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1 / 2)

见林方旭面色平静,没有给一句答复,侬蚺又咬牙道:大人若是同意,侬蚺每年再敬献万两白银给大人。

百越族地界里,有一不大不小的银矿,每年产出是几万两,都归土府所有。

汉人的大官好面子,爱政绩,同样贪财。

侬蚺认为,自己方才一番话,是能打动林方旭的,谁当土司不是当呢,何况林方旭如今也算是握着自己的把柄,这样的人,用起来才放心,不是么。

林方旭若真的只是想换个听话的土司,侬蚺的建议其实很不错的,可问题是,他不是这么打算的啊!换个土司哪用得着费这么大力气呢。

当然他也不是那么贪财,毕竟他大哥这两年卖了金丝茶,给他补贴了不少。

对于

侬蚺自以为聪明的建议,林方旭不予表态,只敷衍说自己会考虑考虑,便离开了。

曲靖到京城,自然是没有水路可走的,路上又翻山又越岭,林方旭的奏折送到京城时,已经是十月底了。

说起来,林方旭能不通过云南布政使,直接往京城递奏折,也是皇帝给的特权,为此可是羡慕坏了一帮子文臣武将,林六首圣眷正浓啊!

林方旭快马加鞭送过来的奏折有两本,一前一后,一薄一厚。

将近年关,朝廷六部、文渊阁、都督府的大佬们都在忙着给今年的大小麻烦事收尾,比如户部银粮的结算,礼部新举人的统计录名等。

实在收不了尾的,比如说杨严第三次被参之事,今年估计是吵不出结果了,只希望能稳住,过个安稳年,明年再继续吵。

看着皇帝命人拿出两封奏折时,参加早朝的官员,面上不显,心里其实已经开始骂娘了。

谁呢?谁这么不懂事呢!没事找事的!

孔舍人,你将林东升这两本奏折念一念吧。皇帝开口道。

众人:怎么又是他!

百越人侬蚺,弑父杀亲,侬姓嫡亲,死伤殆尽,大土司侬南身中剧毒,知命不久矣,委托臣代为上书言其子德行有亏,性情残暴,恐族人朝不保夕,恳求朝廷代为照管。

云贵土司制度,由唐宋时羁縻州县制发展而来,时至今日,土司对内残暴苛刻,对朝廷叛服不常,骚扰周边村庄,土司部落之间也争斗摩擦不断臣以为,应改土司制为流官制,废除土司头目,改为朝廷中央派任流官。并在改土归流地区清查户数,丈量土地,征收赋税,建城池,设官学,教化夷族百姓;同时废除原来土司的赋役制度,与大魏其它地方一样,按地亩征税。

林方旭两封奏折,是有密切联系的,前一封是后一封的引子,后一封是前一封的解决方法。

前一封里,侬南说自己没养好儿子,临死前委托林方旭,给朝廷带话,请求大魏朝廷,接管百越族人,不能落到他那逆子手里。

后一封里,针对侬南的请求,以及分析了土司制度的弊端,林方旭提出改土归流的策略,以及后续操作。

侬南有没有真的委托林方旭,包括皇帝以及在场的大佬是不在意的,以林方旭的手段,就算没委托,他也应该能做出委托了的样子。

众人更关心的是后一条,以大魏如今的兵力,改土归流是完全可以实现的,众人只是有些懊恼,之前都在关注市舶和隐田之事,一时间忽略了云贵的蛮夷,竟又让林家这小子,占了先机。

