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旭辉表示明白,其实连他自己心里都没底:不知道陆琳琅到底怎么考虑的?
他忽然发觉:自己和陆琳琅的这段关系,看上去是陆琳琅先喜欢上自己的,可是主动权完全不在自己手中。
或者说,曾经主动权在他这方,可他却活生生地错失了良机。
陆琳琅给了他半年的时间来相处,但是他为了拍戏,白白浪费了四个月的时间,剩下的两个月也没为她做什么,难怪陆琳琅会怀疑自己根本在敷衍她。
其实,他之前算是有点喜欢陆琳琅,但那种喜欢,也只是男人浮于表面的喜欢。说起来,他只是喜欢陆琳琅的脾气好、模样周正、心仪自己这三点而已,根本没有白松年对妻子那种刻入骨髓的爱。但出于男人的责任感,他才说服自己和她在一起。
如今看来,他错得离谱,琳琅想要的是真正的爱情,而不是敷衍的责任。而他欠了她的东西,连爱都没有办法去弥补。
但这一次回国,他发誓:一定要好好补偿她。
****
美国的“探亲之旅”还在继续。
隔日,吃过午饭,林老爷子就把孙儿喊了过去,想看看小娃娃念书念得怎么样。
老林家虽然定居在美国,但祖上世世代代都是江浙一带的书香门第世家,非常关注孩子的读书问题。林旭辉的几个堂哥都在国内出名的大学里当教授,所以老爷子很希望孙子一辈能够有一个良好的文化基础。
当然,他也听儿子提到过:元逸还没上小学,之前只跟着陆琳琅学过字,可能不比一般的孩子那般有良好的家教。所以,他本来只是想测一测孩子认识多少字。
结果不测不知道,一测吓一跳……
当元逸蹦蹦跳跳进了书房以后,先是恭恭敬敬作了一揖:“爷爷,您喊孙儿来有何贵干?”
“元逸乖乖,来,到爷爷这里来……看看这本书。”老人家拿出了一本唐诗三百首,指了指封皮上面的名字,很是怀念道:“这是你父亲从前上小学时候读的书……”
“这是爹爹的课本吗?”
小娃娃睁大了眼睛,但看到书脊上那歪歪扭扭的“林旭辉”三个字,他不由得皱起了眉。
爹爹是淮左才子,江南大儒,没想到他小时候写字居然也这样入不了目。
娃娃暗搓搓地在心里吐槽了一回。
“是啊,这唐诗宋词都是启蒙读物,你妈妈教过你吗?”
老爷子尽量温和地问道,他不想吓坏孩子。而且孩子嘛,都多半害怕长辈考验功课的。没想到小元逸一点都不介意这个问题,反而非常从容道:“孙儿的启蒙读本就是《唐诗三百首》,这上面的唐诗,孙儿五岁的时候就会背诵啦!”
至于宋词嘛……他来自北宋,那会儿还没宋词修订成册,只有什么“二宋”、“青词宰相”之类的说法。
“真的吗?”老爷子非常惊讶,就随手挑了一首五言绝句来,“《终南山望雪》?”
“终南阴岭秀,积雪浮云端。林表明霁色,城中增暮寒……”
小娃娃脱口而出,丝毫不费力气。
老爷子震惊,要知道这首《终南山望雪》在唐诗中并不出挑,一般的孩子囫囵吞枣地看书,都不会背诵这篇。没想到孙子居然脱口而出!
老爷子赶紧再挑选了一首七言律诗:“《望月有感》?”
小娃娃从这首诗的题跋开始背起:“自河南经乱,关内阻饥,兄弟离散……”照样是一字不错。背完了诗,元逸看出来爷爷是在考察自己的功课,但唐诗这玩意他五岁就通背了,实在没什么难度,就道:“爷爷,孙儿所学的功课不止这些唐诗。”
“那你还会什么?!”
林老爷子差点从沙发上跳起来,七岁的娃娃居然嫌弃背诵唐诗不够难。
“那可多啦……《诗经》、《道德经》、《论语》、《离骚》……”
小元逸说起来头头是道。他的父亲是探花郎,他的母亲也是高门才女,作为一名沐浴在父母光环下长大的娃儿,他的启蒙教育怎么可能会差呢?宋代崇尚文风,时人以文章为豪,自己还没板凳高的时候,娘亲就手把手教他学写字了。
“既然会背诗……那会写字吗?”
老人家看娃娃背的头头是道,生怕他只会背诗不会写字,就故意再考考他。
“会啊!”
