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耽把所有亲近的家人朋友都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张景跟着爱丽丝去了好莱坞参加模特大赛,李曼蕊伺候麦克连餐馆都不怎么去,至于肖程。。。
林子耽想到此刻跟肖程炫耀自己的小成就,或许并不是提升士气的好方法。想到上一次斯蒂文带着杰森专门上门帮麦克治疗伤口的事情,林子耽心下决定去酒吧看一下。
其实林子耽也想到了Elsa,想着要不要约Elsa出去吃个饭,喝个酒什么的。
“唉?要不晚上约Elsa去斯蒂文的酒吧去玩?”但这个念头儿才起来又被他犹豫着给掐灭了。
说实话认识了那么久,林子耽和Elsa除了参加了几次派对,还真没怎么单独出去玩过,一开始林子耽是觉得跟Elsa没可能,后来是学习工作太忙没时间,
现在反而觉得有时间有心情了,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害怕万一人家不喜欢酒吧这种地方呢?
林子耽在地铁口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决定先去肖程他们办公室一趟,最近网站在他和肖程的大力推广下,慢慢有了起色,但是投了这么多钱进去,
好歹还是积极地去盯着点儿,也省得这些人把这一切都当成是理所当然,毕竟自己才是这家公司最大的投资人!
肖程他们所在的公司已经搬到了下城EHouston大街附近,那里也是NYU和哥大学生最喜欢租住的地方,房租相对中城便宜很多,交通又十分便利。
林子耽到的时候正好已经是午后,原本想说如果办公室的人还有谁没吃午饭,他便过去跟他们一起吃,谁知道进去办公室问了一圈,都说吃过了,
“唉?对了,周俊好像还没吃,刚才见他出去打电话了,要不你问问他?”肖程一贯地有便宜绝不拒绝的态度,可惜今天吃饭吃早了,
于是便想说让林子耽跟着另一个合伙人一起吃得了,也让兄弟跟着土豪沾沾便宜。
林子耽答应着说没问题,便问了周俊在哪儿打电话,他跟过去问问人家想吃啥,结果刚走到肖程给他指的楼梯拐角,就听见周俊正用方言和人通着电话。
“哎呀,我都说了不行啊,我跟肖程他们是一起开发的,现在马上都要出成果了你叫我现在退出?真的不行。。哎呀,这不是钱的事儿。。。”
第一百七十七章背叛和坚守哪个更难?(差15张月票凑100,求求求~)
林子耽听到这里正欲要转身走回办公室,便听到周俊那边传来一声低呼。
“呃,老板?”周俊回身看到林子耽,尴尬地笑了一下,但随即想到自己刚才是用方言说的,脸色很快又恢复了正常。
“老板您找我啊?”周俊换上一副新的笑容问道。
“啊,是呀,肖程让我问你吃饭了没有?没吃跟我一起吃,你想吃什么?林子耽看他角色切换这么快,自己只好也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道。
“哎呀,你太客气了,我随便吃一口就行,嘿嘿~”周俊腼腆地笑着道。
“哦~那没事,本来想去叫个炒菜的,忽然不怎么有胃口,那要不叫个披萨咱们两个吃吧!”说着林子耽转身往办公室走去。
“唉?怎么感觉他忽然不爽的样子?难道我刚打电话的事儿,他能听懂?”周俊立马又慌起来。
周俊是F省人,家里也是在美利坚做了十几年餐馆,因为从小喜欢玩游戏机,后来考学他老爸看计算机比较热门,就让他报了计算机专业。
周俊虽然还算聪明,可成绩并不是很拔尖,最后也算是挂了车尾才考上的NYU,一年光学费就得五六万,于是上学后有机会就会想着跟同学老乡们一起搞点儿小case做一做,
后来有一次在宿舍听肖程说要做网络公司什么的,便立即喊着要一起做,谁知道加入进来之后这么久,他们没有像其他网络公司一样专门做网络开发什么的,
最后竟然做了个租房网站,而且网站的运营什么的,并不是那么容易一下子就起来,快两年了,还是投入的多,回报的少,之前有几次他都想退出,
可是林子耽竟然和肖程等另外几个主创都对这一行信心满满,他作为其中技术和资金都比较没有亮点的人,实在不敢开口说话,这不,和高中的同学稍微一吐槽,
人家那边就更加不看好他的行业了,几次三番劝他退出去转投他们的网络公司,一方面因为他NYU大学计算机专业MBA的名气,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自我有些膨胀,
总觉得自己在肖程他们这个小圈子里憋闷的慌,甚至被同学一戴高帽儿,有种被埋没,或者说老子离开这里就会更加飞黄腾达的错觉。
周俊心里七上八下的,不知道林子耽到底听到了多少?可是他记得肖程说过林子耽是B市的人,心想这人不会真的懂F州话吧?何况他说的基本上算是M南语了。
但不管怎么样,周俊也没什么可怕的,电话里他也是在拒绝别人的挖角儿,说不定林子耽听到有人挖他,会更加看重他这个。。人才也说不定啊!
