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三姐笑道:“若有的话,必定同二姐姐开口的。”
梅四姐连连点头,不由得叹了声:“没想到,如今我们姐妹几人都觅得良配,要出嫁了,二姐姐都快生第二个娃娃了,时间过得真快。”
“二姐姐,我替你把把脉吧?”
“有劳了。”
梅三姐替梅二姐把了把脉,笑道:“小家伙很是健康活泼呢。就不知道是位千金还是位小哥儿。”
梅二姐想了想道:“是男是女不甚重要,就是不知……”
这话她没问过自家夫君,一般都会想要生个小哥儿吧。
梅三姐掩嘴偷笑:“依着姐夫这般宠你,只要是二姐姐生的,都是手心里的宝贝儿。”
这话倒是真的,梅二姐不由嘴角上扬,有时候奚爷太过宠着她,反倒让她有些不安心了。
今日几位姑爷都在梅家住下了,晚上吃了晚膳,姑爷们和梅家长子又一起吃了酒,回房晚了些。
奚风渡动作极轻,结果还是将浅眠的梅二姐给惊醒了过来。
“娘子,吵醒你了?”
梅二姐抚着肚子,失笑:“没有,本来睡得也不甚塌实,小家伙在肚子里翻腾着呢。”
奚风渡疾步上前,轻抚着圆滚的孕肚,低语:“我儿乖乖睡觉觉,别闹腾你娘亲了。”
好像还真有点用,小家伙竟真的安份了不少。
梅二姐忍不住多问了句:“奚郎,你想得个女儿还是儿子呢?”
果然,奚风渡不甚在意回了一嘴:“姑娘也好,儿子也罢,乖巧可爱才是好的,再说我娘子生的,我都喜欢。”
问了跟没问一样,奚风渡起身挥了下袖子,道:“我身上沾着酒味儿,先去沐浴,娘子不必等我,早些歇息。”
“嗯。”梅二姐闭目睡去。
半夜,耳畔听闻惊慌的梦呓声,梅二姐惊起,发现奚风渡做梦了。
“奚郎,奚郎?”
“骇——!”奚风渡猛的从梦中惊醒,额头满是细密的汗珠,发怔了许久,才长长舒了口气。
梅二姐拿了帕子给他擦着汗珠子,温柔的声音渐渐抚平了他心中的恐慌。
“奚郎可是做噩梦了?”
奚风渡喘着气儿,嚅了嚅唇,看向梅二姐的眼神有些怪异。
梅二姐心中不安,追问道:“梦到什么了?”
奚风渡迟疑了片刻,才说:“梦到一些不相关的事情。”
若真是不相关,他也不至于这般惊骇,梅二姐无奈:“若奚郎不想说,那便不说了。”
“不是。”奚风渡扶着她躺下,声色沙哑低语:“我梦到你嫁给了萧候,我又另娶了别人,可是后来,我们又在那艘大船上相遇了,结果船遇到了海浪,我跟你……这个梦不太吉利,不提也罢。”
梅二姐大惊,猛的看向他:“你是何时做这梦的?”
奚风渡想了想:“大概一个月前,便做了这个梦,梦里模模糊糊,有时候醒来也分不清楚,到是真的,还是假的。或许……是我们前世本就有缘,今世相约的呢?”
说到这里,奚风渡又豁达一笑。
梅二姐伸手紧紧抱过奚风渡的腰,整个靠进了他温暖的怀中。
“能不能给我细细说说,你在梦里那些事情,那些感受?”
