。
可是,心这种东西,向来不会听凭这些。
什么种族,什么对立,在汹涌而来的情爱面前,都是枉然。
是的,亚瑟爱上了一个吸血鬼猎人。
他们的爱情花绽放在两族交战最为激烈的时候。
他们的爱情结晶诞生在硝烟滚滚,血月当空的时候。
他们在最不合适的时代相恋,让自己的孩子置身于被两族排斥的环境中。
因为难产,那个女猎人在生完孩子之后就去世了。亚瑟因事缠身,晚来一步,等待他的只有爱人的尸体,和一个包裹着爱人血衣的,哇哇大哭的婴儿。
亚瑟悲痛欲绝,竟将怨气和恨意发泄在了那个刚出世的孩子身上,想要用孩子的血来助爱人重生。
然而,孩子的血才有多少呢?
不够,远远不够。
于是亚瑟以自己的寿命,施展了禁术,将爱人的尸体封入棺内,又给挚友书信一封,请他帮忙照看孩子,便带着爱人远走,寻找复活的方法。
那位被交托孩子的挚友,便是娜娜露口中的尊贵的大人。
此人名叫荻斯,同样也是第三代氏族的直系血脉之一,因为能力相仿,和亚瑟一起长大。
两人的血脉身份,都是血族中的上位者,未成年前有血亲抚养,成年之后就要自己出去寻找地盘,占据一方,凭借自己的力量招揽人手。
和成年之后就跑去撩妹生娃的亚瑟不同,荻斯很快得到了一处地盘,拥有了一批拥趸。
荻斯收到亚瑟的信之后,很快来到亚瑟和亚瑟的爱人之前所居住的地方,就看到了那个几乎只剩下一口气的小婴儿。
幸好婴儿身上有纯血血族的血脉,不然被亚瑟抽了那么多血之后,早就一命呜唿了,哪里能等到荻斯过来。
gu903();当然,亚瑟给荻斯的信里面只字未提自己对自己亲生儿子做了什么事,只是留下了一些贵重的宝器,算做是给荻斯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