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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修文吃了一会,竟然还找到了一根葡萄藤。
葡萄藤上,长满了野葡萄。一个个就像是黑色的宝石一样。
叶修文摘了一些,用衣服包好,侧耳听了听,又听到了流水的声音。
他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很快就找到了水源,而且是一条干净的小溪,他觉得这真是天无绝人之路。
接下来,只要他用溪水清洗伤口,然后把子弹挖出来,就可以去寻找雨果了。
当然了,这一切,必须要在天黑之前完成。否则到了晚上,在雨林内,很难辨别方向,更别说去寻找雨果了。
叶修文仔细的看了看那小溪,小溪很清澈。只是多了几个野兽的爪印。
那爪印很大,比人的手掌还要大。
这种爪印叶修文没有见过,感觉像是猫科的。
叶修文也没有理会,因为他现在手里有一把刀。这把刀子,足够他对付任何野兽了。
野兽不是人,它们的智慧有限。而出手的招式,也就那么几下。
只是有的时候,这些野兽体形大,力量强有些唬人罢了。
但在叶修文的眼中,那些大型的野兽,就跟小猫小狗,没有什么区别。倘若它敢惹自己,那就是他的晚餐。
的确,这一顿折腾,时间不早了。
叶修文是下午近两点的时候,发现的那名犯罪分子与雨果,一直追出了蛇谷,然后遭遇到了骷髅军团的精英。
双方打斗了起来,再直至到国境,这一个小时的时间就差不多过去了。
再到发现目标,与缅北的佣兵遭遇,叶修文甩掉人,杀死那名骷髅军团的精英等等,等等,现在就下午四点多了。
四点多在夏日,还算很亮。但是接下来,叶修文还要处理伤口,那么这个时间就不早了。
想到此处,叶修文觉得事不宜迟,他必须要将胳膊里的子弹抠出来。
“沙!沙!......”
正当叶修文要解下右臂上系着的布条之际,林子里有响动,然后便传来了声音。
“哟,这里还有人呢?”
“什么人?”
“管他什么人呢?让他别动啊,等咱们取了水,再动,......”
“喂?那边的人,你现在最好别碰那水,否则我就在你的脑袋上,开一个洞出来。”
几个人先是议论,然后其中一个穿着花色衬衫,黄头发梳着一个小辫子的人,拿着一把步枪,指着叶修文。
那把枪还是栓动的。看起来很古老。
但这却不能说明,这个黄毛小子没有钱,买不起好枪。因为在他的左手上,带着劳力士的金表。并且手上有两枚祖母绿的戒指。
他的胸前,还带着金项链,那金项链大概要有小母手指头粗。
他操着缅北的口音,而他身后的人也是。
那几个拿着枪的人,都衣着不错,看起来像是有钱人。可能是到丛林内打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