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头顶锅盖,别打俺。
俺反思,俺拖更了,今天有点小忙。
下一章挑几个评论发红包,做补偿吧,谢谢大家的支持。(感受到我的歉意了咩)
☆、57
一个好老师让人受益终身,任焰这一路遇到的都是好老师,所以好运连连,一路亮绿灯。
无论是云起镇上的教书先生,养育他长大、为他一生作出启蒙的三春,还是带了他几十年,帮他去除煞气的师傅。因为良师益友,没有爹娘的他也没有走上歧途。
自从入对了修仙门派,有了师傅引路,天资聪颖的任焰就没走什么弯路,二十岁习得驻颜术,专心修炼,三十五岁便除尽了体内煞气,四十岁的时候送走了升仙的师傅,任焰也成为一派长老之一。
掌门有意培养他做继承人,门派中所有的秘籍仙术摆在他面前任其挑选。
在众人期待的眼神注视下,任焰只选了一本医书并推拒了掌门的好意,只道半生以从医救众生为志,不会为了这些仙术就放弃自己的初心。
想要真正突破凡尘,免不得入世游历,任焰的年岁愈来愈长,心思和样貌却依旧是二十几岁的少年。在人界游历几十年,济世救人,潜心修炼,直到八十岁时路过江南小镇,在乌篷船中遇到一个女子,少年的心泛起了波澜。
“她那时好像三十来岁。”现在回忆起来,任焰已经记不清她的音容笑貌。但还记得与她双手相触时心底的悸动,那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体会到情爱为何物。
想要成就大事,先不能为儿女情长所困,何况他已近百岁,即便爱了,也不能陪她到永久。
过了二十年后再回到江南,得知那女子已经在几年前去世了,任焰心中没有悲喜,他是在他长久的生命中,在那一瞬的眼神交接中短暂的爱了她一下。她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祭奠过女子后,任焰去到了妖界,行医数日后,偶然遇到了在事业上升期的季青临,熟人见面,秉烛夜谈,任焰作为大夫,两人就季青临饮酒的问题做了一场辩论,结果第一局季青临输给任焰一块地,第二局任焰输了两颗千年灵芝。
辩论第三局还没开始,天色转明,任焰急着赶路便草草收拾行李离开。
他去了仙界下云,来到冥界城郊,空间中屯的草药种子越来越多,医治过的病症也越来越复杂,后来听从人间羽化上仙界的人说,人界百姓感激他留下的医术,推广的草药种植,尊称他为济世医圣。
名头大,听着也响亮。仿佛走到哪里头上都顶着一束光环。
许是因为这名头,神界的人不久后也找上了他,来的人虽少,架势却做足。念了几段官话之后,慷慨的说要留一个神位给他。彼时任焰正沉迷于集齐各界的珍稀草药撰写药录,根本不在乎什么神不神的位置,着急忙慌地送走了神使,去到了魔界。
黑森林里的晶石和草药是整个魔界最为珍稀的,他来到魔界后一路向魔都,就是为了森林中数不清的奇珍异宝,只是没想到,半路会转向去救三春。
“不过能救下师父,顺路再跟水神打一架,这趟也不亏。”任焰裹紧了两人身上的小被子,天空不知何时下起雪来。
身为事件的当事人,三春还挺不好意思,她也在黑森林外围呆过一段时间,最后只得到一块火焰晶石,结果还被她偷偷塞给了华阳,现在手上也没东西能拿出来哄他开心。以后若有机会,还得让任焰再去一趟魔界,圆了他进黑色森林的愿望。
突然想起什么,三春试探着问道:“你去仙界的时候,有听说过什么关于上云的大事吗?”
任焰仔细回想,虽然只在仙界呆过短短几天,可听到的八卦却不少。“有人说仙帝一病不起,嫡皇女已经在监理政务了,还有人说看到了仙界的苍穹顶上打开了一扇传送门,说是通往神界的门,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通往神界的门……那小白他,是回神界去了吗?
