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一然的目光在人群中寻找着什么,而那个男人不动声色的挡在她的身前,将高达的视线隔绝开。
都说女人的直觉准的可怕,难道没有人说过男人的目光往往也异常精准吗?
雷千钧知道,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男人对宋一然动过心思,或者说直到现在他都没有死心!但是他应该要认清自己早就出局的事,不应该再抱有什么幻想了。
“新新!”宋一然挥了挥胳膊,她看到了洪新新。
洪新新也看到了宋一然,当下又惊又喜,小跑着出了校门。
“哟,你慢点,摔了怎么办?”
新新拉着宋一然的袖子直蹦高,小脸乐得开成了花。她看到雷千钧以后,也迫不及待的用手势跟雷千钧打起招呼来。
这个哥哥她也见过,是未来姐夫!
“新新又长高了一些。”小孩子长得快,几天没见又是一个模样。雷千钧已经有半年多没看到她了,自然觉得她高了些。
“是吧,走吧,咱们回家吃饭。”宋一然心情很不错,“上了一天学,肚子饿没饿?”
画面特别和谐美好,也有点刺眼。
高达默默的看着宋一然搂着那个小女孩儿离去,而雷千钧则是礼貌的问了高达一句,“既然都是认识的,不如去家里吃个便饭吧!”
高达连忙摆手,“不不,我还得回家呢!谢谢了。”
雷千钧很满意,这人还算识相。他朝高达点了点头,转身朝宋一然走去,他身高体长,没一会儿的工夫,就追上了宋一然。而宋一然,自始至终都没有回头,就好像忘了高达那个人一样。
死心吧!或许你们以后都不会再相见了。
高达叹了一口气,落寞的转身,朝相反的方向走去。
雷千钧悄声问宋一然,“你是忘了跟人家告别吗?”
宋一然笑了一下,无奈道:“不告别,或许就是最好的告别方式。”你让她跟高达说什么?再见吗?
这样挺好的!
大庭广众之下,雷千钧不好表达什么,但是他上扬的嘴角,还是出卖了他心情很好的事实。
然然很有觉悟啊!
宋一然等人回到洪家的时候,菜都已经做了一半了。
买了两样熟食,两样小菜,再配上家里炒的热菜,添点小酒,这生活也是没谁了。
这时候的生活水平并不富裕,洪家的这桌菜,都赶上别人家过年的席面了。
“来来,都别忙活了,赶紧的,没有外人,都坐下。”杜老太太是唯一的长辈,她发话了,谁能不卖个面子。
大家都坐到合适的位置上。
杜老太太身边坐的是赵小冬和洪新新,洪立业挨着他闺女坐着,然后是雷千钧,宋一然。大家围成一个圈坐在一起,好不热闹。
以前在洪家,他们吃饭的时候就是这么坐着的,现在重新体验一回,感觉还挺怀念的。
宋一然和洪新新面前摆两瓶汽水,赵小冬只能喝白开水。杜老太太今天心情好,也拿了个小酒盅,准备蹭点儿子的小酒喝。
洪立业把酒杯端起来,举在半空,感慨道:“说心里话,我今天是真高兴!小然和千钧对我们这个家的贡献太大了!”
他这感慨也没有错。
要是没有宋一然,赵小冬也不会嫁给他!要是不认识宋一然,他自然没地方认识雷千钧去,就更不会有曹教授上门给新新治病这一事儿了。
眼看着新新的病有了起色,赵小冬肚子里的孩子也妥当,这个家是越来越好了,他自然是要感谢人家的。
“今儿我得跟千钧好好喝两杯,你们都随意啊!来,咱爷俩走一个!”
两个人碰了碰杯,将酒盅里的酒喝个干净。
杜老太太不乐意了,“你灌孩子干什么?”
“娘哟,千钧能能喝着呢,我听说他们队伍上都是拿茶缸子喝酒是不是?”
雷千钧连忙点了点头,“是啊,这点酒小意思。”
“你看看,你看看。来来,我给你满上啊!”洪立业苦笑,“上次就把我撂倒了,我还能灌醉他?”
洪新新笑呵呵的看着,时不时的夹个菜,很喜欢家里热闹的氛围。
久别重逢的欢喜,展现在每一个人的眉眼间,一顿时饭足足吃了快两个小时,才算吃完。
赵小冬体力不支,哈欠连连,孕妇是很容易疲累的。
新新也是时不时的闭一会儿眼睛,小孩子嘛,疯跑一天哪儿有不累的。
洪立业又醉了,不过这次他没有呼呼大睡,而是一个劲儿的拉着雷千钧说感谢的话。
杜老太太打了他好几下,他才松开雷千钧的胳膊。
“姥姥,我们回招待所了,明天再过来。”
杜老太太有些担心,“你们还回啥招待所啊,在这儿住下得了!家里有地方。”
“不了,姥姥,我们开着公家的吉普车来的,车就在招待所停着,不回去瞧着点我们也不安心。”
吉普车可是个大件,要是磕了碰了的,可不得了。
杜老太太紧张了,“那,那你俩回去吧,公家的大件,要是坏了得赔多少钱啊!不过,明天你们可以记着过来啊!”
