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金老板,真是非常抱歉,我刚刚只是见那绣球差点砸到乞丐头上,不忍贵府小姐嫁与那人,才出手拦下了那绣球。”明珠解释。
金士绅愣了愣:“那你是没有做我女婿的意思了?”
未免解释麻烦,明珠果断解开头发,打算让事实来说话。
金士绅愣了:“你……你是女子?”
他身后的侄子也目瞪口呆。
“没错。”不等明珠示意,春蝉便自觉过来给她束发,明珠给了她一个赞赏的眼神。
“这……这……”金士绅“这”了好一会儿也没组织好语言。
“父亲。”随着一个饱含怒意的女声响起,从客房中走出来一名样貌清秀的少女,正是金士绅的女儿,今天招亲的金凝月。抛绣球的全程她都透过窗子看到了,此时又听到这一出,终于按捺不住走了出来。
金士绅看到女儿,偷偷退了两步,这抛绣球招亲的主意本就是他提出的,女儿一开始就不同意。但金士绅想得倒也简单,他膝下只有一女,因此想招个赘婿,但门当户对的,哪有愿意入赘的?愿意入赘的那几个,金士绅又不太看得上,思来想去,便有了今日这一出。
结果今天又出了这么大个岔子,此时面对女儿的暴怒,他语气艰涩地解释:“凝月啊,今天的事为父也是……也是……”
“等会儿再听你解释,”金凝月打断他,缓步走到明珠面前,对她行了一礼,“多谢这位姑娘搭救之恩,小女子没齿难忘。”
“金姑娘不必客气,只是举手之劳而已。”明珠道。
其实,就算她不来,金士绅当然也不会忍心自己如花似玉未及弱冠的女儿嫁给一个年已不惑的乞丐。前世,虽然于名声有损,他还是顶着压力悔婚了,给了那乞丐不少银子,又赠了京中一处小院给那乞丐。
商贾最重要的是信誉,他这般悔婚,虽事出有因,且这个因非常充足,但还是难免为人诟病。何况他的竞争对手一向不少,此时也有人在这舆论后面推波助澜,又买通了当初那乞丐出来博同情,一时间金家名下的布庄米庄等不少生意都受了影响。
后来,还是金家大小姐金凝月站出来,声明自己将终身不嫁,舆论才开始渐渐转向同情金家。
再后来,靠着金家的经商头脑,他们打了个漂亮的翻身仗,建立了整个大楚规模最大的商业圈。
这个计划,是金士绅提出,由金凝月完善的,商业圈建在京郊,占地千顷,各式酒楼、茶楼、糕点店、戏班、客栈、胭脂铺、成衣店、温泉、赌坊、青楼……吃喝玩乐,一应俱全。里面的小二也都经过训练,全都服务周到、态度极好,绝不会因为客人穿着普通便怠慢。
这个之前在大楚从未有过的运营模式,一开业就吸引了无数顾客,到后来,连京外的人都纷纷来京见识这个商圈。
后来,这个商业圈的计划,为金家敛来无数财富,金士绅一跃成为了大楚第一巨贾。
再后来,金家和这个商业圈被三皇子盯上了,金家迫于权势,归入了三皇子麾下,每年为三皇子输送无数金银,而那个无数达官显贵来来往往的商业圈,也成了三皇子监听消息的最好方式。
明珠今日的目的,当然也与此有关。
见女儿向明珠道谢,金士绅也反应过来,向明珠道:“多谢这位姑娘今日伸出援手,金某必有重谢,姑娘有什么要求,金某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明珠闻言微笑:“我还真有一事相求。”
“请说。”金士绅倒不怕她要钱,虽然他现在还没成为大楚第一巨贾,但也身家丰厚。
“听说金老板计划在京郊建立一个商业圈?还在找投资者?”
“没错。”这个商业圈的计划极大,凭此时的金士绅一人的身家难以支撑,他也在到处游说其他商贾投资这个计划,倒也算不上什么秘密,因此对于明珠听说过,他也不算意外。
“那金老板觉得,我这个投资人怎么样?”
第21章
“那金老板觉得,我这个投资人怎么样?”
随着明珠话音落下,金士绅露出惊讶的表情:“你?”
明珠也不多话,示意春蝉把随身带着的盒子打开,里面是一叠银票。
“这里是五百万两。”明珠淡淡道。
“五百万?”五百万两银子金士绅还是见过的,他只是没见过不带护卫就敢随身带着五百万上街的人,他打量眼前的两人,这细胳膊细腿,万一真要是被抢了,能反抗吗?
