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虽然说靠着倒腾她也能吃穿不愁,可那蘑菇屯毕竟不在人前,她得有个名目才行,不然她凭空多出那么多东西,时间久了,别人会怀疑的。
所以开个饭店是个不错的事儿,能赚钱,还能遮掩。
不过要开饭店就得有做饭的,按说陈萍也会做饭,可她会做的都是农家菜。
再说她每天还要往蘑菇屯跑,哪儿能天天窝在这里做饭啊,几天还行,天天让她给别人做,那她不干,她更愿意吃。
所以得请个做饭的。
有人做饭,她的时间才能宽裕,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至于被困在厨房,这样才是人生嘛。
请谁呢?
刘成做饭是好吃,可他也过不来啊。
去市里请?
陈萍不想。
最好请个林场的,这边都是那种大铁锅,烧柴火的,林场的人做惯了的,才好用。
也不用手艺太好,只要会做一些菜就行。毕竟人家要过来,吃的肯定是这边的特色,要是吃那些精致的饭菜,那就在市里的大饭店吃好了,谁跑到这里来吃。
这林场她认识的人也不太多,她就和几家还行,这几家呢,她又和凤二大娘最好,还在她们家吃了几顿饭,住了好几天,凤二大娘做的饭菜也不赖。
要不请凤二大娘好了,凤二大娘人也不算多老,五十来岁,身体不错,人也能干,不是那种埋汰人。
他们家呢,李大爷种地是把好手,人不爱说话,但心地是好的。
就请凤二大娘好了,陈萍打定主意也不拖拉,把大门一关,就去了凤二大娘家。
“萍子来了啊,还没吃吧?饭马上就好,一会儿就在大娘家吃。”
凤儿大娘看到陈萍很亲,招呼着陈萍坐,给陈萍倒了水。
“好咧。”
陈萍也不见外,脱了鞋往炕上一坐,笑呵呵的答应了。
等李大爷回来的时候,饭已经好了,三个人坐在了炕桌上,边吃边说。
二大娘做了个豆角炖土豆,没有放肉,实在是她家里也没肉。豆角炖的烂烂的,土豆都快都成泥了,别看这样,拌着米饭吃起来可香。
另外还有一盘子蘸酱菜,酱是二大娘自己下的大酱,用菜一沾,那叫一个好吃。
陈萍把自己吃了一头汗,直到吃的打嗝才放下了筷子,桌子上也盘干碗净了。
这样的陈萍不但不让人烦,还让凤二大娘他们高兴,自己家做的饭菜,别人吃的香才好呢。要是人家不吃,他们脸上才会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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