虽然有些心虚自己的能力,但林子耽又不是学计算机专业的,他估计也分辨不出谁强谁弱,何况他们这个项目投入了百十万了,到现在也刚刚有点儿起色,
作为开发团队的元老,稍微有些犹豫也是无可厚非的,他不相信林子耽能拿他怎么样,再说他又没有真的要走!就像他跟同学说的,现在马上就能看到成果了,他才不会退出!
-------------------------------
林子耽回去以后有点生闷气,他不仅仅是生周俊的气,而是生自己的气,肖程是个有什么就说什么的人,当然技术能力也是这群人里数一数二的人,
这也是他比较有号召力的原因,大家都比较相信有实力的人!可他林子耽除了是个名义上的老板,对技术这一块儿基本上是一窍不通,即便他是那个使劲儿往项目上砸钱的人,
这些人当中还是有些人不服气,不知道的以为他就是个有钱的富二代,要不然跟他们年龄相仿,哪里来那么多钱?就像周俊,嘴里叫着他老板,其实心里指不定在笑他是个只会砸钱的二傻子!
林子耽回去之后按照他们平时点餐的单子叫了个披萨,自己没等到披萨送来就留了披萨的钱走了,肖程有点奇怪林子耽来的时候看起来兴冲冲的,走的时候却有些不愉快。
“唉?周俊?Daniel这是怎么了?”林子耽一走,肖程便忍不住问周俊。
“我怎么知道啊?大老板嘛,喜怒无常不是很正常么~”周俊心虚,可是既然林子耽没说什么,他才不承认跟他有关系,再说是不是真的跟他有关还不一定呢!
“唉?你怎么说话这个态度啊?人Daniel还专门去问你想吃什么呢!”肖程不爽道。
周俊瘪了瘪嘴没再说话,但心里却更加萌生了去意,但就像追了个女孩子追了一年多连手都没牵着,他终究不甘心,何况这公司的前景他也是看得到的。
创业之初,虽然自己没出什么本钱,可是好歹也在这个项目上忙碌了一年多了,肖程那时候还说除了工资会给他百分三的股份,
为了这些,中间好几个就业机会他都放弃了,所以现在让他灰溜溜地走人,他才没那么傻!
肖程盯着周俊看了一会儿,也没再说什么,之前Andrew和林子耽都提醒过他团队里有人态度过于消极,其实他心里很清楚说的就是周俊,
可是周俊是他老乡,一上大学就认识了,还是室友,多少是有些同窗情谊的,他家里的情况肖程也很清楚,兄弟姐妹多,父母两人做一个外卖店,
连感恩节都舍不得关门的那一种!为了他们兄弟姐妹三人,鞠躬尽瘁的!周俊最大,考的大学也算是最好,本科毕业不想就业,
就又接着考了研究生,父母为了孩子以后不用像他们一样继续吃苦,咬牙坚持要供他,恨不得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在上班。
但看着周俊现在的态度越来越嚣张,肖程忽然觉得自己当初的善心或许是一种错误,而现在为了不让这个错误继续延续,他需要果断地做出一些选择了。
林子耽下午烦闷,从公司离开之后又回了学校,关于创业,他以前没有特别有序的规划,只想着闷头往前冲,可现在这个网络公司也才刚刚有点起色,
如果真的在一开始有出现这样的bug,将来想做大根本就举步维艰,他犹豫着该怎么和肖程商量,一时拿不定主意,便跑去图书馆翻资料。
林子耽坐在阅览室的角落里,手上翻看着小企业管理的相关资料,思绪一会儿飘近,一会儿飘远。其实书本上的知识教授都跟他们讲过,当初大概只是把注意力放在了那些案例分析上,
现在遇到自己公司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却很难立即学以致用,这让林子耽第一次耻笑自己是个死读书的书呆子。
林子耽翻着翻着,看到书上提到了一个创业合伙人的415原则,觉得挺有意思的,便拿笔记本悄悄记录了下来,仔细研读了之后,脑子里忽然又明朗起来,他想他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了!
第一百七十八章理想和现实之间就差个钱儿三更了~感谢大家的票票~
林子耽合上书本,抬手看了看手上的时间,已经下午四点多了,他中午因为周俊这个事儿也没心情吃饭,到这会儿了才终于觉得已经饿的前心贴后背了。
把书放回书架,再回来拿上自己放在另外一个凳子上的书包,林子耽一边想着书上那个415原则,一边考虑着什么时候把肖程和Andrew约出来讨论一下接下去公司发展的事情。
创业之初,大家都是凭着一腔热情,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肖程是项目的发起人,也是核心技术的开发者,虽然刚认识的时候在给宏荣做网站那件事上存在点儿嫌疑,但最后还是没有真的敲他们的竹杠。
以后的相处之中肖程总是爱在嘴上说着要占他这个土豪的便宜,但一起出去吃饭,两三回他总是会坚持回请一回的,这也让林子耽觉得肖程总体上还是个可以信赖的人。
至于Andrew,人品上看不出什么瑕疵,但从他的行为处事来看,也是个比较有思想有内涵的技术宅,在大方向上跟他和肖程的立场是站在一起的,至于另外一个合伙人,
那人林子耽了解的还不是太多,公司前期准备的时候他是在的,只是前段时间他跟着导师去硅谷做一个项目,去了大半年刚回来,但他们这个做租房网站的创意却是他提出来的!
