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花的白眼都快翻出天际了。
你咋能把不事生产说得这么理直气壮?
“你媳妇呢?”她没好气地道。
姜澄摸了摸下巴:“她啊……估计还在睡觉吧,都睡一天了。”
陈红花:“……”
还有刚听到动静,起床出来的江晚:“……”
“爹、娘,大哥大嫂,你们回来啦。”江晚反应还挺快,一边挽起袖子一边说道:“我现在就去给你们做饭吧。”
姜家的其他人对这个新嫁娘还不了解,只有听媒人介绍的陈红花知道些她家里情况,但也仅此而已了,毕竟媒人嘴里都是能说出花儿的,真的好不好,那的的确确要相处过才知道。
陈红花不急着进屋,还拉着姜澄往屋外走了两步。
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到灶台面前的江晚,她一边偷看了眼江晚,一边问儿子:“你媳妇咋样啊?你们今天相处一天,我都没来得及问你。”
姜澄状若思考:“嗯,挺能睡的,比我还强点。”
差点一口气没提上来的陈红花:“……”
啥叫比你还强点?
媳妇的事先放一边,来日方长,总能慢慢摸清的。
陈红花扭头看了眼游手好闲的儿子,真是哪哪不顺眼:“你也老大不小了,学学你大哥,别整天招猫逗狗的,明天跟我们一块儿下地。”
“那不成,我得为改善咱家做贡献呐。”
陈红花:“……”
她真是想要打死儿子的心都有了!
“娘你等等,”姜澄转身,把随手放在大门边上的竹筐拎起来,掀开上面的一层草,草底下正啃着萝卜叶的肥兔子竖起耳朵停了下,动动鼻子尖,又大口大口啃起来:“今晚咱家有肉吃了!”
陈红花都惊呆了。
她接过框子,还顺便白了眼儿子:“昨天你结婚没吃肉啊?又吃,天天就知道吃!”
不过看着肥美的兔子,心里还是挺高兴,别说家里其他人了,他们一家子一个月也吃不到一顿肉,现在肉从天而降了,她脑子里都开始出现一个个菜谱,最终决定用土豆跟着一块儿炒。
她的这种高兴,只维持到她迈进厨房以后。
陈红花看拉下篮子,习惯性地数数鸡蛋,发现竟然少了足足有三个!
她想起早上让新媳妇给儿子蒸了个鸡蛋,那还是因为儿子伤了脑袋,想着吃个鸡蛋给他补补,到底是自己儿子,她嘴上不说,心里肯定是心疼的。
那减了这一个,还有两个呢?
陈红花一脸不高兴地从厨房走出来,越过江晚的时候,顿了一下,觉得新媳妇没那胆子偷鸡蛋,要论起来,她还真相信只有好吃懒做的儿子能干出这种混账事。
江晚不知道为啥,心中跟着一跳,连忙紧跟在陈红花屁股后面,一路走到房门口,看到拉着老长一张脸地婆婆质问姜澄:“你今天偷吃了俩鸡蛋?”
俩鸡蛋,加上早上那一个,三个鸡蛋……
要是一人每天吃三个鸡蛋,他们家一天不得吃掉二十多个?这哪经得起这么吃!
这败家儿子!
“这不关我的事,是江小丫煮的鸡蛋面!”
江晚:“……”
这甩锅甩得可真够快的。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中秋节,我妈让我回家吃饭,然而我回家的时候,我妈给我打电话说她去搓麻将了,让我自己吃,我:????
不是你让我回去吃饭吗?
昨天一整天都在家没干别的,光跟狗子玩了一天……
回来太累了,心想打会儿瞌睡再起来更新叭……
于是这个瞌睡一直打到今天早上
(¬_¬)好吧,都是借口,今天三更,第二更应该在□□点左右,我现在要带三只猫去洗澡了,宠物店都催我说你们家猫还没发臭吗
第23章跑路的媳妇重生回来了3
当天晚上,老姜家一家几口人都吃上了热乎乎的兔肉,还是姜澄在陈红花烧菜的时候使劲儿催促她用红烧的,炒出来的兔肉飘香四溢,馋得人直流口水,连邻居都顺着味儿不停地朝他们家张望。
有脸皮厚点的,直接就在院子门口喊人:“红花,陈红花,你们家在烧什么呢?那么香。”
还有人附和:“就是,好像是肉香味儿,看把咱家孙子馋的哟。”
更有不要脸地直接开口要:“老姜家的,咱家炖了萝卜,跟你们家换口肉吃呗。”
呸!
还想用萝卜跟他们家换肉,到底是你们傻还是我傻?
陈红花撇撇嘴:“没有没有,是新媳妇嫁过来带的二两兔肉,早就被她自个儿吃光了,你们再问也是没有。”
新媳妇江晚看着碗里被分到的两块拇指大的肉,抽了抽嘴角。
要不怎么说是母子呢?
连甩锅都是一脉相承!