分别太过仓促,她都没来得及对他道谢,如果说他是任焰的师父,那小白就是她的师父啊,给她各种金丹还教授给她剑术,从她在山坡上遇见他之后,小白就一直在帮她。
如果小白真的回到了神界,他们会不会再也见不到了。
身旁的师父情绪突然低落下去,任焰把下巴搁在她肩膀上,像小动物一样蹭来蹭去,“师父怎的突然不高兴了。”
院子里落了薄薄的一层雪,她不把老树拿出来也是怕树被冻坏树枝,从前小白在的时候,他的结界可以保护院子里的所有东西,他走后,也没有人能够造出那样坚固的结界了。
物是人非,三春触景生情,想起自己落下堕仙台时的情景,心生惧意,“我在仙界的时候被一个神推下了魔界,只剩小白跟她在一起,会不会就直接被抓回神界去了。”
“小白他那么厉害,师父你要是担心,我们可以找一只传信麻雀去给他送信,叫他放心,你也放心。”
对了,有传信麻雀可以用。
魔界之外,随传随到,服务优质,速度第一。传信麻雀好,谁用谁知道。
手指点雪水在半空中画一个雀字,不过片刻,从不远处的树林中飞来一只小肥啾,扑扇着小翅膀,落到房檐上,打了一个困倦的哈欠,探头向下瞅瞅睡在木屋里的人,又回头看看坐在房顶上的两人。
小黑眼珠一瞪,立马露出一张苦瓜脸。
大半夜还要加班,这次非要讹上一笔加班费。
伸出小翅膀,鸟嘴张张合合,“大半夜的还要送信,我不要休息的呀,五个金瓜子,少了不干的哦。”
别说五个金瓜子了,就是五十个她都愿意,三春付了金瓜子,又草草写了一封信递到传信麻雀翅膀上。肥啾掂掂信件的重量,收起金瓜子,扑棱着起飞,消失在夜色中。
今夜打了两个地铺,原先宽敞的小木屋也显得拥挤起来。
睡醒时外头依旧昏暗,司无尘却异常兴奋,晃着三春的胳膊叫姐姐,把她从被窝里摇醒了。
从铺上坐起来,眯缝着眼看窗外的天空还是黑的,三春差一点又睡过去,看清身边的小鬼王后,神智才清醒过来,知晓自己就依旧身在冥界,摸着衣服开始穿衣叠被。
没有雪竹,山麓的雪地难免有些空旷,一只毛绒绒的雪兔子从空地边跳过去,临走还不忘瞅一眼这一夜间突然出来的庞然大物,引得司无尘变出小尾巴飞上去追它,你追我赶,玩的不亦乐乎。
没事干什么跟鬼王玩游戏,雪兔子成功把自己玩进了锅里,与花椒、葱姜蒜作陪。
小兔子那么可爱,一定要多加辣椒才好吃。四下的狐狸都闻味跑来,蹲在门外馋的流口水。
麻辣兔肉,三春真的第一次做,为了照顾这个三百岁的小朋友的口味,她还特意少放了一些辣椒。即便如此,也辣得司无尘小脸发红,一边喊辣一边吃,痛并快乐着。
“嘶哈~”小鬼王喝了一大口水,突发奇想道:“姐姐做菜那么好吃,不如在冥界开一家餐馆?这样住在城里的人都能尝到姐姐做的菜了。”
这个思路倒是新奇。
一般人得到好东西总是想自己先尝试,优先先满足自己的需求,三春也觉得这是人之常情。只是这小鬼王自己尝着东西好吃,竟然还能想到城里的百姓,是因为他天性善良呢,还是因为他是个三百岁的孩子呢。
理好措辞,三春礼貌推拒道:“我只给自己的家人朋友做菜,你如果想吃,我可以单独给你做,但要把这个做成生意的话,我会有负担。”
“负担?”
“要考虑更多人的口味,操心很多事,为了店面和生意不得不做出妥协,这就违背了我喜欢做菜的初衷。”三春一边说着,夹了一块肉放到任焰碗里。
听她的解释,小鬼王似懂非懂。
三人在雪月山待了两天,司无尘最爱在山间追野鸡打山兔,没东西可玩的时候,就借三春的小锄头去挖几颗蘑菇回来,于是锅里的主角不断换着花样,饭桌上也多了些冥界本土的味道。
第三天夜晚,一如既往的黑夜中突然亮起了一束光,在地平线那端露出光芒,清冷又柔和,升起的月亮将光芒洒向大地。处在雪月山麓上,月光首先便洒向了雪地。
隐藏在黑夜中的雪竹纷纷现形,一个个高度气拔山河,落下的竹叶混着月光落在雪地上。被雪覆盖的枯萎竹叶下“噗!”一声,冒出了一个又一个小竹笋。
任焰在前头砍竹子,司无尘走在后面背着小背篓挖竹笋,沿着山麓绕上一圈,竹子砍够了,小背篓也挖满了。
此行收获颇丰,三人收拾好东西放进空间,准备回城。
一路上司无尘就像正常的小孩子一样,嬉笑怒骂一样不落。看到恶狗欺负小孩还会跑上去给它一脚,吓得恶狗夹着尾巴逃跑。友好地把小孩扶起来,然后抓一把石子追着恶狗打。
城中有许多商贩沿街摆摊,还有很多三春都没见过的新鲜玩意儿,司无尘大摇大摆的走过去目不斜视,对这些玩具毫无兴趣,只有路过一家卖风筝的店时才偷偷望进去,里面风筝有各种花色样式,也就看了一眼便离开了。