春蝉内心的惊愕不比他少,自己从苏语惜处投诚郡主算起来也没过多久,郡主居然就放心让她经手大笔银两,私库也让她随便进。这就是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吗?暗叹自己跟了明主的同时,她也暗下决心今后要更好地效忠郡主。
“一点诚意而已,”明珠语气淡然,似乎没有察觉到金士绅的愕然,“如果金老板同意合作,我后续还会追加更多。”
金士绅见多识广,一眼就能分辨银票真假,此时对这笔钱也颇为心动,他拉投资的过程其实并不顺利,一些没有远见的商人一听店址要建在京郊就拒绝了,觉得那地方太偏僻,没什么发展;还有人觉得他的点子也没什么稀奇的,不就是在相邻的位置多建几家店吗?当然也有些人倒是觉得他计划不错,愿意投资,但一听光前期投入就要几千万两,快赶上国库一年的收入了,也被吓退了。
金士绅目前拉到的投资也就一千多万而已,其中大部分还是两个老朋友看在他的面子上给的钱。
所以,这五百万对他的吸引力还是很足的,毕竟他也不想磨破嘴皮子去到处游说其他商人。而且,加上这五百万,他的商业圈也可以开始一部分前期建设了。等有了个雏形,也许后面能更容易吸引其他商家。
不过,还有一个小问题:“姑娘,你和我谈的这笔生意,令尊可知情?”
明珠知道他在担心什么:“放心,这笔钱我完全能够做主。”
听到这话,金士绅也没再犹豫,开门见山:“来人,上茶,姑娘请坐,我们这就来谈谈分成问题吧。”
明珠落座,轻饮了一口杯中茶:“这商业圈未来的利益,我要三成。”
金士绅哈哈一笑:“恕我直言,三成的话,这五百万似乎不太够啊。”
“我知道,金老板说个数吧。”明珠很淡定,她确实是个有钱人,母亲的嫁妆加上这些年父王给的体己已经是笔不小的数目,再加上她的封地长乐郡,是当今圣上亲自挑选的富庶封地,每年献上来的税收也不是小数目。
当然,还有这些年皇上的赏赐,但这赏赐大部分只能摆来看看,没人敢变卖或典当御赐之物。
“这……不只是钱的问题。”金士绅有些犹豫,他给自己预留的就是三成,在他的计划里,打算把所有人的投资比例和分成比例都压在一成以下,这样更有利于他对于商圈的掌控。
但眼前的人刚刚救了他女儿,他不好直接拒绝,语气尽量委婉:“姑娘,请问为何要投资我的商圈?”
“当然是因为欣赏金老板的计划,这个商圈的构建思路目前是大楚的独一份,我有理由相信这个计划一定会成功,也相信我此时的投资一定会有丰厚的回报。”明珠笑着说,她至少要拿到三成的掌控权,将来才有权否决归顺三皇子麾下的提议。当然,五成以上其实更稳妥,但她怕“五成”说出口,金士绅就直接关门送客了。
慧眼识英雄啊,金士绅有点感动了,这些天他到处要钱被否决了许多次,今天难得有个欣赏他的人出现,主动要给他钱。
但要是因为感动就点头同意,金士绅也做不了这么成功的商人了,他还是想拒绝:“姑娘……”
明珠打断他:“为了建这商圈,打点各路官员很麻烦吧。”
金士绅愣了愣,的确如此,光买下京郊那块地便费了他不少功夫到处打点,但他本以为眼前的女孩儿是经过长辈授意来跟自己谈生意的,却没想到这女孩年纪轻轻,却这般聪敏,连这点也能想得到。他也立刻意识到,她说这话不会是无的放矢:“姑娘,难道你有主意?”
明珠看向春蝉,后者立刻会意,拿出一块牌子。
金士绅不解其意,伸着脖子去看那牌子,只见上面用篆体刻着“长乐”二字。
“长乐……长乐?”金士绅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长乐郡主?您是盛王府的长乐郡主?!”
明珠颔首。
“郡主,请恕在下失礼。”金士绅立刻行礼,满头冷汗,他本以为这女孩儿是京中哪个商户的千金,却万万没想到她来头这么大。堂堂郡主怎么会对自己这个还没开始动工的计划感兴趣?他陷入了疑惑。
但没来得及疑惑多久,他立刻想到更重要的问题,郡主!有了郡主和她身后盛王府的名头,工部那些官员定然不会再为难他,会给他的工程一路放行。
其实在他的计划中,如果这个商圈将来真能做大,也必然要找一个达官显贵做靠山的。否则,那么大的生意,那么大的利润,招来的苍蝇绝不会少,眼红的同行、想分一杯羹的官员……没有一个强势的靠山简直寸步难行。
此时,有了长乐郡主,这两个难题都迎刃而解,开工过程中能轻松许多,将来做大后他也不必再去找什么靠山,盛王府的名头已经非常足够。
况且,将来若要找靠山,他必然要拿出大量利益的,相比之下,眼前的三成倒也可以接受,何况,这个“三成”还自带了前期投资。
金士绅再不犹豫:“好,三成就三成,在下这就去拟合同。”
“金老板够痛快,”明珠微笑,“合同拟好后,派人送往盛王府即可。”
说着,便起身打算告辞,金士绅叫住她:“郡主,这银票?”
