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陛下如娇妻[穿书] 完结+番外》TXT全集下载_7(2 / 2)

那字的确很适合沈家子弟,下笔苍遒有力,一笔一笔仿佛雕刻在石碑上,处处有棱有角,尽显凌厉。

不少字旁边注着一些小小的注释,隽秀灵气,笔迹如同行云流水,让人看着舒心平坦,应当就是她二嫂的墨宝了。

学习榜样已有,他人领悟体会亦有,然而,事实证明,沈玖确实毫无书法天赋。

她竟然连最基本的“横平竖直”都办不到!

乱描摹了一整天,也只得把自己描成了一个大花脸。

她开始怀疑穿越小说里,那些穿越去古代还能以书法震惊于世的,都是书法辅导班的硬植广告!

就算是从小练书法,在书法大赛中获奖的人,到了古代来,和这些日日与写字为伍的比比,也就只能勉强算个普通偏上,更不用说,那人练的字体还有可能不符合当代审美。

这么一想,沈玖觉得自己也有可能是被此时的审美打败的,那些人都看不惯她的“小九狗爬体”。

实在练不下去了,沈玖一气之下丢了毛笔,撸起桌子上的“大作”,出门左拐上树翻墙,麻溜地滚去隔壁寻求安慰了。

萧陆川在看见沈玖这一个一个犹如狗爬一样的字时,情不自禁地感慨了一声,果真是字如其人啊!

“你什么意思?觉得九爷长得碍眼?”沈玖慵懒地瘫在桌子边,伸手指着萧陆川,气鼓鼓地道。

“呵呵,你不是觉得自己这字还能看得下去么?怎换成比作你容貌,你便不能接受了?”萧陆川摞起了裙角,跪坐在桌案旁,伸手取了一杆毛笔,衔在双指之间,掩着笑意打量了一番沈玖。

你瞅瞅这人,明明长得不赖,却站没个站像,坐没个坐样,可不是跟他这歪七扭八的字一个样?

萧陆川提笔在沈玖的字上一个一个画下来,把该放平的地方补平,把该回锋的地方回锋,纸上的字便一个个变了副样子,仿佛有了骨架,有了气质,有了一种说不出的韵味。

“瞧,”萧陆川把改好的字递给沈玖,“你只是缺少了一点骨架。若是能撑起来,字便好看了。”

沈玖惊讶地发现,被小钏儿一改,她的字的确立即顺眼了许多!

“小钏儿,原来你的字也这么好看?”沈玖也立即来了精神,一个鲤鱼打挺跳起来,爬到萧陆川身边,一脸谄笑,“你写几个给我瞧瞧!”

萧陆川看了她一眼,微微叹了一口气,取了一张纸,提笔想了想,在纸上写下了一个“沈”字。

那字,落笔圆润,却也尽显锋芒,柔中带刚,入木三分。看起来,就好似坐镇三军的一名白衣军师,摇着羽扇,教那敌军闻风丧胆。

沈玖瞪直了眼睛。

这古人写字,当真是有天赋的?

不说她二嫂了,连这么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姑娘,都能写得如此端正,如此漂亮,如此潇洒。

为何偏偏唯独她不能?

“你少了那点骨架,这字便没了形。”萧陆川又提笔,在那纸上挥毫落笔,依次写下了“瀛”和“雨”两个字。

沈瀛雨,沈玖的正式大名,这名字听起来倒是秀气文雅得很,与她本人的气质完全不像。

沈玖呆呆地看着萧陆川写字,那小小的瓜子脸上满是严肃,而那落笔的动作却十分熟练,十分潇洒,看起来竟然还有几分帅气。

“骨架啊……”沈玖下意识地坐直了自己的身体,“那得怎么才能有骨架呢?”

“你来试试。”萧陆川把毛笔递给了沈玖,让沈玖跪坐在他的垫子上,又把纸墨推到了她的跟前,“我娘说,每一个字,都得顶天立地,那字中最重要的笔画,都要能挑起担子。”

沈玖看了看萧陆川写的那三个字,果然是字字饱满,笔笔有力,好似一个个顶天立地威风凛凛的将军。

沈玖忍不住在心里赞叹,这青王殿下的奶妈就是与众不同,竟然还懂得书法,该不会也像她二嫂那般,出身自书香门第吧?

她照着萧陆川的字来写,刚一落笔,手腕便忍不住地颤抖起来。

“别抖,手腕要稳。”萧陆川立即伸手托起了她的手,手指触及腕口,却觉得这人的手腕生得纤细,皮肤也滑腻得很。

初见时那被晒得略黑的小脸,此时,经过一个冬天的闷捂,竟然也渐渐恢复了白皙和剔透,就好似一块刚刚被打磨光滑的无暇美玉。

从侧面看去,沈玖的睫毛很纤长,五官生得也很精巧,若是收敛起平日那玩世不恭的表情,倒也是个唇红齿白、清秀漂亮的小公子。

“呼,这写个字,比练一套拳法还难!”沈玖好不容易才写了一个“沈”字,抬笔松了一口气,转头一看,发现萧陆川正盯着她看,那偌大深邃的眸子里,倒映着她的身影。

“怎么了?”沈玖笑眯眯地问,“我脸上有什么?”

