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脏了谁的手,逐出家门(1 / 2)

花开富贵之农家贵女 !

周何氏见突然来了一个陌生的男人,像是抓住了最后一丝救命稻草一样,尖叫道:“快,快绑了她!她想杀了我们!只要你绑了她,我给你十两银子!”

孟珩抽出云夕手中的匕首,神情温和。

云夕转过头,面对着他,“你怎么来了?”

孟珩的声音低沉悦耳,“我这几日来这附近办事,恰好看到你飞过,便跟过来了。”然后就看到了这一幕。他一点都不怀疑,他若是晚点过来,只怕就要看到一地的尸体。面前的少女,对待认定的亲人朋友是那么温柔,可是在面对敌人的时候,却又透着从骨子里渗透而出的冷酷。

云夕抿了抿唇,“所以你要阻止我吗?”

她本来就不是圣母,不会白白放任这群人活着。倘若让他们活到天亮,只怕他们立刻就要去告官了。

周何氏听出这两人认识,急忙喊道:“你别被这妖女给迷惑了,杀人是犯法的!”

周园也不住地点头,“是啊,你若是救了我们,我家全部的家产都给你!”

孟珩眉头皱起,冷冷地看向他们,“太吵了。”

他直接撒了东西过去,然后那边的几个人身子一软,直接瘫倒在地上,甚至发不出声音,只是徒劳而惊恐地张着嘴唇。

云夕顿时神清气爽,她感觉整个世界都清净了不少。

她好奇地看着孟珩,像是一个找到新鲜玩具的孩童,“那是什么?真好用!”她若是有这东西,就方便许多了。

孟珩见她收敛起身上所有的杀气,现在的她白衣翩然,无害到了极点,眼神不自觉温柔了少许,“你若是想要,我到时候送你一瓶。”

虽然他可以直接将方子给云夕,但只送药的话,云夕用完了,还是得回头找他拿。

云夕也不客气,点点头,“那就多谢了。”

她视线落在这群人身上,问道:“你打算怎么处理他们?我是不会留着他们的命的。”她语气坚定,在这一点上,她不会妥协的,她不会傻到给自己留下隐患。

孟珩看了她一眼,云夕一时之间,竟是看不穿他的心思。

剑光明亮,划破了空气。

他的动作太快,快得云夕捕捉不到他抽剑的动作。

下一秒,剑重新回到剑鞘之中,云夕定睛一看,这庙里除了她和孟珩,再也看不到其他的活人。周家所有人,包括周静和睡梦中的周翔,都已经失去了生命。周何氏和周园惊慌的神色永远定格在脸上。周翔则是在睡梦中就结束了生命,至于周静,她的手依旧紧紧抱着女儿,脸上挂着释然的笑容。

“为他们这种人,脏了你的手,不值得。”

云夕脑海中忽的重新浮现出不久前孟珩说过的话。

因为不想脏了她的手,所以就选择帮她杀人吗?

她眼中透着迷惑——为什么?为什么会为了她做到这步呢?

心中的话已经脱口而出,“你喜欢我吗?”一个男人,为一个女孩子做到这些,除了喜欢,她想不到其他的理由。

孟珩沉默了一下,说道:“因为容貌的缘故,我的朋友很少。”

“你和其他人不一样,不曾因为外貌而鄙夷我,同情我。”

所以说是因为把她当做自己的朋友了吗?

云夕因为这个答案松了口气的同时,又有着说不出的惆怅。这种复杂的情绪让她也跟着沉默了下来。

半晌之后,她重新展露笑容,“能够成为你的朋友,真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孟珩没再说这事,只是目光再次落在一地的尸体,“我们把这些搬到河里?”

云夕摇摇头,“万一不小心浮起来或者被渔网打捞上来就麻烦了。嗯,直接毁尸灭迹吧。”

毁尸灭迹四个字,她说的十分淡定从容,仿佛此时此刻正和孟珩讨论着明天早餐吃什么这种小事。

孟珩道:“挖坑埋了?”

云夕咳嗽了一声,“其实,我带了一种用来销毁尸体的液体。”

虽然分量不一定能够毁了这么多个尸体,但是毁了脸是没问题的。

云夕在庙外桃树的后面拿出一个罐子。那罐子用好几层的布包裹着。她一路上抱着这东西飞也不容易啊。

赖三只以为这里面装的是酒,完全不清楚,里面可是杀人放火的好东西——浓硫酸!