就连孔阁老也是有些后悔的,他负责兵部,以前就听说土司作乱,之前也是考虑过废除土司制度的,只是还没想到改流去,就被其它事分走了心思。

改土归流,剥夺了土司头目的特权,损害了他们的利益,说不定还会损害他们的性命。

可在朝堂之上,做决策的都是汉臣,没人在意蛮夷土司的意见,只要不损害自己利益,于国有益的策略,大家还是都赞同的。

最后,谁提出,谁解决,皇帝是认准了林方旭。

准了他的奏折,让吏部拟选百越流官人选,一任三年,并让林方旭在曲靖府内推行改土归流。

说白了就是让林方旭先试点一下,一开始还是不要太大张旗鼓,范围也不要太广。

毕竟除了云贵地区,广西、福建等地都有夷族部落,藏区哈密更不用说,若是所有的土司头目都闹起起来,大魏再是兵强马壮也是吃不消的。

※※※

皇帝的批复,送到林方旭

手里时,已经是年底,跟着一起来的还有选定的百越流官。

大魏朝的第一任流官,品阶是正六品,相当于一知州,和林方旭不是很熟悉,但看得出是个有主意的人。

对此,林方旭并不太在意,有主意也好,他也不是什么闲事都想管的人。

林方旭利索的将后续事宜都交接了出去,包括关在地牢里的侬蚺。

之后便躲在曲靖知府衙门后院里,和夫郎一起偷闲,对于皇帝的交代,林方旭打算过了年后,再开始。

曲靖的年节,和京城不同,和五仪县也不同。

大约是百越族的遭遇,让其他部落的土司头人对这位府尊大人愈发敬畏,竟纷纷学着汉人下帖子,邀请这位府尊大人参加部落的集会。

但林方旭都拒绝了,一来不想有太多交集,免得日后不好动手,二来林方旭小心眼得很,忘不了刚来曲靖时,这些土司头人对自己的无礼挑衅。

当然,最终要的是,比起去拔松针、踩花山、唱山歌,林方旭更喜欢在家里和姜世云嬉闹。

在冬日的暖阳里,一起翻看林小木写来的书信。

其实应该也不能叫书信了,毕竟厚厚的一摞,一般的书籍都没他厚。

三岁多的小儿并不识得多少字,信纸上基本都是些鬼画符,也就父亲、姆父,外加自己的名字写得像个样子。

林方旭一手搂着坐在自己腿上的姜世云,一手拿着一页纸纠结了半天。

实在看不明白,这一个棍子上长了五个枝丫,后面还有一支笔杆不甚挺直,且过于细长的红色毛笔,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姜世云看了一眼,猜测道:一只手和一支毛笔?是在说他开始习字了?

红色的毛笔么?在学画画也不一定。经夫郎提醒,林方旭恍然大悟。

远在京城的林小木,手拿一杆定制红缨小□□,身穿红色练功服,被商道虞养得很好小胖脸,表情坚毅。

他正在为大伯父和大堂哥展示自己刚学的几招枪法。

舅舅说,两军若是交战,别的不说,悍勇的气势定要胜过对方。

所以林小木每挥出一枪,便要厉喝一声,自认为气势无双。

落到林方勤和林修皓眼里,便是说不出的可乐,胖手胖腿的小不点,挥舞得不快也不稳,偏还一脸严肃,奶声奶气地在那里嘿嘿哈哈!

林修皓已经憋笑,憋得满脸通红,肩膀一抖一抖的,林方勤眼里含笑,看着小人儿耍到最后,做了一个威风的收尾。

立刻拿了红狐披风,将人裹住,抱了起来。

大伯父,这是舅舅刚教我的,我才学了两天,就学会了。林小木有些小得意道。

恩不错,小木很有天赋,练得很不错。林方勤闭着眼睛夸赞道。

真的吗?林小木有些高兴,觉得大伯父虽然不习武,但是很有眼光。

我写信给父亲和姆父说了我习武的事,还说了,我选的兵器和姆父一样,也是红缨枪。

外祖父说,姆父比舅舅们都厉害,林小木便理所当然地认为红缨枪是最厉害的兵器。

林修皓听了半天,此时有些惊奇道:你竟然会写信了!认识几个字儿了呀?

gu903();林小木红了红脸,有些不好意道:当然会写了!我已经认识好些个字儿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