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傅随云忍不住问了一句:那个灰小子拒绝了?

不,他一秒钟就背叛了我堂哥,萧歌说,我堂哥嘤嘤嘤地哭了起来,我去找灰小子质问,灰小子却告诉我:我爱过他,可是谁会不爱钱呢?

所以我们打了个赌。萧歌望向天花板。

嗯?傅随云不禁紧紧皱起了眉头。

萧歌的语气陡然变得残酷又无情:打赌的内容是,如果我能放弃总裁身份,用普通人的工作和薪水过上一个月,他就把那张支票全额退还。那点钱当然不在话下,不过也不该便宜了他。

傅随云满面迷惑,为什么他派人查的萧歌生平里根本没有这段往事?

我赢了!萧歌掷地有声,然后我发现

傅随云:你发现?

萧歌:我发现做总裁真他妈累,我爱上了做普通人的感觉,它竟该死的甜美。

傅随云:

萧歌目光狰狞:谁也,别想,让我,再回去,做总裁。

傅随云震惊了。

他曾经以为萧歌不为五斗米折腰,曾经以为萧歌的不为五斗米折腰是装装样子,现在萧歌竟然告诉他,自己想过平凡的生活!

我明白了。傅随云凝重地弯腰放下品如,走,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萧歌很不放心,他明白什么了?

然而架不住傅随云的热情洋溢,萧歌还是被他拖出了家门,因为心里有点好奇,暂时没提出反抗。

下了楼,清幽的晚风温和地拍在两人脸上。

四方静谧,灯火错落,月光溶溶。

只见傅随云眼盯着自己的豪车沉默了一分钟之久,终于毅然决然地转身一指旁边的另一种交通工具,扬眉提议:萧萧,跟我走吧,虽然今晚不能浪迹天涯,但我会带你去另一个有趣的地方。

萧歌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

看见了几辆共享单车。

第7章

就这样,两人吭哧吭哧地蹬着自行车闯进了无边的夜色中。

不出五米远,傅随云PIA地摔倒了。

萧歌默默停下单车看了他一眼。

你不会骑自行车?萧歌问。

傅随云拍拍裤子上的灰,毅然决然地站了起来,矢口否认:不,我会!

好吧。

于是两人继续蹬车。

夜色多么好!令人心神往!

PIA,傅总又摔倒了。

这次萧歌不再发问了,只是跳下单车来提议:我们换个交通工具吧。

哪知道傅随云又斩钉截铁地拒绝了:不!我会骑!

萧歌总觉得他说这话时的语气就像放开我,我没疯一样。

不过行吧,萧歌想了想,再摔上个几次傅随云就会老老实实地放弃了。男人了解男人,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不断地损他面子比较好。

于是萧歌暂时保持了沉默。

不料在磕磕绊绊摔了四五次之后,傅随云一下子就学会了骑单车,全过程不到十分钟。技巧十分之娴熟,直接就从新手阶段跳到了可以双手离开车把的水平。

对此傅随云相当满意,满意中暗藏着一丝兴奋。

萧萧,你看,我学什么都很快,完全配得上你。他昂起头告诉萧歌,谢谢你,我会永远记得这个晚上的,谢谢你带我接触到新事物。

其实聊到现在,萧歌渐渐对傅随云有一点改观了。

在原书的剧情中,傅随云对主角受舔狗无下限,对其他人冷漠无情,性格喜怒不定,后期还执迷不悟,在被主角受拒绝以后也坚持纠缠到底,没完没了。

这些设定无疑都是真的,但萧歌也渐渐看到了他性格里某些可爱的地方。

例如知恩图报、喜欢一个人时会耐心思考对方的需求、乐意放弃自己的优势灰头土脸地走进对方的世界里去。

而且该说毕竟是个豪门老总吗?傅随云学习技能的速度的确挺快的,过于常人。

所以萧歌只是微微笑了,难得没有吐槽他,反而称赞了一句:了不起,比我学得快多了。

傅随云美滋滋地将手一招,说:跟我来!

然后他们俩就穿梭过夜风,穿梭过霓虹与交通灯,一路骑到了农贸市场去。

傅总:等着,朕这就去为你把西红柿的价钱从从一块八一斤讲到一块五一斤!你会不会爱上这样务实的我!

萧歌:

果然,他就不应该相信这本书里有哪个脑子正常的角色。

萧歌秒速收起了先前对傅随云的一切肯定心态,冷漠地回答:不会。会才见鬼了。

傅随云大感意外!

怎么会!

傅随云遭受了巨大的打击!!

也许是他的表情太傻了,也许是因为他的一身定制西装和这里的环境太格格不入了,也许是今夜的月光格外使人失智吧,总之萧歌沉默了半晌,终究还是开口提点了他一下。

走吧,这次换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当年我就是在那种地方赚到白手起家的资金的。萧歌说,你睁大眼睛好好看看,到底什么才是平凡的生活。

傅随云听了一怔,接着赶紧微微颔首。

萧歌描述得这么严肃,一定是个意义非凡的地方吧?傅总心里美滋滋的,萧歌竟然愿意带他去意义这么重大的地方了!

半个小时后,他们来到了一座天桥底下。

藏好单车,萧歌神色庄严地向鼻梁处架上一副墨镜,抱起了一只二胡。

傅随云:?

这才是平凡的生活吗?

第8章

这一晚虽未乐极,但却生悲。

一到家,傅随云就扎进了浴室准备洗澡,萧歌坐在客厅里打了两局游戏,打着打着突然意识到品如不见了。

没错,品如好像真的不见了,因为它不怎么爱喵喵叫,萧歌差点没有发觉。

明明出门之前他还给品如打点好了一切,检查妥了门窗。

萧歌放开电脑,仔仔细细地又检查了一遍所有房间的门窗,发现它们都锁得好好的,而品如又那么显眼,色彩绚烂到发光,怎么会不见呢?

难道这就是红颜薄命吗?

他立即动起身来,翻箱倒柜地找了品如大半天,一无所获,不禁呆坐下来,为自己刚刚拥有了不到一天的品如感到一阵悲凉。

既然它是一只玛丽苏猫,会不会是穿越了?想他萧歌眼睛里不会掉花瓣,头发的颜色不是七彩的,这不是也穿书了吗?

但穿越总是一件命运未卜的事,再怎么玛丽苏,它终究只是一只柔弱的小猫而已,还不清楚会遭遇什么。

萧歌越想越悲,悲不自胜,悲痛欲绝,最后决定想个办法为品如在异世界祈福。

gu903();他找出了一个瓷碗,一根筷子,盘腿端坐到沙发上,严肃起表情来,拿着手机查出佛经的经文,开始轻轻敲着碗沿念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