百姓安居乐业,无欲无求,遇到新来的乞丐,司无尘就把身上的钱都给他,作为第一桶金,帮乞丐发家致富。
王城中没有一个乞丐可以看到第三天的月亮——因为鬼王的大力扶持,投股各种店铺和作坊,而冥界最缺的就是劳动力,所有的乞丐都可以是潜力股。
趁司无尘走在前面不注意,任焰附在三春耳朵上说,“做风筝的时候,师父千万别碰那风筝线,不仅因为折寿,万一再沾上什么诅咒就不好了。”
闻言,三春心中咯噔一下。
虽然孩童的头发一直遮着他的脖颈,但在小木屋睡这几晚,三春早就注意到了,小鬼王的脖子上有一圈头发丝粗细的印记,她以为是因为四周太黑,自己眼花了。
冥界的人向死而生,鬼王也不例外。
所见与任焰所说联想在一起,三春也大概明白,司无尘对风筝的执念是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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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夜半时分总会被噩梦惊醒。
醒来后却不记得自己梦见过什么,除了砰砰乱跳的心脏,司无尘找不到任何痕迹,梦里发生的一切仿佛一个诅咒纠缠着他,将梦里梦外的他分割开来。
很久以前,身为凡人闭上眼睛的时候,脖子上浸透了温热的液体,再睁开眼,他就来到了冥界。
忘却前世,做一只忧无虑的小鬼魂,与老鬼王共处不久,在老人家的好言相劝下,选择放弃投胎留在这里。只是仰望天空的时候,懵懂的双眼中生出愿景来,脑海中勾勒出一只大风筝,飞翔在冥界的夜空之上。
判官事事都做得周到,却不许他靠近冥王殿,里头是历届冥王的牌位和生前身后的信物。
不喜欢听话的司无尘偷偷跑进冥王殿,偷走了自己牌位前的信物——是一截扎在一起的风筝线。是命中注定还是一时兴起,小鬼王很想做一只风筝,想飞起来。
“虽然我现在也能飞,但是趴在风筝上飞一定是不一样的感觉。”司无尘比划着飞翔的姿势,把浆糊递给三春,而后一屁股坐在地上,从空间里掏出一个木盒。
风筝主体已经做好了,就差他盒子里这条线,连上去就成了。
抹掉盖子上的灰尘,司无尘把盒子递过去,三春看不到盒子里的东西,下意识就要去接,手刚伸到一半就被坐在一边帮忙的任焰拉住,任焰表情凝重,在他眼中,那风筝线上的怨气深重,是不祥之物,可以说谁动谁倒霉。
猜想到盒子里放的东西,三春也想慎重一些,但是目光触及到司无尘的眼睛时,心就不自觉的想对自己下手狠一点。
她一个连春风化雨都吃过的草,还会怕这些小小诅咒吗!
躲在墙边的丫鬟们,藏在草丛里的判官,爬在墙头上的侍卫们,无数的小眼睛盯着鬼王的木盒,还有那只不知死活要接到木盒的手——小小的妖精也敢接鬼王陛下的信物,真是不要命了。
从前那些被鬼王臂下拉过来做风筝的人啊妖啊仙啊的,虽然不如医圣大人修为高,但哪个不是有两把刷子,非死即伤,十个有八个成功获得了冥界的永久居住权。
众人围在一边,只等着看三春的笑话,在冥界居民名录上再加上一笔。
手掌与木盒之间的距离不断缩短,手心压上重量,三春并不觉得有什么异样,缓缓打开木盒。
整齐扎在一起的风筝线散发幽光,伸手把线从盒子里捏出来,眼见为实,周围掉了一地的下巴。吓活鬼了!竟然人真的有人能拿的到鬼王陛下的信物。
说实话是有点疼,三春不自然地咬紧了牙,手上这风筝线像是刀刃一样切进她的手掌中,但是她的身体不断的自愈,所以风筝线也没能切入太深,只是接触的地方还会生痛。
把线拴上,就是一个完整的风筝。三春转头向着司无尘微笑,眼前却逐渐模糊,迎风倒下。
明媚的阳光照在身上,热乎乎的,耳边是雏鸟的鸣叫,好像是梦醒一般。
“啊!”三春赶忙从地上爬起来。眼前却不见了任焰和司无尘,连四周的场景都变幻了,天空是明亮的蓝色,空中有飞鸟和浮云,脚下一条小路通向一间房。
来不及思索这是哪里,三春的小路走过去,停在了房间门外,里面传出女子的哭泣声,又一男声响起,一下子盖住了那哭声。
“哭什么哭,女人家就是没见识,孩子送去祭祀我高兴的很,只要交出这一个孩子,就能保我们刘家几辈子大富大贵啊。你也算是给我们家积了阴德,我会给你爹娘一笔钱补偿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