萧陆川这才发觉自己一直盯着对方,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耳尖微红,垂下了眼眸。

怎么就盯着他看花了眼呢?倒又要让他误会什么了……

“觉得小爷长得帅,就直说啊!”沈玖觉得他那表情十分有趣,故意调笑道。

“你莫要瞎想,我是看你脸上有墨迹!”萧陆川瞟了她一眼,吓得沈玖立即翻身起来,到处找镜子:“啊?不会吧?哪里哪里?”

萧陆川微微叹了一口气,看向窗外夜空,看着夜幕上的满天繁星。

他想起,他的母妃也说过,字如其人,字要有锋,人要有骨;字有横竖脊梁,人亦有重负担当。

有锋有骨,有脊梁有担当,方能顶住头顶这厚厚的、令人压抑的阴云,待到那破云而出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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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林妹妹驾到

沈玖每天翻墙去,用无数的故事换取萧陆川教她写字。

约莫一个月后,沈玖这字总算是横平竖直,有了形状,有了骨架。

那本字帖也被她描摹得滚瓜烂熟,倒背如流。

久而久之,字帖上的内容便让她倦了,顽皮之心一起,她便开始“信笔胡诌”起来。

此时天气渐渐炎热,屋里越发的乏闷,越氏到自己院子中的老树下纳凉,便见身旁的贴身丫鬟送了一卷纸稿进来。

“二少奶奶,这是九少爷命人送来的。”

“嗯,放下吧。”越氏摇着纸扇儿,让丫鬟把纸稿放在了石桌上,本是不打算立即就看的,可是这风一起,便把那卷起的纸给吹摊开了些许,露出了里面一个一个端端正正的豆腐块。

越氏眼角余光瞥见这字,心中有了几分惊讶,便铺开了纸稿,仔细端详起来。

笔墨似乎还是新的,未干透。

这字虽然还有些稚嫩,见不得有力的笔锋,但也的确是按照她所给的那本字帖来临摹的。

可是这内容却……

“军质彬彬,谦谦有礼……”越氏轻声读了起来,眼中敛着一道柔光,手中的纸扇也渐渐停了下来。

这纸稿上写着一件军中小事,说军里有一位年轻的幕僚,看起来是个文弱书生。

军人,于是就有人搞了个恶作剧,想要装神弄鬼吓唬吓唬这位幕僚。

结果这人大晚上的,突然冲进幕僚营帐,披头散发,脸上还涂抹了猪血,可把幕僚给吓坏了!

于是,那看起来斯斯文文柔柔弱弱的幕僚惊慌之际,逮着那“鬼”就是一顿捶打,打得那武将哭爹喊娘,众将士方才知道,这幕僚倒也是个有武艺在身的,得罪不起。

后来,军中渐渐再无敢小瞧这位幕僚的人了。

“真是个有趣的,竟把字帖拆开,写成了故事。”读完了故事,越氏那素来冷清的脸上,竟浮现出一抹笑意。

她闭上眼睛,那故事里的画面就好像在她脑中浮现了似的,寥寥几笔,一个白衣翩翩的青年儒将形象便勾勒了出来。

“欢儿,”越氏招来了丫鬟,“把我的羊毫和朱砂取来。”

“啊?哦,是……”欢儿先是一愣,随即急忙跑回了屋里,取了笔,蘸了朱砂递给越氏。

越氏坐在石桌旁,卷起袖子,提笔思量了几下,便在那稿纸上落下了一点一点朱红的印记,细细评过每一个字。

欢儿看着吃惊不小,平日她家二少奶奶只会对自己欣赏的字帖作评,难道九少爷的字能练到这般境界!?

等沈玖看到这满稿纸的朱红,却没感到骄傲自满,恍惚之间,她觉得自己仿佛回到了小时候,手里捧着的是老师给批改的作文。

她心有所动,于是按照越氏的批注,仔细研究琢磨了半天,等琢磨好了,便又提笔而作,写下了另一个故事。

当然,故事的主角,依然是那个军营中的年轻幕僚。

地方有个酸腐的读书人,曾经公然写诗暗讽嘲南巡军中的武人五大三粗,目不识丁。

军汉子们气不过,但又不好真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动手。

这位幕僚看见了那首诗后,立即回了一首,嘲笑那读书人井底之蛙,没什么见识。

那首诗对仗工整,文采斐然,让那读书人自惭形秽,再也不敢吭声。于是军里的汉子更是佩服那位幕僚。

这位年轻幕僚长得也是俊逸非凡,南疆的姑娘们见了心生喜欢,向年轻幕僚频频示爱,但全被幕僚冷冷拒绝。

原来他来南疆之前刚刚成亲不久,心中一直惦记着家里的娇妻。

沈玖隔三差五地给越氏写上一段年轻幕僚的故事送去,她从没告诉越氏,这个年轻的幕僚便是自己那位优秀的二哥,可是她却知道,越氏应当是看懂了,看明白了,所以这薄薄的宣纸常常被人摸到透明。

在这种轻松愉快的交流学习氛围下,等到六月学堂季考时,沈玖的字已是突飞猛进,便是那古板的老夫子也挑不出什么错处,微微点了点头,道了一声:“沈九公子总算有了些眉骨。”

听到这话,沈玖松了一口气,拍了拍胸脯。

她南边的那点儿小买卖,总算是保住了!