一家子每人都能分上几块平日里吃不到的肉,一个个都吃得津津有味,十分回味。
饭后,陈红花终于对儿子和颜悦色起来:“你这样就对了,有肉一家人一块儿吃,有活儿都一块干,咱们一家拧成一股绳,这日子才过得有滋有味。”
平常儿子就是太懒,连地都从来不下,虽然老大两口子都是闷葫芦,半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但难保他们心里会不舒服。
像今天,逮了只兔子大伙儿分一分,就会记着他的好……
姜青俩夫妻虽有些不满小弟游手好闲不爱干活,但今天吃了人家的肉,那丁点儿不满就已经没了大半。所谓吃人嘴软,对他态度自然比从前好上许多。
“娘,你说得太对了!”
姜澄十分捧场,先拍一记马屁,然后话锋一转:“就该你说的那样,你们都去干活儿,我去给你们搞点肉搞点别的什么好吃的,以后咱家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陈红花:????
等等,她是这个意思吗?
不管是或不是,原身就是个不干活的,姜澄也很符合人设地正大光明地偷奸耍滑……呸,到处溜达,时不时地捡点野味什么的给家人改善改善伙食。
就算陈红花对儿子再多意见,在每天都能看到一锅肉,都笑得眼睛都睁不开了。
连姜青俩夫妻都恨不得小弟也别跟着下地了,天天打点野味不比跟着他们下地好?每人每天都能分好几口肉吃,这比过年都还要高兴。就是他们家大妞这阵子吃肉都吃得跟气球似的开始胖起来了……
比起能吃上肉,喜上眉梢的姜家一家子,江晚情绪就很低落了。
没错,老姜家是厚道人家,也不会亏待媳妇,每天她也跟其他姜家人分到一样多的肉,可和姜澄被老姜俩口子宠爱不同,他可以不下地,她就没那么好命了!
下地干活是有工分的,本来老姜家人丁就不兴旺,姜澄又是个混不吝的,不肯干活,那她这个媳妇也就等于被当成一个劳动力看待了。
姜澄不干活,到底还能搞点肉来给一家子改善伙食,她这个媳妇也不下地干活说不过去……
她也没什么好的借口去逃避。
于是,过了头几天新媳妇的适应期,在婆婆跟妯娌的眼神下,她只好不情不愿地自请跟着一块儿下地了。
这一点,江晚也是觉得很委屈了。
出嫁前,她也就给一家子洗洗衣服,喂喂鸡鸭什么,再跟农村很多孩子一样去打点猪草喂猪,就像才七岁的大妞,年纪小,也没成年人的那把力气,干不动地里的活,就在家里干点力所能及的,给家里人减轻点负担。
上辈子,她一结婚就跑到城里了,在城里养了身细皮嫩肉,就算给教授俩口子做保姆,也就干点普通的家务,根本就没什么重活让她干。
这一重生回来,好日子没过上,倒要先下地干活了。
幸福的生活都是靠自己创造的,除了那种极少数的一出生就含着金汤匙的富二代,大多数人只能凭借自己的能力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能够不劳而获的,终究是极少数的人。
姜澄并不急于改变现状,相反,他还挺满意目前的状况。
这个年代的农村,没有后来发达的城市规划,没有日常方便的基础设施,但有着质朴的美感,有慢节奏的生活,还有漫山遍野清新自然的空气。
这对于一个从不下地的懒汉来说,还是很友好的。
姜澄现在的日常,就是村子里到处逛一逛,有时候在山林外围随意走走,搞点野兔野鸡掏点鸟蛋什么的。大自然给人的馈赠很多,刚好他善于发现。
而且,一段时间下来,他对村子里的状况也算是很了解了,就像近期,邻村那个经常骑着绿色嘉陵70的自行车,附近几个村子的信件都是由这个乡村邮递员派送的林国华,在姜澄刻意打交道下,关系也很铁了,会经常把来往几个村子发生的事和县里最新发放下来的政策跟他说一说。
这个年代最大的缺点,就是消息太闭塞。
有个经常几个村子和县里往返跑的朋友,姜澄的消息就灵通多了。
他还乘机跟林国华打听过他们村的林丰年。
据林国华所说,那林丰年前段时间吹了一晚上冷风,都病了好些天了,最近才好些。
算算日子,姜澄猜测,应该是对方等江晚一块儿私奔等了一晚上,没想到她竟然重生了。既然重生,那就肯定不会再走上辈子老路。
告别林国华,他哼着曲儿回去了。
林丰年应该没啥本事,不然当时不会带着江晚去了城里后先是靠着江晚当小保姆的那份收入,后来直接靠上一个寡妇当了倒插门的女婿。
不过他不介意帮对方点儿小忙。
刚刚病愈的林丰年,一开始还想着江晚,但想到她结婚那天没有如约而至,显而易见地肯定是后悔了。
林丰年也不是死缠烂打的性子,上赶着不是买卖,她既然无心,那他还有什么理由死缠着人家不放?