元逸的小眼睛扫了扫周围,就看见了书架上的文房四宝。娘亲之前给他买过很多文具,但现代的铅笔和水笔他用不太习惯,他还是习惯软笔写字。正好书房里现成的笔墨纸砚,小娃娃就指了指书架上的宣纸,表示要用毛笔来默写诗句。
林老爷子看小娃娃居然要写毛笔字,就把自己常用的那只兔毫取了下来,沾了一点墨水,递给了小娃娃,再铺上了上好的宣纸。他倒要看看孙儿的笔下功夫如何。
很快,小娃娃提起了毛笔,一挥而就,文墨纷飞,一首《登高》跃然纸上。
他写的是簪花小楷,字迹工工整整,一丝不苟。宋代本来就兴盛文教,还有“苏黄米蔡”四大书法家横空出世。所以当时的稚龄儿童,都习惯临摹小楷。他得到了爹爹和娘亲的指导,从小以卫夫人簪花小楷为模本,写出来的字也带有那么点魏晋风骨。
写完了字,元逸正儿八经道:“爹爹说,唐诗三百首,这首杜甫的《登高》是压卷的一首……孙儿今日在爷爷面前献丑了。”
献丑?!
这字叫丑?!
看着娃娃写出来的这一手好字,林老爷子这下不是震惊了,而是搓着手想骂儿子一句混账了——这么好的小孙子,居然还让他们母子二人流落在外?居然还隐瞒了他们二老整整七年?!这对得起林家的列祖列宗吗?!
这么好的娃儿……能教出他的女人,该是怎样一位伟大的女人啊!
林老爷子几乎要哭了,他儿子小辉不喜欢读书,喜欢拍电影。他都没指望儿子能有多大出息,没想到文化中兴居然要靠小小的孙子。再想想亲家公说的……可能是自家儿子先对不起那位陆氏影业的大小姐陆琳琅的……林老爷子就有一种手撕儿子的冲动。
回头,林老爷子就找来了儿子,恶狠狠地叮嘱了一句话。“你再不和那位陆小姐结婚,那咱们爷两就断绝父子关系吧!”
他了解自己的儿子个性,对女人的事情向来不怎么放在心上。
不逼他一把,还不肯乖乖就范。
第58章058吃醋
今晚夜深了,林家书房的灯还未灭。
林旭辉查找了很多资料,从外公家传的《姑苏白氏宗谱》到《昌南县志》中,都有关于白松年的生平记载——
“……白松年字长柏,生于熙宁十年,也就是公元1077丁巳年。家中祖上世居姑苏。北宋元符三年以春秋明经入仕,初任广陵县主簿,后因得罪权贵,下放昌南县(后改名景德镇)担任窑厂督工。九载,因窑厂的御器烧制失期,帝震怒,遂贬为庶人……”
此后,只有《白氏宗谱》中记载了白松年的下落:妻儿离开后不久,他就自缢而亡。尸骨归葬于姑苏虎丘。
这些史料的记载,印证了他梦中的记忆,确实来自于白松年……
想到白家一家三口的下场,林旭辉就不由得攥紧了手,将心里那酸楚难堪的滋味,通通压抑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
夜深了,林家睡不着的不止他一个人。
林老爷子推门而进,他走到了儿子的背后,林旭辉都未曾察觉。
“怎么,看什么书呢?”林老爷子看儿子居然深夜读书,就调侃起来:“从前让你好好读书,你偏偏跑去演戏,现在反倒对文化感兴趣了?”
“爸。”林旭辉合起了家谱,目光落在了父亲的身上。
——你说,人真的有转世和轮回吗?
——从前,他是不相信这些鬼神之说的,认为那都是虚无缥缈的玄学。
意外的是:他记忆中那白松年的父母,居然跟自己现代的父母长得一模一样。
假如说,这只是巧合长得相似,那也未免巧合过了头。好像白家一家全部投胎到了林家来。
但这些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他相信冥冥之中自有注定,既然老天爷让他记起白松年的一生来,那他就要弥补那一生的遗憾。
“爸今晚来找你,是跟你说说终身大事的……”
林老爷子坐了下来,开始侃侃而谈,他是打心底满意元逸这个天上掉下来的乖孙子,自然也对那素未谋面的陆琳琅充满了好感,就劝说道:“我知道你眼光高,从前给你介绍了很多姑娘,你都不满意,但这个陆琳琅能把孩子教导的这么好,你该知足了……”
“爸,我知足了。”他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林老爷子倒是没想到儿子答应的这么爽快,他松了一口气,“你想的明白就好,我知道你的事业很忙,结婚也会影响到你赚钱。但咱们林家家大业大,不差你拍戏那几个钱,你没必要耽误了终身大事……赶紧把那陆琳琅娶回家才是正经事。”
“我明白。”林旭辉轻轻叹了一口气。
他真的很懊悔,是他从前太过不近人情,没有把握好相处的机会。
现在回忆起来,自己和陆琳琅相处的时间少得可怜,甚至都没说过一句情话。
难怪陆琳琅说自己不爱她、只是敷衍她——他承认自己从前对她的态度,确实相当的不上心。
