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十八岁就跟妈说你要找男朋友!”
顾棉惆怅:“……我现在眼光可高了!”部队里的小哥她也都看腻了,觉得都不如爸爸。
顾晟的三哥和四哥,到如今已经结婚了,说起顾三哥,还有点搞笑,离婚十年后,他跟前妻复婚了,并且还多了个女儿,他跟前妻离婚时,前妻肚子里怀着孩子……
顾三哥:“什么都不说了,你们多了个大侄女。”
“早知道我当年不离婚了。”
展艾萍听说他俩的事后,嘴角一抽,心想这简直是带球跑文学照进现实。
顾四哥的婚姻说平淡也平淡,说传奇也传奇,他没结婚,是因为他跟一个舞蹈演员谈对象,这个舞蹈演员不想结婚生子,他就一直等着她,等到后来,两人结婚了,也没要孩子。
这些年下来,顾媛收到了很多封陆呈给她的信,她没有给他写过回信,只在中途见过两次面,等到她毕业那天,数数那些信,一共有三十六封。
有一封是在她毕业当天收到的,她心想,这家伙果然是苟神。
比如高考前的暴躁绵绵穿越记,穿到了文章第一章时间点,萍萍没重生,缩水成五岁的暴躁绵绵撮合爹妈。
先踹爸爸一脚。
第174章小虎崽
九七年,一场国外的军事竞赛,陆呈作为大队长带人参赛,除了他所在特殊小队的三名成员外,别的都是几大军区挑选出来的佼佼者。
“队长,听说这次随行的医疗队很漂亮哦,其中有一个太漂亮了!”
“草,那群鬼佬也来打听她的名字。”
跟陆呈说话的,是个身高一米七三的男人,叫做孙金桂,不高,名字女性化,但是决不能小看他,他是很多次大比武的格斗前三,人有点轴,有时候一惊一乍。
陆呈对他口中提到的漂亮医护人员不感兴趣,直到他见到了那个手上绑着红十字标志的漂亮女人。
顾媛面无表情十分淡定道:“苟队长你好,我也是来参加比赛的。”
孙金桂:“苟队长?我们队长不姓苟啊。”
顾媛:“他没参军前叫‘苟着’,我认识他。”
孙金桂瞪大了眼睛:“???!!!!是吗?”
他居然知道了队长的大秘密?
“苟队长,你说是不是啊?”
陆呈并没有说话,也没有反驳她的话。
在之后的赛程中,顾媛没有再跟他多说过一句话,直到结束,拍了照,她看着手中的照片,想的是她曾经幼年时在父母那看到的几张合照。
以前的照片是黑白的,现在都是彩色的照片,很漂亮。
陆呈临走时给了她一个盒子,顾媛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有很多条小手帕,顾媛:“……”
她忍住想骂人的心,耐心去数有几条,她想,她要是数清楚了,以后买一百倍的手帕砸死他。
她数到第五条的时候,突然被一个亮闪闪的东西吸引住了,那是一个银色的钻戒,上面的钻石很大,鸽子蛋一样的钻石,就跟被扔垃圾一样藏在了这手帕堆里。
顾媛把钻戒攥在手上,故意问他:“你要我帮你去跟哪个姑娘求婚吗?你不是说不结婚吗?”
“嗯。”陆呈颔首:“改变主意了。”
“你帮我去向她求婚吧,我怕她不答应。”
顾媛:“……”
这时候的陆呈突然抓住她的手,把那枚钻戒戴在了她的无名指上,顾媛挣扎着要把手抽出来,却发现自己挣脱不了眼前狗熊一般男人的禁锢。
钻戒戴在了她手上。
陆呈:“我听说钻戒戴上了,就是答应求婚了。”
顾媛:“你,你这是强盗逻辑!!!!”
“下跪呢?玫瑰花呢?气球呢?!!!你什么都没有,你求什么婚啊?”
顾媛狠狠瞪了他一眼,看着手中的钻戒,她心中有气,更多的是羞恼,还有一丝丝甜蜜。
陆呈刚才跟她送小手帕的时候,她其实有些不好意思的,当年陆呈送给她的小手帕,早在这么多年时光中,被她造作没了。
现在这些包裹了钻戒的小手帕,她一定会好好留着。
陆呈:“……你取下来,我重新来。”
顾媛直接踹了他一脚,在他黑色的作战靴上留下了自己的脚印,“戴上了还取下来,你是不是个男人?”
她凶巴巴道:“另外再买个钻戒!”
陆呈小心翼翼道:“这次结束后,我有半年假期,你想要什么样的求婚都行。”
这下顾媛开心了,心想这回一定得好好折腾他。
陆呈格外老实:“我还买了十个钻戒,通通都给你,每天给你一个。”
小陆同志也没想头一回就成功,这一个藏在手帕里的钻戒只是侦察兵,万一顾媛不一定翻开看,第二个钻戒就要继续出马。
陆家的男人,从一开始就决定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