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旭阳怎会没注意到他那愤恨的眼神,他不急不缓道。
“我身份证都没拿到,怎么给你全款?”
光头语塞。
身份证还得几天时间才能搞定,这么多年,他见过形形色色的人,人们都是先付钱,还从来见过像他这样,只交一小部分钱。
陆旭阳见他不语,继续补充道。
“这五十块,先是押金,我那天拿到身份证,那天给你另外四百五。”
“好,这可是你说的。”光头也很无奈,谁让他打又打不过,只能乖乖照他吩咐来办,他混了大半辈子,就没这么憋屈过。
“陆大哥!我们可以一起走吗?”白小雨见他就这么离去,下意识的喊住他。
陆旭阳只是回头瞧了一眼。
“各走各的吧,人多容易招来麻烦!”留下一句话,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直到他背影完全消失在夜色里,白小雨才回过神。
低声呢喃。
“陆大哥,我们有缘再见。”
陆旭阳在爬上岸,身上也粘上了泥土,就连脸上也都是污渍。
走了将近一百米,对面迎来四个拿手电筒的警官。
手电筒,对着他一顿乱晃。
陆旭阳下意识的遮挡被晃晕了的眼睛。
“什么人?”粗狂的男声大喝。
“他身上有海水的味道,是偷渡者,快抓住他,别让他跑了。”另一名警官用鼻子嗅了嗅,说道。
“靠,比狗鼻子都灵。”陆旭阳低咒一声,几乎是拔腿就朝反方向逃去。
想抓他,没那么容易。
“快追,他要跑。”其中一个警官说完,几人才朝着他逃跑的方向追去。
“别在做无谓的挣扎了,在跑,我可就开枪了。”一名年轻警察举起枪,对着陆旭阳背影,威胁道。
陆旭阳回头,见小警察面上虽然表现出冷静执着,但他手抖的厉害,已经出卖了他。
陆旭阳嘴角弯起一个好看的弧度。
只是一眨眼功夫,陆旭阳就跑出百米外。
小警察自从入职以来,那个人见了抢,不是蹲下来双手抱头,还是头一次见像他这么嚣张的人。
一名偷渡者,竟敢戏耍他,小警察对着百米外的身影,一顿狂射。
“砰砰砰......”子弹射击完了,人也不见了。
追了半天,白忙活了。
陆旭阳很快就甩掉了四名警官。
“TM的,那小子跑太快,跟丢了。”警官气喘吁吁,骂骂咧咧道。
“可惜呀,连容貌也没看清,要是记得他长相,明天可以登报抓他。”警官没抓到人,很是失望。
局里,抓到一个偷渡者,活口,奖励一百元港币,如果不幸射杀,只能得到五十元港币。
像他们这种小警察,一个月的工资也就三百块左右。
要是每晚抓一个,很快就能发财,他们之所以抢着值夜班,就是为了能赚到额外的奖励。
追陆旭阳的那名小警察苦着脸。
“人没追到,子弹没了,回去,肯定得挨罚。”
“别急,今晚的偷渡者可不止一个,我们原路返回,去抓其他偷渡者。”另一个警官不急不缓道。
陆旭阳身份证没有拿到,是那都去不了,这么晚了,就连个像样的地方都找不到。
陆旭阳又不愿意过躲躲藏藏的日子,哪怕是一天,他也不愿意。
无奈的是,夜里街上巡逻的警官到挺多,稍有不慎就会被抓。
折腾了一天,陆旭阳也有点累了,他找了个树林,进了空间。
打开原身的包袱,果然如他所料,是个穷光蛋,整个包袱,就只有两件带补丁的衣服。
记忆里,原身在大陆有家人,爸妈也都健在,家里还有三个兄弟,跟一对儿双胞胎妹妹。
原身是三个兄弟里的老三,属于小儿子,可他们家,除了原身的老爸,没有一个爱他的,原身永远是被陆家忽略的那个。
就连下乡名额,家里的亲妈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牺牲他。
原身爸爸虽然不舍,最后却也没说什么,亲自送原身上了火车。
肚子咕噜咕噜直响,陆旭阳索性从货架上拿下一桶泡面,倒水泡了一桶。
嘴里嚼着泡面,脑子里想的全是肉。
末世的时候,陆旭阳为了节省时间,连同货架都收到了空间。
只可惜末世没肉,在加上,丧尸本就是食肉的,一开始,丧尸规模很小,丧尸对生肉,充满了渴望,城市也还能运转,报道上,甚至写出,人类可以跟丧尸共存的话题。
终究是人类盲目自信,太过贪婪,甚至有人亲自喂养丧尸,利用丧尸从中获取利益。
还是太小看丧尸,等到丧尸净化到没有人性,最后,生肉完全满足不了丧尸需求,渐渐的开始袭击人类,不断地有人感染,一传十,十传百,直到控制不住,最后,才会一步步走向灭亡。
末世后,已经没有可食用的肉类,人要是想吃肉,也只有能吃喝肉罐头解解馋。
陆旭阳也不知道具体多少年了,他嘴里没尝过肉的味道。
今天再吃一桶泡面,明天换了钱,就去下馆子大吃一顿。
陆旭阳在空间待了一晚。
次日,早上,陆旭阳换了一身行头,牛仔裤,白衬衫,一件黑色外套,衣服还是末世前搜集的,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至于原身那几件衣服,全被他扔掉了。
照了照镜子,摆了个帅气的姿势,不得不说,这身皮囊是真好看,经过他这番打扮,整个人,又时髦,又帅气。
“这样穿,走在大街上,应该看不出我是偷渡者!”
