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对方过来调查,他嗤笑一声不屑又轻蔑,当着敌人的面嘲讽他们都是没脑子的憨货,然后直接把矛头引向对方的二把手。
关键是,在他一通逻辑清晰且理直气壮的分析下,对方竟然还觉得挺有道理的。
他们究竟信没信,余琨瑜无法下定论。
但最起码她逃离东北南下时,那位被江时污蔑的“无辜”二把手几乎已经被架空了,成天不是去窑子里喝花酒,就是去大烟馆里抽大烟。
不过说到抽大烟......
事实上,如果这世上有什么是真让余琨瑜痛恨至极恨不得用命去阻止的,就是鸦片。
人有三六九等,到如今,鸦片也高低优劣一样一样分的清清楚楚。
政府不让种,军阀就偷着种瞒着种,鸦片成了军费来源的重要部分,一出门就可看见鸦片馆林立,街头巷尾的那些脚夫、轿夫、兵丁们,饭可以不吃,大烟倒成了他们体力活的主要酬劳。
拉一段路,便停下来抽一口,嘴里喊着“是药不是毒”,抽的瘦骨嶙峋,浑身乏力,恍恍惚无所谓生死。
听说西南那边的黔省,烟民几乎占了总人口的五分之一。
烟雾缭绕的景象更是触目惊心。
何其愚昧!
何其心痛!
想到这些,余琨瑜的眼眶又忍不住红了起来。
她抽了抽鼻子,低头用力一揉眼睛,掩饰自己情绪的失控。
前头牵着她一直走的男人也停了下来。
止步于一座小山坳前。
夕阳渐渐落下了,余晖染红天际一角,映衬着青山棕田,意境悠然。
仿佛能让人浮躁的心都瞬间平静下来。
江时从地上拗断了一根狗尾巴草,弯唇在她眼皮上划了划。
痒痒的触感,但是很轻柔。
余琨瑜抬手拨开。
“你别闹了呀。”
“你瞧上去心情不是很好。”
江时寻了一棵歪脖子矮树靠着,双手懒洋洋搭在脑后,嘴里还叼着那根狗尾巴草,说话含含糊糊,“是因为我说要跟你爹娘提亲?”
“不是!”
余琨瑜这样好脾气的人,都要被他反反复复没遮没拦的“提亲”给气恼了。
“那是为什么?”
“.....也没有为什么。”
她拧了拧眉,视线投向远方,落在天际那抹血红夕阳上,语气淡淡的,“只是有的时候读史书,真向往汉唐啊。”
“怎么说?”
“汉秉威信,总率万国,日月所照,皆为臣妾,这是大汉。万邦来朝,八方来仪,这是盛唐。”
她垂下眼眸,笑声苍凉又悲情,“那些时代的人民,大约不论是穷是恶,是软弱是内敛,在面对外邦国人,面对非我族类,都能挺直脊梁骨,堂堂正正地做人。可如今呢,人家在我们的地盘上挥刀砍伐,肆意鱼肉,我们却要委曲求全,低声下气。这还是不是我们的国?是不是我们的家?”
“......”
有那么一瞬间,江时竟然真的想不出该用什么样的理由去宽慰她。
因为她说的话没有一点儿错。
不亲身经历过就无法体会这狼藉的,行尸走肉一般的景象。
这个时代的民族自信心,莫说和大汉盛唐比,便是连几十年后的后世,也压根比不了。
余琨瑜用力抿了下唇:“几千年才塑造起来的民族脊梁骨,我以为可以流血,可以流汗,可以碎了骨头往肚子里吞,却不料竟然就这样被洋鬼子和日本人打弯了,真是可笑。”
江时跟她一起沉默了许久。
对看夕阳,伴着风摇枝叶的飒飒声安静沉思。
虽然他也不知道为何余琨瑜忽然就陷入这般宏大的命题。
但他完全能感受到她话语里的伤痛。
她不是后世微博上那些站在高处冷嘲热讽隔岸观火的指点江山。
她是真的痛入骨髓,仿佛身心血脉都融入了这条被打弯的脊梁骨里。
“但其实,只是打弯了而已。”
江时忽然开口,眼眸明亮,很认真地凝视着她,“打弯并不意味着打断。”
余琨瑜怔了怔。
“只要一日有你这样的人存在,民族的脊梁骨就永远不会被打断。”
女生淡淡一笑:“我算什么,不过也只会在这里说几句酸话罢了。”
“你很重要。”
江时掰正她的肩膀,语气郑重,“每一个像你这样的人都很重要。如果你觉得自己没用了,那才真是脊梁骨断了。”
“余同志,说不准再过个十年二十年五十年,你所站着的地方又变成了一个脊骨挺拔的盛世也未可知。”
余琨瑜想开口嘲笑,却又情不自禁攥紧他递过来他的那根狗尾巴草。
仿佛把它当成某种寄托和畅想,一直不肯松开。
男人抬手揉了揉她的蘑菇头:“最起码,在如此艰难的时刻,我们依然有过去可以骄傲,有未来可以畅想,这难道不就是一件十分值得自豪的事情吗?”
