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地方管职(求支持)(2 / 2)

汉末文丑 烟花彼岸 1612 字 2023-09-06

而常山国郡治元氏县中却是另一番景象,只因为文丑的到来。

郡朝官寺,听事堂上,冯公高居大堂之上,那名郡吏率领一众郡吏位于右侧,一名魁梧非常、孔武有力之人,率领一般武将,列于左侧。文丑一下乡之人,位于右侧末尾处。

那列于左侧的不是别人,正是如今常山国的中尉大人,是一名实权人物!掌郡兵五六千人,可动员郡兵数万人!当然,这样的动员并不常见。总之就是目前常山国|军兵的总帅!

位于其下的那一众人等,就是目前郡兵中的各级将校、军侯了。任何一个人的职位拿出来,都与文丑这个桃林校尉相当,皆不容小觑之。

而那郡吏之下众人则是常山国郡朝的诸位文官了,包括长吏、功曹、主簿、督邮等。

东汉时地方的管职系统是这样的:首先是郡的长官称为太守——因太守兼领武事,故别称郡将;州治所在郡的长官称尹。又根据郡的大小、人口的多少,太守的级别又分为中二千石、真两千石、比两千石、千石、比千石、八百石六级。郡内原设有专掌军事的都尉,在建武六年之后,边郡常设,内地大多不设。

每郡的都尉,为一至五人不等。都尉在一人以上时,在郡之下分设都尉辖区。有时,在不足设郡的地方,亦设置过渡性的都尉区(属国都尉)进行管理,其性质相当小郡。郡太守的助手为郡丞(边郡为长史),由中央任命。

此外,郡府的僚属有:功曹,掌管郡内一切人事;主簿,掌管文书;督邮,主管纠察属县、监管本郡官民;掾、史,分曹办理郡政,掾为正职,史为副职,每曹有办理文书的书佐。

又设三老,帮助推行政施和教化。郡府僚属由郡太守自行聘用,其地位以功曹最高,依次为主簿、督邮等。郡都尉的僚属与太守类似,亦由郡都尉自行聘用。

分封给诸侯王的郡称国,其行政级别与郡相等。王国的官属分两个系统,一是类似于郡官的民政系统,有相(相当太守),常山国的冯公就是居于此职,是实权人物。

中尉(位同都尉,但是郡国之中仅设中尉一人。),其属官亦与郡大体相同;还有就是管理诸侯王生活、禁卫的官属,如郎中令(相当光禄勋)、仆(相当太仆)、治书(相当尚书)等。

此外,王国还设有类似于太傅的傅,负责辅导诸侯王,级别等同于王冠相。

分管少数民族的使匈奴中郎将、护乌桓校尉、护羌校尉,级别与郡太守相当,其属官有从事、掾,无定员,根据事务多少而设。

县的长官为县令或县长,级别从千石至三百石不等。下设属官有:丞一人,管理文书、仓狱;县尉一至二人,管理治安;主簿、功曹、掾、史,均与官类似;三老,掌教化。

县的长官由朝廷任命,但州郡也可以过问县的人事,县长官或丞、尉出缺又无合适人选的,上级机关可派出属官或另行任命他人代理。县长官的行政事务,受郡府的监督,每年年终要向郡长官汇报功作(上计),听侯考核。

这也就使得文丑可以在相国冯公这里讨要高邑县长一职了,日后再上报到中央朝廷就是。

除去以上的郡县两级管职制度外,在月前,当今圣上同意了,刘焉的建议:“刺史、太守行贿买官,盘剥百姓,招致众叛亲离。应该挑选那些清廉的朝中要员去担任地方州郡长官,借以镇守安定天下。”于是有了较郡更高一级的州的官员系统!

州的长官为刺史(中平五年,即今年月前,改称州牧;京畿地区的司隶部长官特称校尉),其主要职责是巡察下属郡国政务,年终遣吏到京城向司徒府汇报(上计),劾奏不称职的郡国长官。

属官有从事(亦称掾史)、假佐。

从事有治中从事、别驾从事、簿曹从事、兵曹从事、部郡国从事等,均由州长官自行聘用。

治中别驾是州长官的主要助手,在从事中地位最高;簿曹掌文书;兵曹掌军事,仅在有军务时设;部郡国从事,每郡国一人,负责纠劾郡国长官、按治郡僚属,其地位仅次于治中、别驾。

假佐是州长官的低级属官,主管文书,其中的典郡书佐分管州所属郡国的有关文书,每郡一人,由郡史轮流充当。

而冀州的州治本在常山国的高邑县,当时皇甫嵩镇压了黄巾之乱后,就被任命为冀州牧,驻扎在高邑县中,但是其在那里仅仅待到了中平二年,就因为西北边疆告急,而率兵离去。要不然也不会出现之后的张牛角、褚飞燕等人的起兵之事了,更不用说如今威势大盛的黑山军的存在了。

自那以后,新任的冀州刺史王芬,就迁到了巨鹿郡境内。

ps:因为种种原因使得冀州的州治被设定到了巨鹿郡,偏离了在高邑县的史实!还请诸位见谅,实在是因为彼岸一开始的忽略,致使一系列的设定偏离甚远,若是强行修改的话,就需要全盘推翻大纲构架了,哭!见谅、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