陆旭阳空间里,女人首饰,各式各样,金银都有,就连珍珠他空间都没少收集,男人的就是些高档手表,玉石。
他可是在收集物资的时候,搬了一个连锁首饰店,玉石仓库。
只有玉石在末世是值钱的,因为有很多玉石,有利于空间系异能者扩充空间。
这些东西在末世不仅不值钱,十克金都换不下一桶泡面。
庆幸的是,他空间储存量大,堆在角落,没有把它们舍弃。
选了几样东西,跟一块男人拳头大小的玉石,打算冒险出去走了一遭。
陆旭阳早饭没吃,故意空着肚子,打算一会换了钱,就去下馆子,大吃一顿。
他走在大街上,才发现,他的穿着好像与这里人们穿着有点不一样。
街上的年轻人,身穿花格子,的确良,各式各样衬衫,头发脏的发油发亮,却很自信的行走在大街上。
陆旭阳是后世人,他了解历史,这些人的头发之所以看着发油发亮,是因为抹了现下流行的头油。
头油这东西,现下,只有家庭条件好的人家,才会用多余地钱去买头油。
在香江,想知道哪个人条件好,也可以是女人择偶条件,第一看穿着,第二看手腕上戴的是不是名表,第三个就是那头油的发亮的头发。
这三样加起来,气质就不值得一提了。
陆旭阳是真不大喜欢这种风格,尤其是那抹了头油的头发,风一吹,可能土都会粘在头发上,想想就让人奔溃。
街上有很多时髦女郎路过,穿着更是大胆,露胳膊的,露腿的都有,打扮的描眉画眼。
这里的女郎,即便是这个年代最前卫的打扮,跟现代相比,那显得保守多了。
典当行,以物换钱。
还真有这种地方。
陆旭阳走了进去。
老板懒洋洋抬起眼皮瞧了他一眼。“你当什么,活当,还是死当?”
第3章
陆旭阳初来乍到,并不知道行情,也没有打算,把东西拿出来给老板看,只是问了典当铺老板几个问题,打算走几家看看,在做决定。
老板一看他就不懂行,自然也就不会上心。
每家典当铺老板都很精明,陆旭阳当掉东西,就没有赎回来的打算。
他走了几家,找了一家他看着比较靠谱的,陆旭阳实在是怕惹上麻烦,他特意又去了趟空间,给自己乔装打扮了一番,嗓子也控制着,成了大叔的声音,做好一切准备,才进到店内,拿出他要卖掉的玉石。
典当铺老板,仔细拿放大镜照来照去。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的玉石,关键是,触手后,有让人神清气爽的感觉,恨不得立刻拥有它。
陆旭阳就这么看着,眼睛都没眨一下,以防他把东西偷换掉。
这可是他之前在电视上学来的经验,他可是看了,电视上老板常常乘着客户不注意,来这一套。
看电视,他一个大男人到是不至于追剧,什么小说,还是电视剧,是他末世前,交往过的对象喜欢,他这个男朋友的,为了迎合,自然而然就跟着看,从此耳濡目染。
还得感谢让他当初交往过的女朋友,要不是女朋友逼迫他陪她看小说,他也不会知道,穿越后,会穿到一本书中。
典当铺老板观察了许久,轻轻放下玉石,无比郑重的对他说:“这个玉石,我做不了主,我得去请我们这真正的大老板出来看了以后,才能给你答复。”
“好啊,我等着!”陆旭阳挑挑眉道。
都急着找大老板了,看来,他这块玉石蛮值钱的。
典当铺管家,不舍的把玉石重新交到陆旭阳手中,让伙计接待上,他才去了后堂。
“老板,不得了啊。”人未到,声先到。
正在喝茶的中年男人,愣了一下。“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典当铺管家摇摇头,腮帮子的肉也跟着动弹。