“这……”奚风渡有点为难:“这个梦很连贯,很长,一时真不知道从何说起。”
“没关系,反正我今夜睡不着,你就从最初的时候说起。”
奚风渡宠溺笑了笑,吻了下她的额间,应道:“好,我便与你从最初说起,大概是我十五岁那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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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几年大旱,颗粒无收,流民四起,遍地饥荒。
虽然朝庭开粮仓救济,但依旧是杯水车薪。
屋漏偏逢连夜雨,还未等百姓和朝庭缓上一缓,却又遇上了大雨。
那大雨连下了整整一个多月,许多村子都淹了。
大旱之后又遇水灾,便容易感染滋生瘟疫。朝庭虽然做足了各种防备措施,依旧无计可施。
许多流民无家可归,食不果腹,便一路南下来到了皇都城外。
奚家是为当时富甲天下的商富人家,奚父常年带着儿子奚风渡走南闯北,不忍见苍生陷于苦难而不顾。
于是联合当地的官员以一己之力,搭了几处救济站,发派粥食。
士农工商,在当时,商人地位实在低下,即使是最底下的农户,虽然表面不说什么,但是心底是顶瞧不起那些奸诈的商人做派。
只觉商人不务实业,投机取巧的剥削他们的血汗钱财。
奚父善举并未得到天下人的感恩与赞赏,反而成了暴民的众矢之的。
那日,奚父带着妻小从救济站回城的郊外,遭到那些外来暴民的围堵。
那些暴民目不识丁,只知自己饥寒交迫,早已丧失了人性,拿着手里的木棍与刀将奚家的随从全部砍死。
马车里值钱的物价一抢而空,暴民抢完钱财,越发狠戾嚣张,将所有的积怨与害怕的情绪发泄在奚家人身上。
奚父与父母尽力护着才将将成少年的独子……
父母鲜红温热的血水染红了他的衣裳,迷蒙了他的双眼。
起先奚风渡还会祈求他们住手,到后来,他发现这些人疯了,对于暴民来说,他们只要找到发泄的对象就好,什么道理,什么原因,统统不重要。
或许,他们被攻击的唯一的理由,是他们富有,在这样的绝境之下,还能拿得出东西来救济这些难民。
他绝望的嘶嚎着,像只受伤的困兽,做着绝地的最后挣扎。
血一并染红了他的双眼,他要杀了他们!他要毁了这个天下!他要让所有轻视过他的人,以血为祭!!
尽管父母亲已再无生命体征,但这些暴民依旧未停止对他的羞辱与践踏。
他发红的双眼,紧紧抱着父母已寒的尸身,满是狠戾与仇恨。
“住手!你们快住手!!”
就在绝望之际,一道小小的身影,穿着粉色绣牡丹襦裙飞奔过来,护在了他的眼前。
暴民迟疑了片刻,随行的侍卫纷纷拨刀相护。
“谁敢动她?!她是当今太师府的嫡千金!”
太师府?嫡出的千金小姐?哈,那些当官的,不是顶瞧不上他们这些商贾人家吗?不过惺惺作态罢了!
侍卫将这些暴民都遣散而去,那梅家的二姑娘满是同情的目光,刺痛了他的自尊心。
他不需要这样像是看弱者般的同情!太恶心了!!
“滚!”
梅二姑娘吓得踉跄退后了两步,眼睛泛红:“你受伤了……”说着,她拿出锦帕递给他。
奚风渡咬牙道:“我不要你可怜,不过惺惺作态罢了,让人恶心!”
梅家大公子拧眉,替自家妹妹抱不平:“你怎么说话的?我家二妹妹也是一片好心!”
奚风渡冷嗤了声,他才不需要这些人什么好心,哪有什么好心?!
他径自背起母亲的遗体,想背上马车,但是瘦弱,心灵又刚受到重创的少年,这仿佛是一件无比艰辛的事情。
“爹,娘……我带你们回家,祖父还在家里等我们……等我们回家……我们回家了。”少年如野兽般呜咽着,因太用力咬牙,鲜红的血从嘴角滑落。
梅二姑娘又害怕他,又担心的亦步亦趋跟在了他的身后,直到他凭着一己之力,将父母的遗体搬上了马车。
他脱力的依着车轱辘坐下,双眼空洞绝望,身上的血水已经干涸,看着怵目惊心。
那太师府的二姑娘还没有走,也不知道图什么。
他也懒得理会。
直到她契而不舍的蹲在他面前,小心翼翼的靠近,圆圆的像白面团似的小脸,瞧着像个小仙童,他还没有见过这般好看的女娃娃。
“小哥哥,你饿不饿呀,我有桂花糖,给你吃。”
不想吃!别这么看我!滚开!少年在心里怒吼着,迎上她可怜兮兮的眼神儿,又不由自主的有点心软。
“他们都走了,你为何还不走?”他故意用着凶狠的语气说话,想甩开这个烦人的小面团子。
“我伤心的时候,都想有人哄着我。”
“我以后,没有爹娘了。”
“别怕,以后会有很多人疼你的。”
他嘲讽笑了声,真是天真无邪。
“你是官家小姐,自然有许多人爱你疼你;与我又怎会一样?”
“我会疼你的!”
他怔愣了片刻,脸上一红,心里很想相信,嘴上却反驳道:“你只是说说而己,很快就会把我忘了。”
“我不会忘,我会记很久很久很久的。”
“那你记住了,我最不喜欢不讲信用的人,你若把我忘了,我会很生气!”
“嗯!我记住了!”