能捣鼓出这东西,云夕简直不要太佩服自己。

她抬头看向孟珩,视线漂移了一下,“我们先挖坑吧。”

今晚的行动,简直是你杀人我毁尸的写照。

他们两人出来,肯定是不会带铲子这东西的,这时间,就算是杂货店和铁铺店都关门了,云夕肯定没办法去买一个回来。幸好她今天的运气相当不错,在庙里找到了一个铲子。

孟珩接过铲子,“我来挖吧。”作为一个男人,他可做不到让姑娘挖坑,自己在旁边休息。特别是这姑娘还是自己想要刷好感度的对象。

云夕则是将几具尸体,都搬了过来,然后她直接坐在树上,托腮看着孟珩在那边挖坑。

即使做着这种粗活,孟珩的动作依旧有着一股说不出的优雅味道,云夕更加坚信对方的身份绝对不简单,保不齐脸之所以毁了,也是因为被人陷害吧。她瞬间脑补起了几万字的勾心斗角,在她的剧本中,孟珩那就是个遭人迫害的小可怜。

“好了。”

孟珩的动作还是很快的,不到一刻钟,就挖了三个大坑,每个坑放两具尸体都没有什么问题。

云夕看着袁丽丽和周静,叹了口气,“把她们母女两埋葬在一起吧。”说她伪善也好,这姑且算是她对这对母女最后的慈悲。

即使时光倒流,云夕也不会后悔对袁丽丽做的那些事,毕竟那个时候,她们母女两是真的处心积虑想要毁了她的家庭。

打开坛子,即使是云夕,对上这浓硫酸,心中也有些发憷。她从袖子中抽出一个面罩,待在脸上,以免不小心呼吸了这浓硫酸。她不忘提醒孟珩,“你走远一点,这东西挺危险的。”

云夕将袁丽丽和周静一个坑,周何氏和周园一个坑,至于周翔则也是一个坑。

目光落在周翔身上,她的动作停顿了一下,原本有些动摇的心再次变得坚硬起来。虽然周翔罪不至死……可是若是留着他,终究是一个隐患。周翔若是活着,肯定会找上杜家。

浓硫酸倒下去,他们的面目没一会儿便扭曲成一团,看不出原本的模样,云夕将坛子中的浓硫酸全都倒了,最后空了的坛子直接丢到周翔的那个坑中。整个过程中,她的动作始终十分稳当,脸色平静。

穿越到这个世界后,这是云夕第一次杀人。虽然人是孟珩杀的,但是也相当于死在她手中。

“这是传说中的化尸水?”孟珩的声音响起,在深沉的夜色中多了几分难以言喻的魅力。

云夕摇摇头,“我不知道化尸水是什么,这只是我无意之中捣鼓出来的。”

孟珩道:“你平日可以做一些放在自己身边,用来防身,效果应该不错。”

云夕想想也是,就算是遇到了高手,这浓硫酸撒出去……那画面不要太美。不过这样的话,她就得买一个负责装浓硫酸的玻璃了。

等毁尸后,云夕和孟珩将土重新盖上。孟珩的技术还是挺靠谱的,居然被他整理得同挖坑之前一样,完全看不出动土的痕迹。

做完这些后,两人面面相觑。

一会儿,云夕咳嗽了一声,“我该回去了。”

孟珩道:“我送你。”

云夕笑了笑,“不用了,你也早点休息。”

“晚安。”

两人站着的土地下埋着五具的尸体,然后互相向对方道别。

了却这一桩事后,云夕脚步轻松了不少。她没有回头看,却有种直觉,孟珩应该是在看着她吧。

在天亮之前,她总算重新回到了房间。

云夕直接用盆里的冷水清洗了一下脸和手,然后在床上闭眼歇了不到一个时辰,客栈便渐渐热闹了起来。外头的街道摊子也都摆了出来,小贩们开始了今天的工作。

现在是大年十二,不少店都已经开业了。

因为元宵即将到来的缘故,卖灯笼的摊子也有不少。

在这种嘈杂的环境下,云夕肯定是没法休息的,她直接向店小二要了水,洗漱过后,换了一套衣裙,准备逛州府。作为做事很有章程的人,云夕既然以买种子为借口出来,那么肯定是会买一些回去的。

出门之前,云瑶和杜周氏也给了她钱,让她帮忙带些东西。两人基本都是要些精致的首饰绢花,凤凰县的妇人都以佩戴州府这边流行的首饰为荣。

赖三所找的这家客栈早餐意外的不错,特别是那豆腐包子,甚至比杜周氏做的还好吃,不过肉包子味道就只是寻常,云夕咬了一口后就放下了。

喝了一碗豆浆,又吃了两个包子,她同赖三说一声,就去逛街了。赖三则和他那些兄弟去办事,等明天一大早,云夕再和他们一起回凤凰县。

赖三先将云夕带到一家专门卖种子的店,云夕想要找得便是西红柿。春天到来,正好她可以在院子中栽种一些西红柿和黄瓜。

除了西红柿和黄瓜种子,云夕还选了茄子……包括一些蔬菜。

买了一大包,花了她二两多的银子,那店家笑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线了。他一天下来,都未必能卖出这么多。

看云夕买了这么多,他还送了几颗种子,说道:“送你这个,这个据说是从海另一边的国家传来的一种水果,我也记不得名字。”

云夕也没认出这是什么种子,接了过去,“谢谢。”

到时候就一起种在院子里好了。

就在这时,一个一身大红衣裳的姑娘带着两个丫鬟走了进来,“老板,你们这里有凌波仙子吗?”