宋一然连忙点头,“肯定过来,您就放心吧!”
第四百一十三章寻宝还是逃难?
宋一然和雷千踏着月色离开了食品厂家属楼,回到了招待所!这一路奔波,两个人也确实累得够呛,简单收拾一下,就各自回房间休息去了。
第二天宋一然睡到自然醒,也才不过早上七点半。她的生物中已经形成了,要不是这几天舟车劳顿太辛苦,她还会醒得更早。
刚洗漱完毕,雷千钧就过来敲门了。
他俩今天上午要去看纪雨霖,中午要去洪家吃饭,兴许还能看到曹雨德。下午要离开关山县,开车回大青山,不过对外二人要装作去看雷千钧的队友,所以车子要停在隐秘处,等天黑了,两个人才能往山里走。
还得扛着工具上山,你说累不累得慌?这要是她自己一个人,连吉普车都能收到空间里去。
两个人吃了早饭,准备去买东西。
绳子、铁锹、麻袋、手电筒,这几样东西是必不可少的!
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和怀疑,两人分头行动,最后再回招待所汇合。
宋一然的空间里什么都有,她看了看自己单子上的东西,无奈的叹了一口气,为了不让雷千钧看出破绽,她只好每样都买了。
幸亏真正的苦力是雷千钧,她买的都是一些吃吃喝喝,手电筒之类的小东西,还算比较好拿的。
还有防止蚊虫叮咬的药品,和一些处理紧急情况的药品。天气越来越热,林子里肯定有不少虫子,还是备着的好。
另外就是,手套,帽子,口罩……
好多东西。
两个人买东西买到十点多,也顾不上整理,就先堆到招待所的房间里,然后又去买了两瓶白酒,几样点心,去看了纪雨霖。
雷千钧来之前曾经给纪雨霖打过电话,这位特意调了个班,在家里等着这对伉俪上门。
“雷子,弟妹。”纪雨霖打开房门,“来来,快进来。”一个上午的时间,他在家里好一通收拾就怕两个人来了家里乱糟糟的不好招待。
“老纪。”
“纪大哥。”
“哎哟哟,这订了婚就是不一样啊!快坐,我给你们倒水。”说着拿了两个洗干净的搪瓷缸子过来,给他们倒了热水。
“谢谢纪大哥。”宋一然是真的渴了,这一上午跑的,真是差点累吐血啊!她捧着缸子轻轻的吹了几口,等热气散一些了,才小口的喝起水来。
雷千钧把拎着的白酒往桌上一放,“看看咋样?”
“来就来呗,还带东西。”嘴上这样说着,手却很诚实的把酒瓶子拿过来细看,四十二度,酱香型白酒,嗯,是他得意的,这才是送礼送到心坎上啊!
“哎呀,好东西啊!”
半年时间虽不足以治愈情伤,但是纪雨霖似乎已经从肖筱被害的阴影中走了出来。眼神不再那样阴郁,看起来也有朝气了,人也年轻了一点。
只是一点!
干他们这行的,危险系数高,忙起来顾头不顾尾,有时候能连续工作七十二小时,不但辛苦,还有一定的猝死率。做着这样的工人,你想让他年轻也不太可能啊!
“老纪,你也老大不小了,个人问题是不是也应该考虑一下?”
纪雨霖小心翼翼的把白酒瓶子放到桌子上,这才道:“罗里吧嗦的,怎么跟余正伟似的。”
余正伟,还真是一个特别嗦的人,当初在队伍上,这老兄每天都像唐僧念经似的,可把队友们给吓得够呛。
后来他回到了地方上,很长一段时间队友们都不是很习惯,因为少了他的嗦声。
“我说真的,你是该考虑成人家了!你看看跟你同龄的人,孩子都会打酱油了!”
纪雨霖一笑,毫不介意,“算啦,你还不知道我这个人嘛!不提这个了,难得你跟弟妹回来一趟,我去买几个好菜,中午借花献佛,尝尝你的好酒。”
雷千钧摇了摇头,“不行,我们还有事呢!一会儿得去亲戚家吃中饭,你就别忙活了。”
“也行!”两个人聊了一会,说的都是以前在队伍上的事儿。
提到陈锋的时候,纪雨霖明显沉默了一下,不过很快掩饰了一下,又变得正常起来。
回洪家的路上,雷千钧告诉宋一然,陈锋的哥哥陈铎,是纪雨霖的好友!两人当年一起进的队伍,又分在一个班,感情是非常不错的。陈铎牺牲的时候,纪雨霖跟疯了一样,要不是被队友打晕了,只怕都要冲出去跟那些人拼命了。
宋一然听了,长叹一声,好久没有说话。世事无常,人永远也不会知道,幸福和意外哪个先来,所以有一句话叫珍惜当下,珍惜眼前人,是有道理的。
中午又在洪家吃了一顿便饭,洪立业特意给自己放了半天假,回来陪雷千钧吃饭。家里都是女眷,他要是不回来,怕雷千钧不自在。
不过洪立业也知道这两个人晚点要开车去看雷千钧的队友,所以没劝酒。只是一个劲儿的让他们多吃菜,还嘱咐他们回来的时候一定要先到家里。
吃完饭以后,赵小冬又恋恋不舍的拉着宋一然的手说了一会儿话,嘱咐了好几句,才把两个人送出去。
“婶子,等我办完事就回来!你快回去吧!”