他们又聊了一些,直到她着他等来祖父带着家丁寻来。
之后,安葬了父母,再也没有了闲适和天真的岁月,祖父年迈,奚家所有的担子统统落在了他身上。
那年,他不过十六岁,好在接受能力很强,从小爹爹又带着他走南闯北,见识了很多生意场上的事情,接管家中的产业虽很艰难,倒也不是办不到。
以前他顶不爱看书,之后,每每闲下,便会叫小厮季明拿几本书过来看。日积月累,也读了许多的书,肚子里有了些学问。
因为生意上的一些事情,他不得不远行去了一趟外地,这一去就是两年。
回来的时候,带了好些东西,都是小姑娘喜欢的。
第104章
季明不由疑惑:“大爷,您是不是有喜欢的姑娘了?”
“少管你大爷闲事!”奚风渡当天便骑了马儿去了趟城里头,将马栓在了巷口,轻车熟路的摸到了某墙脚下。
那处矮墙下掂了几块石砖,少年身子轻巧,一下跃上了墙头。
院里正端坐着一个十二来岁的姐儿,姐儿生得唇红齿白,墨发如膏,小小年纪便已能瞧出倾城国色。
她纤纤素手捧着一本书,正默默一个人背着。
此时季明跟着上了墙头,瞥了眼院里的姐儿,惊艳了一把。
“大爷,您眼光真好,这姐生得可真好看啊!”
“嘶!”奚风渡一个抽气,仿佛自己珍藏许久的瑰宝被人窥见,妒恨一上头,将季明给踹了下去。
“瞳凝秋水剑流星,裁诗为骨玉为神。裁诗为骨玉为神……翩翩……”梅二姐歪着头反复念着,就是想不起下两句是什么。
“翩翩白衣云端客,生死为谁一掷轻!”奚风渡实在忍不住,提了一嘴。
“骇!”梅二姐瞪大了双眼,瞧着墙头突然出现的少年郎:“你,你是谁?”
“呀!来人呐,墙头有个登徒子,想要对二姑娘非礼啦!!”茉茉激动的将手里的茶点一丢,惊慌的喊了声。
奚风渡慌忙跳下墙头,拉过季明就跑。
一口气跑到巷口,跃上马儿跑出三四里开外,才停歇了下来。
季明喘了几口气,戏谑道:“大爷,真没想到,您这么有学问,人家姐儿随口念句诗,您就对上了!”
倒不是奚风渡多有学问,他恰巧看过这首诗,又恰巧这首诗里有‘翩翩’两个字。他曾经无意中听到她的哥哥唤她翩翩,便知道了她的名字。
“她不记得我了。”奚风渡失落的呐呐自语。
“记,记得什么?”
奚风渡嘲讽一笑,恨声道:“她明明说过,会记得我的,才不过两年,就已经不记得了!都是骗人的!!”
“大,大爷?”季明从未见他家大爷这般模样,顿时担忧不己。
随后季明又安慰了句:“大爷,您两年都在外奔走,这两年您变化太大了,长高了,还长壮实了,认不出来,也挺正常的嘛。”
奚风渡心头一动,脸色当即缓和了许多,脸上有了笑容:“也对啊,两年我变化挺大的,回来那天,祖父都没认出我来,认不出来是挺正常的,是挺正常!”
怎么瞧着,像是在自我安慰?
这自我安慰很快被打破了幻想,无论他多少次假装不经意从她身边擦肩而过,她也不相识了。
梅二姐十六岁及笈那年,奚风渡买通了太师府里的女使,送了一支十分名贵的发簪。赠予发簪有订情之意,他满是期待的在门外等了又等,却等来无情的拒绝。
“我家二姐儿说了,她不与商户来往,还请这位爷以后不要再来了。东西,我家二姐儿消受不起,请您拿回去。”
说罢,女使将他千挑万选的发簪还给了他。
奚风渡失落的接过发簪嘲讽一笑,也对,她不记得他,自然是情理之中,何况她是官家小姐,而他不过是世人眼里最卑贱的商人。
为了逃避这段情殇,奚风渡又是两年未归,再回来时,便已听闻她要嫁人的消息,那人不是别人,正是那名誉满天下的萧候。
萧候出生权贵,文武双全,又生得俊美无匹,确是人中龙凤。
之前奚风渡还有一丝幻想,凭靠自己努力,再努力些,成为这富甲天下的男人,又还有什么东西是他得不到的?
然而,有些东西,确实是他不配肖想的,阶级的固化,是一道无法逾越的天堑。
那天夜里,他做了一个梦,绮丽多情。
眼前一片热气缭绕,他穿过重重迷雾来到温泉池边,却见一个女人正背对着他沐浴。
女人肤如阳春白雪,那一头浓密的墨发荡漾在水中如同水藻。
他嚅了嚅唇,轻轻问了句:“你是谁?为何会来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