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200、岳父岳母的关心(2 / 2)

………………

市委家属大院,一栋普通的越层,这里是市委常务副记钟哲夫的家。客厅里,如约而至的姚海亮正坐在沙发上和岳父、岳母聊着天,而妻子钟霞则扎起了围裙,在厨房里当起了“大厨”,大姐厨艺的精湛让两位保姆胡姐和候娟赞叹不已。

“海亮啊,有些事情我还是要多两句,如果有用呢你就借鉴一下,如果没有用呢就算了……”

“爸,您是长辈,我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地方您只管……”

岳父钟哲夫一边话从口袋里拿出了烟盒,刚要抽出一支便被岳母发现并“代为保管”了,对于岳母的关心,岳父只是笑了笑,便放下了手中的火机,

“既然是这样,那我就了,无论做什么工作,都要从具体的国情出发,有些民俗观念在很多人的头脑中还根深蒂固,这样的事情就连立法时也是给予了充分尊重的,这也就是我们的刑诉法“人死案销”的原因之一了。在以前政法委也遇到过这样的问题,最后都是不得不交由纪委办理,最大可能地把涉案赃款以违纪调查的形式收缴上来,这样还是比较稳妥的。一个已经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连法律主体都不具备,如何名正言顺的进入法律程序,套用时下法学界常的一句话,连基本的调查程序都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也就是没有了程序正义,既然没有了程序正义,那结果的正义性也就值得商榷了……”

在和岳父讨论过了几次后,尽管这一次岳父还是对津川进行的政法改革不能完全理解,但当岳父到了程序正义时,姚海亮还是感觉到了老人的进步,

“爸,您的有道理,我们现行的刑诉法确实是人死案销的原则,但这里重点强调的是刑事部份。一个已经不存在的个体,是无法也没有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但反贪工作与其他系统的工作有很大的不同,国家把反贪工作单独分离出来正是在摸索新的“廉政模式”,以促进廉政建设的制度化和法律化。对于国家公务人员而言,人死刑事责任可以自然免除,但其非法所得那“烂账”是坚决不能自然消除的……”

在谈到了反贪工作的现状时,姚海亮还讲了一下香港和韩国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并再次强调了调查只是还原事实的真相,调查清楚死人背后的活人,最大可能地挽回国家的损失……在听了他的解释之后,岳母也坐了下来,

“海亮啊,你这么做我们明白,都是为了国家的利益。但现在的问题是上面并没有正式的批复,如果搞成了当然大家高兴,上面没有正式的批复有不批复的道理,这种事谁都明白,无论是谁做都是费力不讨好的事,咱们是一家人,我和你爸的意思也不是让你不要搞,只是提醒你一下这其中的利害关系,把步子放缓一些,这样事情也会更稳妥。连上面都知道你搞成了再批,这就明了这里面有着很大的风险,我们老了,可能想的事情多一些,但都是为你们年轻人着想,尤其是海亮你,事业正是上升的时候,做事情更是要三思而后行……”

岳母在和他的谈话中一再强调了进取和谨慎、明察与糊涂的重要性,并明进取和谨慎、明察与糊涂并不冲突,不但不冲突,还能完美地统一起来。在这些的时候,岳母还提到了历史上两个有名的诤臣蜀汉的诸葛亮和北宋的名臣吕端……

后续连载稍候继续……(稍晚还有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