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宋妹妹,看看吃点啥喝点啥,尽管点啊,不用给哥省钱。”
“谁是你妹妹呢。”林宋羡见状一眼睨过去,张泽受不了他这劲儿,翻了个白眼。
在场的大部分都是他们朋友,有熟的有不太熟的,宋莺跟着林宋羡参加了几次这样场合,有不少人已经能认出脸来。
他们玩得很闹,唱歌喝酒,音乐大声。林宋羡被叫去玩了几把骰子,他大概是个天生的玩家,会计算,叫数时表情滴水不漏,几轮下来,一口酒都没喝过,张泽被灌得想吐。
宋莺本来在旁边看着他玩,方祁扬硬是叫她过去点歌,大概是怕她闲得无聊,盛情难却,压根不会几首歌曲的宋莺只好点了两首儿歌充数。
她能不跑调的也就那么几个唱来唱去的歌,所以当包厢里响起那首熟悉的“小毛驴”时,林宋羡几乎是本能抬起头。
昏暗光影里,女生坐在高脚凳上,一只脚晃荡空中,手里拿着话筒,望着前面屏幕。
侧脸被映得明亮又清晰。
柔软轻缓的嗓音,在可爱地唱着——
“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我手里拿着小皮鞭我心里正得意,不知怎么哗啦啦我摔了一身泥...”
林宋羡摸出手机放到桌上,鬼使神差的,点开了录音。
作者有话要说:逐渐痴汉
ps,儿歌部分改一下,相对应前面第十章茵茵喝醉那里唱得儿歌也改成这个,解释一下,录音这个梗是为了后面剧情想出来的,我个人觉得这是都市言情里面再普通不过的一个情节,撞歌部分纯属巧合,因为作者本人经常脑子抽抽的时候会唱这首儿歌,所以顺手写了。
另外,如果写作时觉得某个情节熟悉的话,作者是不会用在自己作品里的,也感谢提醒_(:з」∠)_
第41章
从白天到黑夜,包厢里的气氛丝毫没有降下,年轻的身体仿佛不知疲惫般,沉浸在热闹放纵中。
宋莺刚才出去了,拿着手机,不知道是谁给她打了个电话。
林宋羡嘴里咬着一块口香糖,整个人倚在沙发上,眼眸轻眯,打量着面前明明灭灭灯光下的脸庞。
内心涌起一阵空虚感。
他在过往体会过无数次。
快乐得肤浅又毫无意义,哪怕热闹无边,某处依旧像一座安静的孤岛。
方祁扬和张泽在打牌,玩得激情十足,脚踩在茶几边缘,袖子撸到了手臂上。
唱歌台前两个男生拿着话筒无比投入地唱着撕心裂肺的情歌,另一处角落在聊天打闹,时不时端起盛着啤酒的杯子,男女的交谈笑声,隐隐约约透过嘈杂音响传来。
林宋羡靠在那打了个哈欠,眼皮半阖,神情倦倦。
包间门被微不可察的动作推开,然后进来一个人,宋莺小心收起手机,轻手轻脚地朝原先位置走去。
她在林宋羡身旁坐下,刚准备拿起桌上水喝一口时,旁边的人靠了过来,林宋羡头倚着她肩膀,口吻无趣厌倦。
“一点也没意思。”
“那我们回去?”宋莺顿了片刻问,林宋羡又皱起眉,摇摇头。
“不要。”
“嗯?”她低眸看他,疑惑。
林宋羡抬起了眼,自下而上的同她对视,两人相距咫尺。
“回去了还是一个人。”
“现在还有你陪我。”
他脑袋动着,蹭进了宋莺怀里。
长长的一声叹息。
“做人好无趣。”
“......”
“那你下辈子想当什么?”宋莺问。耳边安静了一会,林宋羡嗓音传来。
“我希望没有下辈子吧。”
“我特别,想当一只鸟。”她沉默许久后,像是自言自语。
“有一双翅膀,不用畏惧高空,可以自由地去到任何一个它想去的地方。”
“渴了找个湖泊喝水,累了在树顶上歇脚,饿了去森林寻找食物,每天无忧无虑,没事干就卧在枝头晒太阳。”
宋莺弯起嘴角,话里不自觉带了笑意。
“而且小鸟还长得这么可爱,啾啾啾~”
“那我就勉为其难,也陪你当一只鸟吧。”林宋羡被她逗乐了,状似勉强说,宋莺却开心地点头,掩不住兴奋。
“好啊,到时候我们还可以做个伴,一起去四处流浪,看遍不同风景。”
林宋羡想象了下,觉得似乎还不错,他回答,“好哦。”
最后结束时,是晚上十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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