“......是。”
她沉沉叹口气,“也就只能守着这些虚妄来自豪了。”
.......
事实上,余琨瑜本来是把江时拉出来谈所谓“提亲”一事的。
但不知道为何话题越偏越远,到最后被江时一段话说的豪气万丈,竟然情不自禁就忘记了前因后果。
好在她不是真的那种容易被洗脑的人,江时想要拉着她往回走的时候,她就顿时回忆起了自己的目的。
“等一下,先别着急回去,有件事儿我还没问你呢。”
她止住要被他带走的脚步,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眉头微蹙,“你今天忽然来,又满口说什么提亲提亲的,是不是组织又有什么任务分派下来了?”
“暂时还没有。”
“那你过来是为什么?”
“我不是说了么,过来提亲。”
“江平常!”
“我是认真的。”
男人叹了口气,摘下军帽,揉了揉自己凌乱的发丝,“真的真的是很认真的。”
“......”
余琨瑜仰起头,想费力皱眉,但没控制好,表情看上去显然有些发懵。
也有些好笑,有些可爱。
凭老实讲,余姑娘长得非常好看。
哪怕发型服饰拖了后腿,也丝毫掩盖不了她精致的眉眼和骨子里透出的那种纤细敏感的神秘气质。
否则也不会被公认为是仁德女校的校花。
然而江时在最先认识她时,其实是有些嫌弃的。
他那时一心投身于革命,自然对于搭档也有些要求。
要求还有些严苛。
余琨瑜最早出现在他面前时,穿着蓝衣黑裙的学生服,两条麻花辫长长垂着胸前,睫毛轻颤,身形瘦弱,仿佛风一吹就会被刮跑。
江时觉得,这样连一碗饭都吃不完的女人,能完成什么好任务?
所以最开始,江时对她的态度很冷淡。
完全属于那种“我接受你是组织被迫你别来妨碍我管好你自己就行”的标准冷暴力姿态。
然而余琨瑜并没有丝毫抱怨,也没有一点点的不满和委屈。
组织上说了一切以江时的命令为主,她就真的老老实实地听从江时的安排,指哪儿打哪儿,能拖着孱弱的身子在山地里匍匐爬行,浑身上下都是血口子却不喊一声疼。
也能三天只吃两个黄馍馍,饿的头脑发昏还努力找药找纱布给伙伴处理伤口。
江时完全对她改观了。
当年在舞厅里的那个吻,炙热深情却戛然而止。
灯光亮起的那一刻,余琨瑜感叹于江时演技的逼真和反应的敏捷。
却不知道他是真的想骂娘。
大概也就是从那一刻开始,他确定了自己对余琨瑜的感情。
绝对不是简简单单的战友情和革命伙伴友谊。
而是比这更有侵略性更有占有欲的爱情。
只不过在那时,什么感情都没有任务重要。
所以在任务完成前,江时忍耐着一句话也没说。
南下回金陵后,组织要求他销声匿迹一段时间。
他成天不是拎着一堆东西去余家蹭饭,就是拎着一堆东西和余父聊政局实事,侃天侃地侃大山。
他究竟是个什么意思,连余琨瑜本人都瞧出来了。
母亲时常劝她:“莫要拿乔过甚了,遇着了好的便早些定下,如今时局这般混乱,咱们经不起折腾。更何况江时是个好孩子,不论相貌身家理想,样样都与你相配。能早些答应,便早些答应罢。”
余琨瑜不是没想过早些答应。
她只是在等江时递出那个台阶。
而如今等到了,却又没料到这个台阶会递的如此直白。
让她一下愣在原地,竟不知该如何回应。
“我本来是想着,要先写信禀明了父母,要先备好礼请好媒婆中间人,要先与长辈商量清楚,要把一切都处理妥帖了再来与你交涉,才显得我不唐突。”
“但我想了又想,还是觉得,我要先与你说才是正理。”
江时专注地看着她,漂亮澄澈的眼眸里满是认真:“你也听说过的,我原本是极坚定的不婚主义者。二十岁以前,我想的都是要彻彻底底地投身于理想和革命,甚至觉得,只要我的血未冷,哪怕这一生孤苦伶仃到死,也算十分值得了。”
“可是苍天也难料,我竟遇见了你。”
“你或许不知道,在东北的那段时日,是我二十几年来过的最欢喜的一段时日。纵使枪林弹雨,危机四伏,我仍然贪心地期盼着,倘若年岁可以走的再慢些,就更好了。”
“余同志,在遇见你之前,我总盼望着为革命挥洒热血,生死不惧。但在遇见你之后,我改变了我的理想。”
“如果可以的话,我就想像今日这般牵着你的手,稳稳地走到我们能走到的最远处。”
他又伸出他那双带着粗粝茧子的温暖大手,眉目清朗,笑容干净。
就像是这个时代最好的青年缩影。
“余同志,你愿意答应我吗?”