“这银票就留在这里好了,本来就是给金老板的投资嘛。”
明珠带着春蝉潇洒离开,留下金士绅看着桌面上的银票发愣,他还从未遇到过合同没签就先给钱的情况,而且数目还这么大,这位郡主还真是洒脱。但转念又一想,郡主委实没什么可担心的,他的确没有胆大到敢吞盛王府银子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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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明珠刚刚用过早膳,紫韵便来禀告明珠,说金府来人了。
明珠暗叹,不愧是以后的大楚第一巨贾,深谙时间就是金钱之理,动作就是快。
金府来人,当然要见。
明珠来到会客的花厅,发现来的竟是金士绅的女儿,金凝月。
见她进来,金凝月立刻行了一礼:“见过郡主。”
“免礼,”明珠亲自扶她,“怎么样?昨天的事最后怎么解决的?”
“昨日,郡主您离开后,父亲对外说,今日接到绣球的人已有妻室,只是不忍那绣球落在乞丐身上,才伸手接了绣球。”金凝月道。
“看热闹的人都信了?”明珠问。
“信了,”金凝月笑道,“毕竟他们昨日亲眼看见郡主容颜俊美、一表人才的样子,都觉得若非已有妻室,我父亲绝不会放走这样的女婿。”
明珠被她的恭维逗笑了:“令尊以后怕是不敢再抛绣球招亲了吧?”
“我已经和父亲谈过了,他再三保证以后绝不再来这套,就差赌咒发誓了,”金凝月说着,想到昨天的事又是一阵后怕,“说起昨天的事,真是多谢郡主了,凝月以后愿为郡主效犬马之劳。”
“你照顾好生意,让我靠那三成能拿到更多的银子,就是对我最好的报答了,”明珠笑道,“我的合同可带来了?”
“请郡主过目。”谈到正事,金凝月的神色也严肃了些,拿出合同,紫韵接过,又递给明珠。
明珠细看了遍合同,自然并无陷阱和欺诈,反而给了很多宽待。
此时紫韵捧来明珠的印信,明珠便在合同上盖了印。
春蝉又拿出一个盒子,放在桌上,明珠看都不看就直接把盒子推到了金凝月面前:“这里是三千万两,凝月姑娘带回去吧。”
金凝月楞了一下:“郡主,这……占三成的话,两千万两白银就足够了,何况昨日郡主已经留下了五百万两。”
“就当是我的一点诚意吧,希望这商圈能顺利完工,”明珠道,“如果银子还不够的话,凝月姑娘请随时派人来找我。”
“小女谢过郡主,等商圈完工那日,小女一定请郡主第一个前去观赏。”金凝月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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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了金凝月,明珠看着手中的合同,稍稍松了口气,她终于做出了一个巨大的改变。
少了金家,三皇子将来拉拢文臣武将们的资金怕是就要另找来源了,况且,没有了这个监听渠道,前世三皇子拿来威胁一部分大臣的秘密怕是也无从打听了。
明珠抬头看向天空,晴空万里,一碧如洗。
她微微眯起眼睛,三皇子、赵丞相,这一世我盛明珠绝不会再让你们得逞。
作者有话要说:特意搜了“合同”在古代的叫法,没想到古代就有“合同”这个词了(* ̄︶ ̄)
第22章
盛宣和与宋文锦的婚事,俨然是近期京中较受关注的大事之一,百姓们对此津津乐道,连身在京郊的苏语惜也听说了。
这对她来说,是一个机会,以她的野心,怎么可能甘心就在京郊庄子里空度年华。
苏语惜左思右想,提笔写下了一封言辞恳切的信。
次日,盛王叫明珠去他的书房,明珠在门口遇到了盛宣和,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读出了茫然,这才放弃交流信息,一同进门。
“父王,您找我?”明珠先开口。
盛王颔首,递给两人一封信。
明珠粗略一看,果然不出所料,苏语惜没有放过世子大婚的机会,她想趁机回盛王府。
她在这封信中言辞恳切,言明盛宣和毕竟也是她看着长大的孩子,自己希望能以王妃的身份看着他大婚。
还在信中为之前的事表示愧对明珠,她不奢望明珠能够原谅她,只希望给她一个弥补的机会。
其情真意切的程度,若不是明珠早知她的为人,怕也是要感动上一把。
“你们怎么看?”盛王问。
明珠沉吟片刻:“父王,若是世子大婚上没有王妃的身影,外界必然会议论纷纷,百般猜测。我认为,应该请王妃回府。”
盛宣和也看完了信,叹了口气:“在她那般对待明珠之后,我真的不想请她回来,但明珠说得有道理,不让她回来,怕是苏尚书乃至苏贵妃都会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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