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机遇 !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
1908年12月17日是中国新闻史上举足轻重的日子,这一天有一张新的报纸宣告诞生——这便是《帝国日报》。
中国虽然不像西方那样很早就具有现代意义上的报纸,但也有自己传统的新闻刊载——邸报。自近代以降,随着欧风美雨的日渐侵蚀,租界商埠的纷纷设立,外国报纸逐渐到中国生根发芽,中国近代意义上的本土报纸也日渐兴盛,到20世纪初叶,几乎所有省份都有报馆开办,有的甚至有10余家。
在这样的形势下,为应付日渐活跃的新闻界,帝国也尝试改变,在本年3月14日,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部新闻法——《大清报律》宣告出台。在很多历史学家眼里,《报律》所承载的内容是可笑的,如最为人所诟病的那一条即是“不准刊登‘诋毁宫禁之语,淆乱政体之语,扰害公安之语’”,甚至讽刺其为“麒麟皮下露出马脚”。
可是,从无到有,从粗糙到精致,从不完善到完备,从小心翼翼到大大方方,本来就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硬要超脱这个阶段,用所谓的缺陷、弊端、保守、封建残余来进行概括,只能是评述者的无知——你见过有人讽刺学步儿童那跌跌撞撞的脚步么?
不过,《帝国日报》堪称是精品中的极品,常数中的异数——这是由皇帝亲笔题写报头名称,由康有为担任报纸总编、梁启超和杨度担任主笔的报纸,是唯一面向全国发行的报纸,也是唯一不需要新闻审查的报纸——发行前一天的晚7时,皇帝在上书房便能看到明日的稿样,便于及时更改。
报纸的投资背景则更为显赫,创刊号上赫然刊登有报纸的股份说明。本报社总股本100万两,其中:
皇帝50万两;皇后5万两;庆亲王奕劻2万两;醇亲王载沣2万两;肃亲王善耆2万两……几乎所有最显赫、最重要的大臣都列名其上——一句话,如果你没有在这个股份名单中找到某人的名字,那就意味着他还不是核心决策圈的人物。
几乎与此同时,各大列强在华开办的报纸都以醒目的标记祝贺《帝国日报》的开办,认为这昭示了帝国自我革新,顺应潮流的决心,“不独是中国新闻史的划时代里程碑,亦是中国政治发展史的重要基点……”
创刊号的内容同样震慑人心。
头版通栏是帝、后御容照,虽然是因黑白照片再经油墨印刷而显得不十分清晰,但皇帝的神采奕奕,皇后的雍容华贵却第一次深刻地留在中国普通民众的心里——任何一个出得起价格的小民,都可以掏钱买一张这样的报纸回去瞻仰。上面不仅有御书,有御容,甚至还有上谕——99%以上的中国人不曾有过机会进行观瞻,但现在却十分容易。
内务府和民政部曾担心有人会买回去对报纸大加损毁,会有大不敬行为,曾数次上书制止,但均为皇帝爽朗的笑声所拒绝:“即便是刊登朕照片的报纸,亦只是报纸罢了,小民阅后如觉不甚满意,可擦桌子,可包杂物,即便扔地上踩几脚也没什么了不起。”
皇帝显然低估了他在民众中的影响力,除了极少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人群外,大多数人对报纸以及报纸刊载的内容持有异常恭敬的态度,甚至还有士绅专门在家里成立了供堂,将报纸头版装裱在镜框里,以便每日瞻仰、请安。报纸的售价并不便宜,标明售价为大洋5分相当于2.5斤大米,但除了最初几张因报童不识货而原价卖出外,其余几乎每一张报纸都是溢价的。从1角,3角,乃至于喊到了1元都不愁销售。甚至几个月以后还有人从外埠赶来,不惜用30个大洋交换这样一份创刊号。
通栏以下,却是比御容更为震撼的内容——由张之洞拟稿,以皇帝名义刊发的《罪己诏》。
这是皇帝向天下认错的文字记载,就这样堂而皇之的展现在众人之前,取代了原先遮遮掩掩、欲说还休的姿态。皇帝的态度很诚恳,一方面回顾了过去34年来的治国历程,痛陈“误国家者在一私字,困天下者在一例字,殇气运者在一莽字,害百姓者在一躁字”的严酷事实,对34年来帝国的大政方针进行了根本性检讨与道歉——虽然明眼人都知道绝大多数方针并不是皇帝所做出的,但他依然大度地将所有责任揽在自己身上——“万方有罪,罪在朕躬”;另一方面,《罪己诏》再一次宣示了“大权统于朝廷,万机决于众议,庶政公诸舆论”的决心,重申了“世有万古不变之常经,无一成不变之治法”的认识,明确表示要根本上“改弦易辙”,“与陈腐弊惰病截然断绝”,特别注意“广行新政,加紧立宪”,号召“广开言路,踊跃献策”——允许官民通过信件或电报向报社自由表达意见且不受追究但诋毁朝政,诽谤他人,阴谋颠覆者不在其列。
《罪己诏》之下,却是上谕九条,同样举世震惊,大意如下:
第一条:明岁改元,称维新元年,大赦天下;
第二条:发辫藏污纳垢、妨害卫生,有碍健康,去留与否由人民自主决定,巡警、新建陆军一律留短发——众人这才愕然发觉,御容中皇帝脑后的辫子早已不翼而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