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节(1 / 2)

雨天本就阴冷,加之她本身体寒,又用冰凉的水洗的手脚,被窝稍微有些潮,躺了好一会儿也没能暖热,所以手脚这会儿还是冰凉的,陆书瑾往外挣了挣手,“暖会儿就热了。”

萧矜抓得紧,没让她挣脱。

忽而床榻响起来,萧矜就一股力道钻进了她的被窝筒,都没等她反应过来,冰凉的脚就乍然贴上了热乎乎的温度,原来是萧矜把脚探了过来。

陆书瑾受惊,忙用了些力气挣扎着往后退,萧矜就皱了皱眉,把她的手往自己被窝一带,揣在了怀里,有些凶的低喝,“别动!”

背抵着墙,退无可退,陆书瑾的双脚被缠住了,按在榻上不能动弹,冰凉的脚趾脚板开始贪婪地吸收热意,顿时暖和起来。

萧矜像是有点生气,“陆书瑾,你身子骨也太弱了,不过是用凉水洗了一遭竟然这么久都没恢复过来,平日里在家过得是什么日子?你爹娘只疼你兄弟不疼你是不是?”

说完他看着陆书瑾惊慌失措的眼睛,不由放缓了语气,低声道:“没事儿,你爹娘不疼你我疼你,我给你暖暖,你别乱动。”

陆书瑾只感觉他身上无比火热哪哪都是温暖的,尤其那一颗滚烫的心。

她看着萧矜,由于背着烛光,萧矜的神色有些许的晦暗不明,但隐约能从模糊的光影里看到他柔和的神色,充满了先前没见过的柔软,声音也低低的,更似一种近乎宠溺的蛊惑。

“萧矜。”陆书瑾短暂地受了这蛊惑,将最深处的心事撅了出来,轻轻说:“我没有爹娘。”

萧矜有些怔然地看着她,许久都没有说话。

第34章

“陆书瑾,你果然有几分脑子。”

外面的雨好像越下越大了,砸在窗子上发出密集的声音,是能惊扰到人睡眠的程度。

但萧矜却能清晰地听到陆书瑾那微弱又平稳的呼吸声,轻轻的,几不可闻,像她本人一样。

他盯着陆书瑾,有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不知道该说什么。

陆书瑾虽然看起来小小的,白嫩而柔软,但她好像并不需要怜悯。若是站得远远的看她,只会以为她是个安静内敛,性子柔和的穷酸书生,但若是走近了,来到她的跟前,才知她安静的外衣里包满了苦楚。

但她自己好像并不觉得自己可怜,有一种习以为常的泰然和坚韧。

正因如此,才让人心疼的很。

萧矜也是自幼丧母,记忆中那个端庄淑静的女人对他百般溺爱,从不会冷脸斥责,只是后来一场大病夺取了她的生命,从那以后萧矜就成了没娘的孩子。

但他还有父亲,上头还有两个兄长和一个姐姐。

萧家规矩严格,嫡庶分明,在萧家里无人敢对萧矜使脸色,父亲的两个妾室也都是打小捧着他惯着他,以至于兄弟关系也极为和睦,萧矜从不缺少那些宠爱。

他无法想象一个没爹没娘的孩子在苛待之下是如何长大的,陆书瑾这样聪明又讨喜的小孩,若是爹娘都在,定然也是被家里宠爱的小宝贝吧。

萧矜想,若是陆书瑾投胎到萧家就好了,有这么个可爱的弟弟,他一定竭尽所能地宠着,要什么给什么。

陆书瑾见萧矜久久不说话,眨了眨眼睛,又道:“我自小在姨母家长大,至少吃饱穿暖,比之那些无人收养流浪街头的孤儿不知好了多少。”

“你姨母一家,是不是待你不好?”萧矜问她。

陆书瑾没明说,只道:“对于他们来说,我终究是外人。”

好与不好,其实很难定义。虽说她这些年住的院子偏僻破旧,伙食也与下人无异,表姐妹的那些新衣裳漂亮首饰,结伴出去游玩的特权,吃各种好吃的零食糕点,委屈了有人安慰,吃亏了有人撑腰,这些东西都是她所没有的。

但她的的确确是吃姨母家的饭一点一点长大的。

虽然姨母想利用她的亲事为自家谋求利益,不顾她的意愿将她嫁给一个年过三十流连青楼,又外室成堆的瘸子,但陆书瑾也背起行囊逃了,不仅让姨母家毁约蒙羞,还要面临着被那瘸子家刁难的危险。

也算是扳平。

萧矜从她的眉眼间看出一丝落寞,知道再说下去可能触动她的伤心事,就说:“无妨,日后在云城,我不会再让你受欺负。”

萧小少爷在云城还是很有话语权,陆书瑾也看得出来,这人虽然平日里行事跋扈而张扬,一副不喜欢跟人讲道理动辄就要动手打人的样子,但其实心是非常软的。

就像方才,她说出那句我没有爹娘的时候,萧矜听了后虽极力掩饰,但眼中的心疼怜悯还是露了出来。

陆书瑾的手脚暖和了,整个身子也跟着热了起来,再加上棉被很厚,她很快就暖热了被窝,于是将手往外抽:“我已经不冷了。”

萧矜这回没再拽着,松手的同时也收回了自己的脚,仰面躺着说:“我八岁的时候,想要弟弟妹妹,跟我爹说了之后被训斥一顿,后来听说云城有座庙宇求愿很灵,我便跟朔廷一起去给我爹求子,回去就被揍了一顿。”

陆书瑾顿时笑弯了眼睛,还是头一回听说儿子去寺庙里给老子求子,萧矜打小就开始做这些不着边际的事。

“是宁欢寺吗?”她问。

“对。”萧矜看她一眼,“你知道?”

“当然听说过,是云城最出名的寺庙。”陆书瑾忽而动身,把手伸进衣襟里摸了摸,用手指勾出红绳来,上头挂着半截拇指长的小木牌,“你看这个。”

萧矜偏头凑过去看了看,就见木牌上用红字写着“大吉”二字,整个小木牌像是被涂过什么油,虽有陈旧的痕迹,但保存完好。

他疑惑道:“这是什么?”

陆书瑾说:“是宁欢寺的签。”

是她七岁的时候,曾去宁欢寺摇出的上上签。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宁欢寺的签字早就换过好几回,这根十年前的签字好像已经被遗忘。

陆书瑾将它串了个绳子戴在身上,藏进衣襟里。

“运气不错,是上上签呢。”萧矜笑着说了一句。

陆书瑾也跟着点头,她觉得摇出上上签那次,是她运气最好的一日,她生命里本就不多的幸运,一直被她珍视地带在身边。

拿出来给萧矜看了一眼之后,她有很宝贝似的塞回衣襟里,如此小心对待一根签子的模样落在萧矜眼中,相当可爱。

“下个月初,是云城一年一度的祈神日,届时会有热闹的庙会,学府也会放三日假,我带你去宁欢寺玩。”萧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