不过这人回来以后对林子耽提出的一些推广策略和发展规划都比较赞同,并且很积极地去推广和实施,感觉上也是个雷厉风行的执行者,这一点很让林子耽很是满意。
“呜滋~呜滋~”正想着,裤兜里的手机忽然震动起来,林子耽掏出手机一看,竟然是肖程,想着估计这家伙看出他临走时候不高兴了,心里莫名地有些安慰。
“喂?师兄?”林子耽嘴角含笑地道。
“今天怎么那么快就走了?晚上有空么?要不要喝一杯?”肖程一边收拾手上的东西,一边问道。
“我还没吃饭,正准备找个地方吃饭呢,你在哪儿?”林子耽可怜兮兮地道。
“我去,你干嘛跟自己的胃过不去啊?说吧,想吃啥,今晚老哥请客!”肖程豪气地道。
“吃什么都行?”林子耽笑。
“呃。。。你最好控制在200块以内吧,我还得省着钱交下个月房租呢!”肖程立即怂道。
“哈哈~行啊,找个地方吃川菜吧!”林子耽想了想道。
“咱能吃不辣的么?别忘了老哥是南方人,要不去吃海鲜吧?”肖程犹豫了一下道。
“啧~哪有请客的人挑三拣四的啊!不过说到海鲜,我倒是想到了一个地方,咱俩加小费也就两百以内。”
林子耽想到之前跟张景和陈霖去吃过的那家fishbar,心情立即更加舒爽起来,好久没吃生蚝了!
林子耽把地址用短信发给肖程之后,自己也查了一下地址,他意外的发现这个餐馆离他们学校还挺近,走路也就10分钟的时间。
看了一下时间还早,想着肖程从办公室出来,再转公交地铁,最快也要半个小时才能到,这么算了一下,林子耽便悠哉悠哉地慢慢在学校门口的华盛顿广场逛了起来。
现在正值暑假期间,但NYU大学的学生依然川流如织,有些同学参加了一些夏令营的项目,有些同学努力备考研究生,也有一些纯粹不怎么想离开学校生活,所以依然吃住在大学附近。
夏季的傍晚,微风轻轻拂动,华盛顿广场正中的喷水池水波荡漾,游客和学生有在水池边聊天的,有在那边拍照打卡的,也有慢慢围着水池转圈圈散步的。
周围和平日里一样,各种各样的街头艺人丝毫不见减少,萨克斯吹奏着悠扬的旋律,小提琴轻灵的声响也在嘈杂的人群里不断地旋转舞动,整个广场给人一种生机勃勃,青春飞扬的愉悦感。
--------------------
他们要去的这家餐馆,其实就是在中城一条繁华的窄巷里,林子耽按照古歌地图的指引,徒步往那边走去,一路上看到各种特色的小店,有卖披萨的,有卖热狗的,还有专门卖汉堡和冰激凌的。
当初偶遇的那家十几种蘸酱的薯条店又忽然在林子耽的脑海里清晰起来。
那时候他的脑海里也曾冒出一个创意,但是因为这个创意对他来说实在是有点异想天开。所以他从来都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
那就是在最繁华热闹的中城,在NYU和哥大学生出没的某一条美食街里,开一家以卖各种泡面为主的小店!
像那家薯条店一样,一个汤底,摆放上从世界各地搜罗而来的各种各样的泡面,简简单单的味道,配上青菜,香肠,卤好切半的鸡蛋,最好能把泡面包装袋上的图片变为现实。
林子耽想如果真的开一家这样的店,在纽约这个以年轻人为主的城市,特别是中城大学城附近,加上一些有效的宣传和推广,这家店应该会很火爆!
但是理想和现实是有差距的,他心里也很清楚,尤其是以他做过餐馆的了解,老外不太爱喝汤汤水水的东西,因此那些汉堡炸鸡才那么火。
再说一个巴掌大的餐馆在中城投资下来就得十几万,万一投下去,不知道要卖多少碗泡面才能把房租赚回来,就算要做,他现在也还没有做好亏着本儿去实现梦想的能力!
想到这里,林子耽的嘴角掀起一抹无奈的笑容,这里不是天朝,想开个小店固然不难,但是天时地利人和,要考虑的因素却多了去了!
既然知道不可为,他只好压下去尝试一下的冲动,先慢慢来吧,等到哪一天真的实现了所谓的财务自由,再轻轻松松地开上这么一间小店也未尝不可。
林子耽一路走,一路看,一路天马行空的思索,跟着导航故意绕错了几个路口,最后还是被引导着来到了曾经来过两次的那家很有特色的小店。
墨绿色的雨搭似的招牌,边角在微风中缓缓飘动,门口两条同样墨绿色的宽木凳,两头各连着一个木制的花坛,现在不是繁忙时段,并没有人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