但这一次却给沈玖提了一个醒,她得给自己找一个强力的靠山,免得老爹日后动辄拿此做要挟。

沈玖一边思索着,一边拿着“子堂”的“成绩单”回了家。

还未能进门,便看见沈府那对傻狮子之间,停着一辆精致的马车,马车后,还跟着一队货车和人马。

沈玖也不知府上今日来了什么贵客,不过她也没必要知道,反正这些贵客总不会是来找她这个小屁孩儿的。

就在她低着头,打算绕过正堂,向东边的小院子摸去时,正堂那边突然传出她二叔的一声召唤:“小九,你且过来!”

“哎!”沈玖只好又调转了方向,迈着小步跑到了正堂,甜甜地唤了一声,“二叔~我今儿可……”

一进门,她便傻了眼。

只见二叔正与一位斯文儒雅的中年男子一道坐于堂上。

那男子和颜悦色,此时也抬起眼来看向了她,眼中带着几分欣赏与赞许。

“您有客人,那我先回屋里去?”沈玖这脚踏进来一半,身子已经打算缩回门外。

她的直觉告诉她,来者不善!

“你过来!”沈二叔为人严肃,平日总绷着一张脸,但好歹对沈玖这么个全家最小的幺儿还算不错,此时竟也有了几分温和的笑意,冲着沈玖招了招手。

沈玖硬着头皮走到她二叔跟前,给二叔和贵客行了礼:“二叔,呃,先生好……”

“嗯,这便是沈大将军的小公子了吧?”那位贵客抬眼笑道。

只见他一袭青衫,身材清瘦,看着气质儒雅,还有几分朴素与淡泊。

但沈玖却看得出,他这身行头搭配得十分讲究,身上衣衫布料质地也很好,不是一般百姓能买得起的。

看来这一位贵客,还当真不是什么普通人。

“回先生的话,小子名瀛雨,家中排行第九。”沈玖不敢造次,恭恭敬敬地抱拳回答着,礼数周到。

“小公子果真是一表人才,前途无量啊!”这位客人拈着胡须笑道,他那犀利的目光上下打量着沈玖,让沈九浑身寒毛直竖。

怎么总觉得他那目光,像是在菜市场上挑选猪肉?

“咦,这可是‘子堂’的考试卷章?”客人眼尖,指着沈玖手里的“成绩单”笑道,“这可是难得一见啊!”

在沈二叔的目光示意下,沈玖也只好乖乖地贡献出她这可怜的“成绩单”,可是没想到,这位贵客在看了她的“成绩单”后,竟然面露惊讶,两眼放光,睁眼说起了瞎话。

“小公子这文章写得句句精妙,这字也写得真不错啊!”贵客急忙把那考试卷章拿给了沈二叔看。

沈二叔可是太清楚不过沈玖最初的字是个啥模样,此时再一看,也感到十分诧异。

几个月的时间,这字竟然进步得如此神速?

大哥到底是用了什么办法教导孩子的,怎这几个嫡子一个比一个厉害?

“这字虽然还有几分稚嫩,却已见眉骨,温婉中透着狠厉,倒是颇有江南越卿书的笔锋。这么大的孩子里,可还真是没几个能写成这样的……”那位贵客对着沈玖的字评头论足,毫不吝啬赞美之词,倒让沈玖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若不是见过小钏儿的字,她说不定真要被这位客人给吹捧到天上去,忘乎所以了!

“林兄也莫要夸他了,他也是近来才写得像样了些。”沈二叔虽然惊讶,却比那贵客实在得多,没有把沈玖吹捧得宛如天才神童。

“小九,我来给你介绍一下,”二叔放下了卷章,伸手指向身边这位爱乱夸人的朋友,“此乃二叔的至交好友,林子台林大人,你叫他一声林叔叔便好。”

“林叔叔!”沈玖一边给林子台行了子侄礼,一边在脑中搜刮着记忆。

林子台这名字,好像有些耳熟……

“你林叔叔之前一直外放彭州,不久前才被调回京都,眼下宅院还未返修好,要在我们沈府住上些许日子,就住在你那小院的隔壁。”沈二叔这才茗着茶,说出喊来沈玖的真实目的,“你林叔叔膝下有一女,与你年龄相仿,略小你一岁。学堂接下来有两个月休学的时间,你也正好多陪陪你林妹妹,熟悉熟悉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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