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光线消失,幽深的树林再次陷入了黑暗与安静中,针落可闻。
大概是走错路的。
危机解除,众人像是在树林掩护下的一群幽灵,无声地等待闯入禁地的来者离开。
那流浪汉看到了他们。
黑漆漆的树林里突然出现一群神秘人影,寻常人应该吓一跳才对,可流浪汉竟完全没有吃惊,更没有停住脚步。与之相反,看到这群人影,他骤然发出兴奋狂叫,加快速度直冲而来!
李纯站在最外面,刚吐了个昏天黑地人还有点虚。
恶臭扑鼻,李纯咒骂一声迅速反应过来,反手就把人摔在了地上。
嗬!!嗬!!
流浪汉嘴里发出怪异的嘶吼,霎时间重新扑来。
什么鬼?!李纯一时没料到对方还敢扑,只觉得腥风一闪,刚闻到一股恶心至极的臭味,肩膀上就一阵剧痛,草!!!
流浪汉竟狠狠咬在了李纯的肩膀上!
嘭的一声,流浪汉被宋晴岚踹出了三四米远!
这头段文拉起李纯:纯儿!你怎么样?!
李纯疼得龇牙咧嘴,好在守护者的作战服肩上有护甲层,这一口下去只留下了个牙印,并没有伤到皮肉。
要是普通人挨了宋晴岚这一踹,恐怕已经爬不起来了,但流浪汉口中嗬嗬作响,竟又站了起来!
这回他的目标换成了宋晴岚。
面对新一轮猛扑,宋晴岚不慌不忙。黑暗中,他的身影像一头游刃有余的矫健黑豹,只是眨眼间就绕了后,一个利落的肘击将人击到在地,悄无声息地把人彻底制服了。
也许是对付平民太过轻松,宋晴岚连气都没喘,只抬了抬下巴:纯儿,你新渣过的对象?都追到这里来了。
有队友在笑:噗。
一旁的季雨时:
这支队伍好像和他想象中有点不一样。
队长和队员,都不像正经人。
李纯被调侃后也不敢顶嘴,乖乖忍着恶臭拿绳子将他渣过的对象绑了起来,这是他的报应,谁让他刚才没忍住呕吐,污染了队友鼻腔。
那流浪汉被控制住后也还在疯狂地嘶吼着,挣扎着,似乎丧失了理智。沙哑怪异的吼声在寂静的树林里回荡,听着不像人类,倒像某种低级恐怖片里吃人的野兽。
宋晴岚察觉了不对劲,言简意赅:手电。
这一喊却叫来了季雨时。
见他打着手电走过来,宋晴岚才记起这位空降小队的特别顾问,其实是他们队里的观察员。
可新任观察员心理素质不太行,才看了眼前的流浪汉一眼,就立刻别开了视线。
看得出来,斯文爱干净的季顾问这回是真的想吐了。
宋晴岚看着他:能忍吗?不能忍换他们来。
暗处,季雨时白皙的脖颈形成倔强的曲线,能看得出来是在强撑:我尽量。
宋晴岚不置可否,不走心地:那你可千万忍住了。
一片漆黑中,手电的强光让众人都看清了流浪汉的模样。
那是一张惨白的脸,皮肤表面布满暗青色网状血管,眼眶里装着一对灰白浑浊的眼球,它们失了焦,找不到一丝人性痕迹。更让人心惊的是,流浪汉的口腔与衣物上满是暗红血迹,甚至还缀着一些细碎肉块!
不仅是季雨时,队友们也面色各异。
那些肉块带着特征,隐约能看出人体组织。
李纯求生欲极强,小声地说:我都和你们说了这里的空气很臭了。
腥臭味,就是从这一身血污里发出的。
第5章
凌晨的公园树林里冲进一个满身鲜血见人就扑的流浪汉,还是个疯子,这事本就不寻常。
再加上对方很可能患有什么疾病,长相太过刺激了点,众人一时无话。
宋晴岚从季雨时手中拿过手电关掉。
重新陷入黑暗中,季雨时听到他说:得,出门前该看看黄历,简直破了守护者史上最快被原住民发现纪录。回去谁都不准上报,扣分的话九队那帮孙子就要超过我们了。
季雨时:
宋晴岚的语气一如往常,将众人从诡秘异样的氛围里拉了出来。
这是一种提醒:他们是守护者,目前正处于他们不该在的时空。
先把人暂时留在附近,自然会有人发现他再报警。宋晴岚说,乌漆嘛黑的什么都看不见,我们得出去想办法联系这个时空的天穹。出去的时候注意周边环境,提高警惕,可能会途经凶案现场。
众人:是!
离开落脚点前,按惯例分发装备。
周明轩打开机械库,长枪短炮,匕首军刀一应俱全。守护者有最先进的装备,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必要时刻采取必要手段,他们必须做好一切准备,以备在未来时空的不时之需。
这是季雨时第一次在任务中携带武器,轮到他时,他选择了最近几天在私人训练室常用的一把手枪。
这把枪通体呈银白色,枪体小巧,非常便于携带和隐藏。
钻石鸟。宋晴岚站在他身侧,说出了枪的名字,仿上世纪PPK的款式,希特勒、邦德都用过。季顾问,你很复古。
什么?季雨时不解,一把枪就看出他复古了?
宋晴岚却没解释他为什么这么说,只道:这种情况要是我的话,我会尽量选择更能保护自己的武器。不过,挺适合你。
季雨时:他知道部队里有人把钻石鸟叫做女人枪。
宋晴岚擅长近身格斗,一身紧实匀称的肌肉也说明了这一点。
只见他有条不紊地先挑了两把军刀插入绑在修长小腿上的束带里,然后选了一副手套、一副拳钩,最后才挑选了一把霰弹枪。
神眠。
是这把枪的代号,它本身重量就不轻,杀伤力极大,就像宋晴岚这个人给人带来的感觉,放肆、霸道,难以忽视。
选完装备,宋晴岚问:武器要在该用的时候用,最好不要离身。但是你知道如果被原住民发现你佩枪的话要怎么办吗?
他黑眸看着眼前的季雨时,有点调侃意味,教他:就说你是警察。
走出树林,众人才发现他们到达的地方是一个公园。
宋晴岚说得没错,他们刚来到公园的主干道,就在路灯下发现了一具尸体。说是一具,其实不然,那尸体只剩下一半,创面被什么动物啃咬过,让人很快想到了那个瘆人的疯狂流浪汉。
结合刚才那流浪汉身上的肉块,众人皆是一阵反胃。
这难道是被吃掉了?
这不仅是他们被原住民发现最早的一次,也是最重口味的一次。
这是一个不小的森林公园,位于城市中央,周围皆是高楼林立。此时已经是清晨五点,早该有晨练者、老人家到公园散步锻炼了,可一路上竟没有碰见一个活人。
垃圾被风吹得到处都是,草坪上、长椅上,随处可见,像是很久没有环卫人员清理了。一片萧条中,偶尔能发现路面上有干涸的暗红色血迹,看来这里不止发生过一起凶案。
抬头望去,除了公园里的少数路灯还亮着,几乎难以发现一丝灯火。
不仅如此,远处所有高楼的窗口都是黑洞洞的,它们毫无生气地伫立在深灰色的天空下。
gu903();没有车水马龙的喧嚣,没有清晨熟悉的嘈杂,这城市安静得可怕,仿佛陷入了死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