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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拿权力进行切片细化,抛去执行权,监督权不说,那依次是知情权,建议权,否决权,决定权。
为何这么排呢?
因为有建议权一定有知情权,有否决权的一定有建议权和知情权,有决定权,一定有否决权,建议权,知情权。
打个比方,比如清丈田亩的条例,如户科给事中,内阁中书,户部下属官员都略知一二,这是知情权,他们只能知道政令如何,却不对政令提出建议。这也是为何林延潮进内阁后,一直谨言慎行的缘故,因为提了意见就越权了。
之后如户部尚书,内阁次辅,三辅都能对此政令提出自己的建议,进行修改,这是建议权,不过建议是否被通过,不在于他们。
条例通过在于户科都给事中,内阁辅,他们可以对条例封驳,这就是否决权。
最后条例是否被执行,内阁,尚书,六科说得都不算,必须要天子颁布圣旨,才算最后生效,这就是决定权。天子认为不可,打回内阁,这就是否决权,若是若认为其中几条要修改,这就是建议权。
所以决定权高于否决权,否决权高于建议权,建议权高于知情权。按照通俗的话来说,依次知道个事,说得上话,能拿主意,拍得了板子。
老百姓家里儿子说爹要吃冰糖葫芦,女儿说这么吃不好,儿子说妹你还没五岁,家里没你说话的份,娘说想吃就买一个,我掏钱,爹说不行,家里我说得算。
上至国家大事,下至小户人家,权力都是这么分配的。
至于林延潮从翰林院借调内阁,就获得了参预枢务的权力,这也就是知道个事的权力。
尽管仅仅是知道个事,但比在翰林修撰史书,对朝堂大事双眼一抹黑,强了不知多少了。
今日张居正询问自己的意见,若是林延潮这几句话能被张居正赏识并采纳,那么张居正日后还有可能征询他的意见。也就意味着林延潮的实际权力,又向前迈了一步,这就是说得上话的权力。
想到这里,林延潮不由有几分激动,向张居正施礼后,就拿着会议记录走出了会揖室。
林延潮走到门口突见一个身影在走廊转角一闪。
林延潮虽看不清楚这身影,但依稀看得出是董中书。林延潮见董中书在转角,心想自己向张居正建言,张四维不会对自己生忌吧。
这念头在林延潮脑中一抹而过,随即心想这怎么可能。
眼下自己正春风得意呢。
如此林延潮在内阁就这么过着,除了每日忙碌些,日子倒也还舒爽。
林延潮也参与了几次内阁与六科的会揖,除了清丈田亩事外,还有在一条鞭法的实行。清丈田亩和一条鞭法,堪称张居正柄国两**,林延潮参与会议时都记在脑中,每日有闲暇时将自己所见所闻都写下来,准备编撰成书。
一转眼林延潮在内阁轮直已是两个月,已是到了寒冬时节,不知不觉他已来京一年有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