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2 / 2)

燕千绪听罢,就知道,自己算是过关了。

或许有些事情真的不重要,他的大哥从来只看重结局

不过你不要想着留守今都,大哥说过,以后走哪儿都会带着你。燕千明又给弟弟和自己倒了杯酒,酒轻轻碰过去,缓缓道,我们是兄弟,理应如此。

狗屁兄弟!

嗯,大哥。燕千绪也举杯,把酒灌下。

两人饮尽杯中酒后,相视一望,简直像是行了一场交杯酒礼,从此生死契阔,与子成说。

第96章

燕千绪是在开城门的时候,第一次见到梁国丞相欧阳春的。

欧阳春也是个文人,手无缚鸡之力,但偏偏喜爱站在驾车上往外看,一路好似归国常胜将军一般,看着大沅的老百姓们,笑的比他们这些沅国人还要高兴。

燕千绪从前头的马车后窗看欧阳春,欧阳春敏锐的看过来,更是笑的见牙不见眼,搞得好像和他多熟稔一般。

燕千绪放下帘布,心里什么都没想,拉着盘腿坐在一旁的狼孩,也就是燕七杀认字。

燕二爷本身便很随性,他当初想一出是一出,决定留狼孩在身边当一辈子的宠物,如今狼孩叫燕七杀了,就该教他成为人,而不是永远四脚着地的走路,不人不鬼。

然而燕七杀不是个好学生,燕二爷也不是个好先生,这位先生仿佛没什么骨头一样靠在学生怀里头,拉着学生的手,在学生手心写写画画。

小先生是个懒人,娇生惯养,时而天真烂漫,时而冷漠无情,复杂的很,此刻小先生处于无所事事的天真烂漫阶段,在学生手心写了一个一并不厌其烦的教学生读。

学生本不应该在车上的。

奈何燕二爷坚持,说自己一个人在车上实在是无聊的很,睡觉也睡不着,不给他点儿玩儿的,真是要疯了,大哥才同意这个在所有人看来只是个畜牲的狼孩上车。

当然,燕二爷的原话不是那么说的,他对大哥说的更委婉一些,说自己的渴望。

而一般时候燕千绪知道,他只要不忤逆大哥,不骗大哥,什么都和大哥说,把自己的想法,自己的需要,自己心里话一个不漏的告诉大哥,大哥就满意了,中间也就不会出现什么恐怖的暴行。

念啊,一燕千绪抬头,用头顶撞了撞燕七杀的下巴。

燕七杀下颚线条轮廓很是好看,称得上精致,搭配一双浅色的薄唇,一笑便是个帅气逼人的模样,奈何燕七杀常年茹毛饮血,或许在作为狼的期间还吃过人肉,于是张嘴是一排的尖牙,也不知如何能长成这等形状,但可以相见咬什么东西的时候,肯定比正常人省力许多。

欸燕七杀眨了眨眼睛,用下巴戳了戳怀里的小母狼,完全不理解小母狼的良苦用心,虽然是跟着学了说话,却说的音调古怪,并且动手动脚,很不专心。

是一啊。

欸,不行,干脆先教你念我的名字怎么样?燕二爷找来精致的小剪子,给燕七杀修剪那长的要命的指甲,先是咔嚓一下剪断,随后再用磨具打磨成光滑的弧度。

燕七杀什么都好,他喜欢现在这样的氛围。

我是你主子,你叫我二爷或者阿绪都行,你我之间,暂且不必太多礼仪,不过就算有你也不会遵守。燕千绪像是再自言自语,来二爷。

二爷燕七杀的舌头卷不起来,非要发出二这个音色的时候,就显得很吃力,仿佛是有人捏着他的舌尖一样,但好歹是念出来了。

哎,记住了,我是二爷,你是燕七杀,你啊以后好好做人,会有大出息的。燕千绪乱七八糟的说,不过呢,你要是想要报答我养你的这些日子,也不是不可以帮我绑个人,打个半死后送给我,你就自由了。

燕千绪说话的声音慢悠悠的,一面说,一面吹了吹燕七杀的手指头上搓出来的指甲灰。

那一阵小风,温温柔柔的从燕七杀指尖过去,燕七杀望着自己被小母狼捏着的手,心里一片暖意,剩下的什么都没有,但是却记着小母狼的名字,低低的在小母狼耳边喊:二爷

嗯?教你半天数字,你一个都不会,念我名字倒是学的挺快。燕千绪笑着,但很快又把注意力放在了别的地方,手上依旧在细致的给燕七杀修剪指甲,却说起了另一个人来,听秦昧说,这回打仗凶多吉少,你不要离我太远,不然我可护不了你。

燕七杀嗯?了一声,像是在和燕千绪对话一般。

你不懂,我也不太清楚,昨日碰巧和秦昧一块儿小解,我问他怎么这么久皇帝都不放行时,他说的。燕二爷道,估计是王家和赵家生怕我大哥立功,所以想了折子,不愿意和魏国硬碰硬,耽误了一天功夫

不过不要紧,现在是放行了。燕千绪说着,眼前浮现着的,全是他走过战场时的画面。

那时候,秦昧那小孩拉着他,两人几乎是踩着那些尸体走过那一段路。

空气里是陈腐而浓厚的血腥味,前方是一望无际的尸体,后头是刚抱着他腿哭着想要他带羊肉回家的战士。

真的很奇怪,当时分明没有多大的感觉,如今回想起来,燕千绪却记忆非常深刻,从味道到他脚踩上去的感觉,还有每个人死去时候的表情。

那么多人,背后究竟有多少人家?又有多少故事?

数不清。

真的是不太明白他们。燕千绪揉了揉自己的肩膀,希望因为回忆而后知后觉起来的鸡皮疙瘩都消失,说道,为什么要打呢?杀来杀去,总是有人死掉,没人想死的死,多疼啊。

燕七杀的右手已经被修剪好了,燕七杀眼睛亮亮的看着自己右手,感觉很新奇,然后迅速把自己的左手也塞到燕二爷那微凉柔软的手里,示意这一只手也要。

燕千绪却愣了一下,一边给燕七杀的左手剪指甲,一边淡淡的说:其实我觉得大沅没了也无所谓。少年勾着嘴角,反正这里我没什么留恋的东西,更何况大沅没了,燕将军便不是燕将军,王弟围也不是王家子弟,赵虔也不是世子,他们谁也不能奈我何,而我有无数的金银珠宝,钱可以买人,买无数的人来保护我,买人去折磨王弟围,买人去把大哥打个半死,买一座城池干脆自立为王。

燕二爷很天真的说着,但也知道自己所说的根本就不可能实现,因为自立为王这个事情说起来虽然就这么四个字,可实际若当真自立为王,其他国家的人绝对不会愿意,所以他顶多当个山大王,不过山大王也不错。

待他让该死的人都死了,该付出代价的人都付出代价了,就去一个南边的小城买一个山头当大王。

或许还能养十几个兔子,要那种下头大小不一的,每天换一个口味,估计一年也不会腻呢。燕千绪开始说的不着调了,行了,都剪的干干净净,你可不许再用手走路,不然我可不帮你洗了。燕二爷完成了给燕七杀嗅见指甲的重任,自己捏着燕七杀那骨节稍微粗大,皮肤麦色的手掌欣赏。

燕七杀也在欣赏,欣赏着欣赏着,就亲了亲燕二爷的耳朵,声音很是开心,喊着:二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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