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血沉哑着声音道,素珍缓缓摇头,便是为那个死在连欣手上的少年,给她一个教训,要她知道人人平等,谁也没有权利任意提前夺取别人性.命,也要留下来。
她鼻子涩得想叫,却咬紧牙拿起箸子吃饭,不和自己过不去。
肩膀被轻轻一拍。
她一怔,是木三。他方才似乎突然走开了,他到哪里去了?她心中微一咯噔,木三竟似看出她所思,笑道:“方才走开了,有些话不知是否当听。”
噢,是这样?她略一计较,并没有相瞒,将准考证的事与他说了。
木三听罢,眸光一深,屈指轻轻敲着桌子,道:“这事看来是无法善了。除非,你能找到比公主更厉害的靠山。”
她笑,“可能吗,这节骨眼上谁愿意得罪公主?”
“怀素,你方才说你是鲁县人士,鲁县和淮县相近,你可认识另一位李公子,李兆廷?”
素珍心下猛地一跳,李兆廷,木三怎么会说起他?难道二人本便相识?
虽说她并不认为他邀她喝酒是机缘巧合,但她从没想到他竟认识李兆廷。
她背脊顿时惊出冷汗,这人还知道什么?
以李兆廷的性格,虽不爱她,亦应不会出卖她。
这点,她总还是愿意相信的。
除非,李兆廷往日的性.情亦全是假的!
木三约是看她和冷血都变了脸色,淡淡道:“莫非果真是旧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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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看到有筒子说第一人称怂,但改了第三人称又不习惯,不知道大家将第三人称看顺没有,俺更喜欢第一人称,只是这文人物枝蔓多,如果继续用第一人称,视角所限,后面剧情展开相对较慢,如果一三两种人称一起混用,如此上帝视角,你们看去别扭,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