......
第38章我喜欢的少年挺拔而灿烂
对于江时这样的人来说,举办一场婚礼是极费劲的事儿。
不论是因为他“特级任务完成者”的身份。
还是因为他胶安县大地主家公子哥儿的身家背景。
没看见在他老家,顾长英只是牵着一只公鸡拜堂,都办了三天的流水席。
然而战乱时代的办事规矩与和平年代总是不同的。
对于江时和余琨瑜这样遵从婚姻自主的进步青年来说,婚礼说到底也不过就是一个形式而已。
真要认真操办起来,在如今这个时刻,根本就是自寻死路。
毕竟江时这些年的人生经历真的太过于丰富。
再加上他爱折腾,性子出挑,所以人脉广结,走到哪儿都有认识的朋友。
年少时读军校,他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从上到下整一个意气风发的潇洒少年郎。
那时候同期的学员几乎都唯他马首是瞻,跟着他四处冲锋陷阵惹是生非。
师长们不知道把他抓起来抽了多少顿。
有时候火冒三丈,简直就想一枪毙了他,然而枪口都压在脑门上了,看着那张神采飞扬的脸,又实在下不去手。
后来他去了法国学习。
当时公费出国、受到资助出国、潜逃出国当华工的国人并不算少。
江时也算是公费出国,只不过是被军校强送出去的,为了磨砺他,学校每个月发的生活费勉强只够温饱。
人到了国外却要省吃俭用混日子,这对于江时这种人来说,简直就是一种羞辱。
所以他凭借着自己蛊惑人心的人格魅力、高超的演讲水平和堪比小白脸的相貌,结识了外交大使的人,联合了当时在法国的一些先进民社,甚至还奇迹般地跟许多当地法国人混成了挚友。
事实上,中央军校原本是准备留他在法国学习三年的。
结果因为他闹的动静实在太大,再让他这样在外头搞下去简直不得了,所以只能提前强迫他提前出境回国。
再后来。
战争形势越发严峻,能用的不能用的人才都尽量用了起来。
江时呢,一来名声响亮,都不用上头帮忙就能迅速吸引敌人注意力。
二来确实能力出众,回回搞出那么大动静但回回都能保全自己,甚至还能做到不暴露暗线。
想来想去,很多事情交给一些马马虎虎的愣头青还不如交给他。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最开始组织派他北上,只是想让他在华北杀几个人。
毕竟知道他的人并不少,不论是让他去做间谍还是派他去搞情报工作,风险都太大了。
然而江时仿佛是被老天爷开了buff。
不仅人杀了,杀完了人之后他还安安稳稳地继续在铁路局工作,在敌人眼里他身上的嫌疑约等于没有,甚至比自己人还小。
所以他直接被敌军调去了东北,在那里高调经营了小半年,搞爆了对方埋在己方的一条卧底线,还偷出来一包□□图纸。
——这结果简直惊天动地。
连收到密信的江时直属组织领导都震惊了。
搞出这么大的事儿,敌军当然要发疯,那段时间几乎是无差别攻击,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人。
所以,就算江时刨完坑后把土埋的埋的再好再没有差别,也不可能安稳活下来。
组织费了大力保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