老板怔了怔,问道:“什么凌波仙子?我们这里是卖种子的!”要买人,也不该找他啊。

云夕扬了杨眉,原本迈出的脚停了下来,这凌波仙子不会是她那水仙花吧?

那姑娘年纪大约十四,浓眉大眼的,相貌虽然不算特别美貌,却英气勃勃的,她跺了跺脚,“就是一种花啊!还有个名字叫什么仙来着?你们这里不是据说卖的种子是全楚州最全的吗?怎么没那东西!”

云夕这下子确定了,说的绝对是水仙花。

她看着那姑娘愁眉苦脸地样子,笑了笑,“姑娘,是水仙花吧。”

红衣少女拍了拍手,“对,就是这名字。”她的视线落在云夕身上,疑惑道:“你怎么知道的?”

云夕道:“我家里正好有几盆这种花。姑娘若是想要的话,我可以送你一盆。”

红衣少女犹豫了一下,问道:“你家这种花多吗?”

云夕唇角勾了勾,笑容中是笃定的自信,“只怕全楚州,没有人比我更多了,大概还有三十五盆吧。”

她这段时间,送了不少出去。不过云夕就算送再多,自己也会留上十株来繁殖。

红衣少女顿时眉开眼笑,“那好,我跟你买一盆……不对,买两盆!你家在哪里?”

云夕道:“我家住在凤凰县的阳河村。”

红衣少女的脸顿时垮了下来,“好远啊。”

她原本还以为这姑娘是在州府呢。她犹豫了一下,眼中最后闪过一丝的坚决,“没事,我跟你一起去吧,坐我家的马车去,我家的马快。”

云夕问道:“姑娘名字是?”

或许是因为云夕看上去就是个娇滴滴柔弱的女孩子,红衣少女倒是不设防,“我叫戴燕翎。”她顿了顿,说道:“我爹爹便是楚州同知。”

楚州两个同知,一个是戴海,另一个是苏长乐,她爹应该就是戴海了。

云夕微微一笑,“原来是戴小姐,在下杜云夕,只是一个寻常的平民女。”

戴燕翎有些惊讶地看着她,别的姑娘在知道了她的身份后态度多少都有点变化,这位倒好,依旧不卑不亢。她不知道的是,前世的云夕眼中,实力高了,或许还会让她多看一眼。在那种末世,实力才是王道,不少过去高高在上的权贵,在死亡面前,也同平民没有什么两样。

当然云夕也不会自大到在这些官员面前不屑一顾,只是若是想让她同其他女孩子一样战战兢兢,那是不可能的。

戴燕翎性子风风火火,直接问道:“你什么时候要回去?”

云夕想了想,“下午吧,等我买好东西。”既然戴燕翎要和她一起走,她就不必非得等赖三了。

戴燕翎点点头,问了她落脚的客栈后,就带着丫鬟离开了。

云夕则是要趁剩下的这段时间,将需要的东西买齐全了。她去州府这里的首饰店,按照云瑶和杜周氏的喜好,挑选了几样精美的首饰。

云夕不忘给自己添加几样首饰,十两银子就这样去了。赚再多的钱,也不经花啊。

在中午之前,云夕总算把该买的东西都买齐全了。

她刚回到客栈,就看到戴燕翎正坐在最中间的位置,还点了一大桌的菜,看到她回来,十分大方地挥了挥手,“我请你吃。”

云夕怔了一下,笑道:“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她每一样菜都尝了一下,有的味道还可以,有的只能说一般般。不过还是没她做的好吃。

戴燕翎倒是不挑食,也跟着吃了起来。

等用完午饭,云夕向掌柜的借来纸笔,写了封信件,让店小二交给赖三。信上无非也就是告诉赖三,她先回去的事情,其他的云夕也没说太多。

用过午饭后,戴燕翎带着她上了马车,那马车风神俊目,一看就是好马,比赖三他们的好多了。

马车内也铺着柔软的垫子,云夕直接坐了下来,她买的那些东西也放在脚边。

戴燕翎犹豫了一下,问道:“等我们到你家,估计都晚了,你家那边有空余的房间吧?”她看云夕的穿着打扮,虽然不算特别富贵,不过既然穿得起绸缎,应该家境也还可以的。

云夕有心逗弄她,“若是没有,你要怎么办?”

戴燕翎似乎没想到这个可能性,呆了一呆,叹气道:“我实在不习惯和别人睡一张床。”

云夕笑了,“放心吧,空屋子有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