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风云将起(1 / 2)

重生之最强人生 !

和关芝琳在西餐厅吃过了中午饭,殷俊先把她送回了家,并且叮嘱丫头千万要把买卖合同收好,暂时不要让爸妈看见。

然后殷俊才回到了太古城那边,选择了一辆米色的女士自行车,又实在不好意思自己骑,便叫了一个出租车,一路载着回到了租住的屋子里。

和上次一样,今天是阿玉来拿钱的日子,殷俊回家就看到了阿玉正坐在魏小范屋里看电视。

魏小范买电视的原因,当然不是为了看电视剧,而是为了学习里面一些戏曲节目的大家们的表演方式,然后阿玉每次过来,都会霸占了不停的看,恨不得睡在魏小范的屋里。

魏小范跟殷俊提过,章婶的车仔面做得很好,所以周围许多人喜欢去吃,因此她一个月能赚差不多3000多块,能拿回家的就有3000块。

这可真是挣得够多的了,中环的那些国际级别公司的资深职员,如今也不过三四千一个月,章婶一个卖车仔面的,居然也能和他们努力学习十几年的成果一样!?

但其实也不奇怪,在后世,别说是街口卖油条煎饼果子的,就是资深讨饭的,人家不也是在老家两套、三套房子的买么?

那些表面光鲜的白领们,为了维持自己的体面,存下的钱可是少多了。

不过,章婶拿回家的3000块看起来很多,可要分摊到6个孩子和丈夫身上,甚至偶尔结婚了的大儿子大女儿都要拿点的话,就显得太杯水车薪了。

因此她只有不停的忙碌下去,直到她累倒了为止。

从那一天殷俊看到章婶心脏不舒服发作到现在,倒是再也没有这么过,但她捂着胸口疼痛的时候,殷俊就看到过两次。

殷俊已经有点把章婶当自己亲妈.的意思了,看到这样的情形,当然是不能忍受。

可每次章婶都坚决不同意去医院,任凭殷俊怎么说都不行。

“傻孩子,我的身体我知道。”实在是被殷俊逼得不行了,章婶才黯然一叹,摸了摸殷俊的脑袋,“我的命也就是这样了……所以俊仔啊,你以后找老婆的话,一定要对她好,不能让她变得跟章婶一样,知道吗?”

听着这话,殷俊忍不住都有点想哭。

章婶这并不是认命,而是有着如山一样的重任,才不得不咬牙坚持。

她的这一辈子,都是为了家人而活的,自己却没有任何的要求。

家人能吃饱,健康快乐的生活,就是支持她努力到现在的最重要因素了!

章婶的家人怎么样,殷俊不知道,但他是肯定要想办法的。

像是这样长久下去可不行,关衫给的钱,自己不好动用,因为关衫是帮了自己很大忙的,这个钱,根本不能收,所以才转给了关芝琳。

等到下次自己把剧本卖出去了,拿着自己的钱,怎么也得让章婶去医院看看,凑点钱也要让她接受一下治疗。

阿玉是不知道章婶的毛病的,她也不懂那么多,反正来这里吃好喝好,外加还能看电视,真是说不出的惬意,要不是爸妈不允许的话,她都不想读书,直接住这边了。

看着又瘦又黑,却又个子比较高的女孩儿,殷俊笑了笑,“阿玉,你过来!”

阿玉听到声音抬起头来,见到殷俊给自己招手,迟疑了一下,还是跑了出来。

她来这里三次了,和殷俊也认识了,不过关系自然没有跟魏小范那么好。

对于这个,殷俊一点也不在意。

小孩子当然是谁对她好,她就对谁好的啰,魏小范对阿玉跟对自己的女儿一样,她要不喜欢才怪。

殷俊这边也只是和她吃过几次饭,自然不怎么熟悉。

阿玉出来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殷俊提回来的自行车,脸上羡慕的表情一闪而过。

“阿玉,你9月份就该上初中了吧?”殷俊问道。

“嗯。”

“在我们老家,孩子上学,长辈都是要给礼物的。”殷俊笑着道,“你看这辆自行车怎么样?”

“啊!?”

阿玉又惊又喜,“俊哥,这辆自行车你送给我的?”

“怎么样,喜欢吗?”殷俊颌首笑道。

“喜欢!!”

阿玉嗖的一下就冲了过来,摸摸笼头,摸摸皮座椅,欢喜得不得了:“这可比他们的自行车好多了,好漂亮!!”

看着她这样,殷俊微微一笑,“喜欢就好,明天俊哥帮你抬回家去,以后你就可以骑自行车玩儿了。”

阿玉闻言却沉默了下去。

等了一会儿,她才道:“俊哥,我家太窄了,放不下自行车……而且我们那里手脚不干净的人多,像是这么漂亮的自行车,两三天就会不见了。”

“这样啊。”

殷俊倒是没想到这个问题。

章婶的家在调景岭,那里可是有名的棚户贫民区,治安非常的不好,这个日本的自行车拿过去,的确是自己找小偷来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