“那到不是,是我刚刚遇到一块好玉,还得您得亲自出马去看一下。”
中年男子,依旧悠哉喝茶,淡定的回复。“瞧你着急忙慌的,我还以为有什么大事发生了,不就是快玉么,你看着好的话,多给几百块收下就成了,这些小事,以后不用跟我说。”
“不是的老板,这次不一般,那块玉石我看了,几百块肯定吃不下,我跟您入行以来,就从来没见过那么好的玉石,要是放店铺里,可以当咱们店的镇店之宝。”
“真有你说的那么好。”中年男人怔愣片刻,怀疑的开口。
典当铺管家:“千真万确。”
得到管家肯定,中年男人才放下茶水杯。“那我可得去好好看看,是不是真如你说的那样。”
这就是那老板,长得一副老实憨厚样,即便如此,陆旭阳也不敢小瞧人。
能当上大老板的,必定有过人之处,不可以光看面。
“我是这里的老板,我姓袁。”袁老板象征性的伸出手。
“袁老板好。”陆旭阳礼貌的握手。
袁老板刚接过玉石,拿在手里,有些爱不释手的把玩起来,手感可真好,冰冰的,凉凉的,他明显感觉到,自从拿上这玉,他整个人都变得神清气爽。
他确信,所有的一切都不是幻觉,这都是这块玉石的功劳。
袁老板活了大半辈子,还从未遇到过这么好的玉石。
袁老板激动的开口:“你这块玉石不一般纳。”
“这块玉石确实不一般,它有治愈人烦躁心情的功效,常年贴身佩戴,还能强身健体,可比吃药管用的多,老少皆宜。”陆旭阳大概讲解了一下,玉石优势。
玉石其实是他在末世修炼异能,炼化过,大有可能跟他治愈系异能有关系。
用过的,对他来说就没用了,但对普通人来说,这可是难得的好玉,常年佩戴,确实对身体有好处。
能因此,卖个好价钱,他就谢天谢地了。
他空间里,被他用过的玉石,多的是,比这大的也比比皆是。
只是他不想高调,给自己惹上麻烦。
“还真有这功效,怪不得,我刚刚拿上这块玉,感觉就不一样了。”袁老板听了陆旭阳解答,依旧处于震惊状态。
照他这么说,这块玉还真能当镇店之宝。
不论花多少钱都要买到。
这块玉石的个头不小,能打几对儿镯子,边角料,还能打造些小配件。
那些有钱的大老板拥有了财富,最怕的是什么,当然是死了。
“你这块玉石打算卖什么价位?”尽管袁老板面上表现的淡淡的,但他语气里却暴露了他激动的心情。
“这还得看大老板您能给出一个什么价。”陆旭阳从容道。
这个袁老板,全程纯正港语跟他交流沟通,一点也没考虑过他是否能听懂,他是内陆人,只能靠边听边猜,属实有些无奈。
“三十万如何。”袁老板拿手比划了一下。
钱在陆旭阳眼里没有概念,因为他已经很久没有用钱买过东西了。
末世都是用丧尸脑袋里的晶核,换取食物。
晶核外形比珍珠都好看,晶莹剔透,很受女孩子欢迎,听说,常年佩戴,还有美容功效,尽管在末世,爱美依旧是女人的天性,有能力的,都会把晶核当做首饰,常年佩戴。
陆旭阳在末世攒下所有晶核,都在空间保存着,可当他穿越来这个时空后,晶核就都消失,化成一池水,水的质感是奶白色的,有着一定的浓稠度,他并不知道有什么作用,也没有去试过。
袁老板见他皱眉不答,以为他不满意他的报价。
咬咬牙,伸出一个巴掌来。“三十五万如何。”
在他想事情的时候,袁老板又增加了两千万,陆旭阳心想,现在人都这么豪的吗?
在内陆,一块钱至少能买两斤鸡蛋,三十五万很多了,能买不少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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