“你明白就好……这样……我给你一个月的时间,你回国去,把那陆琳琅带回来给我瞧一瞧。”
刚认了孙子,老爷子都来不及喝儿子的喜酒了。
林旭辉点了点头,又惭愧道:“爸,对不起。”
“对不起?”林老爷子乐了,他这个倔强的儿子啊,居然会跟他道歉?老爷子不禁拿出了长辈的派头来,教训儿子道:“我听元逸说,你出门拍戏四个月,也不曾理会人家……你是该好好反省反省。这样的态度,老婆孩子迟早要跟别人跑。”
林旭辉默默听着。
上一辈子,他那倔强孤傲的脾气,给父母带来了太多的麻烦。
为官三年,他光顾着赚取名声,却没有时间孝敬父母,也没有尽到一个儿子的责任。
后来妻儿死后,他更是自暴自弃,以至于让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
上一辈,他真的错过了太多、也过错太多。好在,他现在还有时间去弥补。
***
第二天,林旭辉就把元逸交给了父母去带,自己独自回了国。
回国的第一站,他并不着急去找陆琳琅,而是去了横店一趟,去会一会那个沈医生。
按理说,他早就该来见见沈宇筝的,只是从前太过傲慢,就没有把什么“竞争对手”放在心上。
现在他终于明白了——对陆琳琅的傲慢,就是伤害了彼此的感情。
所以,他需要好好和沈医生谈一谈。
站在心理医院门口,他拨通了沈医生的电话。
不一会儿,楼上下来一个高个子的年轻男子。他身上穿着白大褂,双手插.在口袋里,脸上挂着温文尔雅的笑容,看起来俊朗不凡。
按照道理来讲,他们两个的关系应该是情敌。
沈宇筝特意下楼来迎接林旭辉,算是给足了这位“情敌”面子。
但第一次见到这位传说中的现象级大明星,沈宇筝也是暗暗吃惊——想不到林旭辉真人看起来比电视上看的还英俊。这星眸剑眉,都是万里挑一的完美。他自认为长得不算差,但是和林旭辉一比,颜值还是差远了。
这就是普通帅哥和大明星的距离,难怪陆琳琅这么迷恋他——沈宇筝现在明白了她的审美。
很快,沈宇筝就恢复了正常的神色,抬手邀请他进入了自己的心理咨询室。
“这里没人,林先生,你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吧。”
沈宇筝的语气相当漫不经心,他其实挺佩服林旭辉找上门来的。
原本他以为,陆琳琅和林旭辉的关系,只是女方一厢情愿地单方面崇拜偶像而已。但现在看起来,似乎没那么简单。
“我知道你和陆琳琅认识了很久。”林旭辉淡淡道,目光直视着他。
“也不算很久,”沈宇筝轻轻呷了一口茶,盘算起他和陆琳琅的关系来:“三年前我遇见了她,两年前,她成为了我的病人。”顿了顿,他嘴角上钩,“总之比你长得多。”
“……”
话中的挑衅意味明显,比起沈医生来,他确实算是个后来者。
林旭辉感觉到心中升起了一股无名邪火,一直往他脑门上燃烧。但他毕竟是见惯了大风大浪的人物,这点激将法还不能影响他的理智。更何况,他千里迢迢找过来并不是来吵架的,也就把这股邪火暂时压抑了下去。
他直接坦白道:“我想知道,琳琅她的病到了什么程度。”
“……”沈宇筝的目光稍微变了变,他倒是没料到,林旭辉居然知道陆琳琅有心理疾病的事情。但他转念一想,陆琳琅之前多次出入心理医院,有心人肯定猜得出来她的情况,该不会是这个林旭辉故意套自己的话,想以此来要挟陆琳琅吧?
于是他轻描淡写道:“林先生,陆小姐她只是心理压力比较大,并不是得了什么心理疾病,请你说话放尊重点。”
“双重人格。”林旭辉也淡淡吐出四个字来。
这下沈宇筝的脸色变了,陆琳琅患了双重人格的事情,知道的人应该不超过三个。除了他之外,只有陆琳琅的堂弟陆修宇知道这件事。所以说,林旭辉肯定是从陆家姐弟口中得知这件事的。但不管是陆琳琅说的还是陆修宇说的,那只证明了一件事:林旭辉和陆家的关系很不一般。
两个大男人面对面沉默了起来。沈宇筝隐约猜到了两人的关系不一般,至少不是朋友而已,但他仍旧不相信这个判断。
不一会儿,沈宇筝才开口问道:“你既然知道这件事,那怎么不自己问问她?跑过来问我做什么?”
林旭辉道:“因为她不喜欢别人开口谈这件事。”
“那她就喜欢别人在背后议论她的病情吗?”沈宇筝看着林旭辉振振有词,只觉得好笑,就教训道:“陆琳琅要是知道了你跑过来找我问她的病情,非但不会感激你,还会觉得你多管闲事。林先生,就算你是她的偶像,也要尊重她的隐.私。”
林旭辉直视着沈宇筝挑衅的目光,“她的事就是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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