有些气性的林丰年,干脆一门心思地钻营用什么方法可以到城里生活。
比起其他人,江晚可以说是苦不堪言了。
她没啥干活经验,从第一天开始手就起泡了,第二天更是浑身上下腰酸背痛,只想躺屋里,连根手指头都不想动,可以说是吃了十足的苦头。
要不是想到日后能过上富足的生活,她还真坚持不下去了。
可她的这点儿苦,在别人眼里真不算什么。
尤其他们家还天天有肉吃!
一说起这个,一块儿下地的一小媳妇不免就有些羡慕嫉妒了:“你们老姜家可好了,一干完活,回去就有肉吃。”
这一天天的,总是用肉馋她们,就算是神仙也遭不住啊!
关键是,这老姜家的还真就小气巴拉,关紧门吃独食。
也有人酸溜溜地:“肉也不能跟粮食比,多一个青年劳壮力,能挣多少工分,赚多少口粮啊?肉能当饭吃吗?”
老姜家的那小儿子,那是出了名的懒汉,会打野味算什么,他会下地干活吗?
谁要说起他们家那不成器的儿子,都会摇头。
陈红花战斗力杠杠的。
她就直接插着腰,一脸的得意:“嘿你们还别说,肉真能当饭吃的,咱们现在每天都吃两口肉,力气都大了不少,是吧,媳妇!”
陈红花说完,就像平常拍儿子似的,大力地往江晚后背一拍,江晚差点没一个趔趄摔个狗吃屎。
江晚好不容易稳住身形,气得连白眼都懒得翻了。
都已经这么苦了,这些人还有心情斗嘴吃柠檬?
作者有话要说:不立fg了……
但是我真的觉得我今天可以挑战三更、、、、、
第24章跑路的媳妇重生回来了4
林丰年最近连下地的心情都没有了,他时不时地被背着家人去县里逛逛,主要是想看看农村以外的地方都能做哪些营生。
他的这种不务正业的做法,已经引得家人不满,连村子里都有人对他窃窃私语。
这时代的人们,普遍都认为做事该脚踏实地,尤其是农村,大家既然都是农民,人家勤勤恳恳下地,就你一天天地往县里跑,都不知道在干啥不正经的事儿。
但这些,林丰年全都置之不理。
这日,他还是照常去县城。
临走前,家人看他那眼神仿佛在看一只臭虫,一个害群之马,大嫂二嫂更是直接当着他面就冷嘲热讽“有的人就是看不清自己是什么身份,还当自己是县城的人”、“咱老林家也不知道作了什么孽,摊上这么个好吃懒做的”。
对这些,林丰年一概不予理会。
他觉得,自己总有出人头地的那一天。等真到了那一天,这些人就是求着他他都不会理他们!
没想到的是,人要真是走起运来,那如来佛都挡不住。
大老远,林丰年就在供销社看到他们村的林国华,正想跟他打招呼,却看见他正和一个青年在说话。
那青年看着二十上下,皮肤白皙,身材修长,看那浑身的气质就不一般,要不是因为穿着,他还以为是城里的知识分子呢。
就这么几步路的功夫,林国华已经和对方道了别,转头就跟林丰年来打招呼。
林丰年正想问刚才那人是谁,林国华自己就说道:“刚才就是我一朋友,丰年你咋来了?”
刚刚老远路,那人长什么模样他也没看清,并不在意,转而说起别的:“我想着有啥挣钱的法子,听说供销社、农贸市场人多,正好今天有空就来看看。”
可林国华一听,立刻就想到姜澄离开前跟他说的话。
“我最近常在这看到你们村那个林丰年,他也不买东西,也不知道整天瞎打听啥,我觉得吧,投机倒把虽然挺挣钱,而且来钱快,能挣大钱,尤其最近深市那边捯饬很多香江流行的服装,从那儿进货回来,到附近大城市去卖,一来一回利润能翻个好几番,可那是违法的,要是没抓到还好,这要是抓到了……你懂的。”
说实话,他对林丰年不太关注,但看到他眼底藏都藏不起来的渴求和欲/望,也如姜澄那番话提点道:“丰年,我可跟你说,投机倒把虽然能挣大钱,可这事儿咱可不能干!”
林丰年还真没想到这一层,他就是觉得供销社是不错,就是没路数,他也没城里户口,做什么都难。
他都来这好几回了,到现在都没琢磨出什么办法,结果经林国华一“提醒”瞬间就起了浓厚的兴趣:“我咋没听说,你都听谁说的?干这个很挣钱?卖啥最赚钱?”
林国华想起姜澄说的话,还有些半信半疑:“或许吧,我朋友说是从深市进点香江流行的衣服到别的城市去卖,利润能翻好几倍,也不知道真的假的。”
多半是假的,要真能挣那么多,那不得谁都去干了?
gu903();人生的第一定律,就是人们的所有追求都是为了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