赵小冬挥了挥手,她是真舍不得宋一然,但是也知道自己的不舍是多余的。
洪立业搂着她的肩膀,“回屋吧!那孩子懂事呢,你要是真的为她好,就得放手!”
赵小冬轻叹一声,“我知道!”她心里明镜似的呢!
雷千钧和宋一然回了招待所,先是把东西都分门别类的放好。小物件放到斜挎包里,一些药品则是随身携带。吃的喝的不能少,因为挖东西是个力气活!山里冷,饿着了可是干不动的。好在她和雷千钧有先见之明,买了两个挺大的背篓,不然大件真的没处放了。
“这个白酒也得带上!”这玩意能驱寒,能消毒,有用。
越收拾,东西越多。
宋一然感觉头大!以前没有空间的时候,倒也不觉得怎么样,现在用惯了空间,再这样背着背篓,扛着锹的往山上跑,想想还真是件让人头痛的事。
他们这哪儿是上山寻宝啊!这分明是逃难啊!
第四百一十四章进山
晚上六点,雷千钧和宋一然准时从县里出发,向胡家镇大青山村驶去。
山路崎岖不平,光线也暗,车速提不起来,开了两个多小时,车子才停在大青山附近一个林木相对稀疏的树林边上。
“这边有一条路可以绕过整座村子上山,就是远了一点。”宋一然道:“不过可以避免一些突发状况。”如果从村子里穿行,会有一定风险,保不齐半夜就会碰到出来方便的村民,到时候也是件麻烦事。
“咱们俩拿这么多东西,还是绕一点好。”越是夜深人静,对他们来说就越有利,所以时间耽搁倒不是什么大事,他们可以一直挖到天亮都没问题。
“那就走小路。”宋一然将背篓往身后一甩,“雷大哥,你跟紧点。”地图已经印在她脑子里了,不会出错的。再说,山上她熟啊!
“嗯!”雷千钧只道:“你慢点!”
“没事,我这边没有多少东西,轻巧着呢!”大件都在雷千钧那边呢!
两个人锁好车门,准备绕路上山。
这两个人体力都是非常好的,原本他们就拥有比普通人更强的体力和耐力,用了神仙水以后,这种感觉就更明显了。毫不客气的说,在体能这方面,现役队伍中的佼佼者也不是两人的对手。
一开始,道路是宽阔平整的,慢慢的地势渐起,树木也多了起来,路也越来越窄,很不好走。
两人早有准备,都带了一根登山棍当助力,也能轻松一些。
花了大概半个小时的时间,两个人就来到了半山腰,看到一座小木屋。
宋一然站在小木屋前打量着这座摇摇欲坠的屋子,略有感慨。比起几年前,这小木屋更加破烂了一些,感觉像是随时会塌掉一样。
雷千钧问她:“这是……”
“就是李兴盛和王莲花出事的地方!”宋一然轻笑一声,“走吧!没什么好看的。”当初她就是在这儿发现了二人的猫腻,又知道了他们一些要对付自己的原因,最后二人也命丧于此,不得不说,这个小木屋还真的是跟她有些缘分。
只不过都是孽缘。
二人继续往前面走,很快就把小木屋甩在了身后。
“雷大哥,这里就是当初我挖陷阱的地方。”宋一然道:“山上很多猎物,利用地势和野鸡的习性,就能知道什么样的地方适合做陷阱。那些小家伙跑跑跳跳也飞不了多远,很多都掉到陷阱里,便宜了我。”
可以说那段日子她的生活和打猎密不可分,吃得好,又能攒下几个钱,何乐而不为?
“走吧!”宋一然在前边带路,虽然很久没来了,但是她对这里依旧很熟悉,速度也渐渐快了起来。
雷千钧扛着那么多东西跟着她,一点也没觉得累。他的每一步走得都很稳,且速度不慢,因为背着东西的关系,所以偶尔需要文明棍的帮忙,但仍是脚下生风,有着非一般的速度。
体力上的改变是非常明显的,负重登山,速度还不慢,就是他在队伍里的时候,也未必能做到。
宋一然带着雷千钧往北坡地走,一边走,一边跟他说北坡地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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