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那是第一次心动以后,下一秒就发现:还是放弃这份爱比较妥当一点。
这样对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来说是有一点残忍。
刘景宁沙哑着嗓子,问道:“那我还会遇到像他这样的人吗?”
林玲也有些茫然:“不知道,不过你还年轻,以后可以慢慢找的。”
“嗯,我会好好努力的。”
“那,再见了,刘景宁。”
“再见了,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回答女孩的只有轻轻扬起的晚风。
***
《景宁打官司》的结局——
【我叫江振南,是个自由撰稿人。】
【2014年的一天,我去拜访了一位华裔女教授。】
【我按响了门铃,门是全自动开启的,从走廊一直走到客厅,到处都是洋溢着春天的气息。看得出来,这里的女主人很爱伺弄花花草草的,连池塘里都载满了中国移植来的睡莲。】
【我很快见到了我的这位客人,她叫刘景宁,国内基础物理学的领航人之一。她于1994年申请到了清华全额奖学金留学欧美,回国之后不久,认识了同为教授的丈夫,于是就跟着他一起来到了圣地亚哥。】
【我想采访一下她关于1990年冬天的故事。报纸上报道的是:她凭借一己之力,抓住了杀死她奶奶的人贩子,但是她自己很少提及这件事。】
【今天,我们聊了聊这个话题,她跟我说,我很感谢警察的帮助,但是我更加感谢的,是两个帮了我的无名人士……如果没有他们的支持和资助,也就不会有我的今天。】
【刘教授始终没有说那两个人是谁,但是她这样对我说:“我对物理学,对于空间和时间的好奇心也是来源于此。宇宙真的是无限大的吗?多维时空真的存在吗?世界上真的有另一个我吗?从那时候开始,我就思考起了这些问题。”
“后来我去了宾夕法尼亚州,去了伦敦和巴黎,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去寻找时间和空间的真相所在。”
“这就是我选择了物理学的原因。”
【说话间,她谈吐优雅,举止端庄。看样子,她17岁那年遇到的两个人,那两个人留给她的疑问,真的改变了她的一生,也改变了世界物理历史。】
【她还提到了国内的两个亲人:一个远在浙江余姚的弟弟,还有一个住在东北的大伯。弟弟是她认下的义弟,在十七岁那年,她帮这位弟弟找到了家人。如今30岁的义弟,已经是当地的水果大王了。而大伯还住在老家的房子里,因为胡家培养出了一名教授,大伯在村里很受人尊敬,今年还当选了村长。】
【我也见到了她的丈夫,圣地亚哥大学的教授乔治先生。乔治先生十分疼爱他的中国妻子,他说,能够遇到刘景宁是他一生中最幸运的事情。】
【他们说,他们在1998年的春天相遇于图书馆,共同借走了一本书——《世界上的另一个我。》
【他们相信,世界上总还有另一个他们存在。】
Happyend
***
林玲看完了书,就把结局发给了师兄。
——没想到刘景宁最后成为了一个科学家,一个探究空间和时间概念的物理学家,还是拜他们所赐?!
林玲有点囧,她这个来自天外世界的灵魂,无意间还推动了物理学的发展?
多维宇宙那是绝对存在的,比方说他们的文明就是。而书本中的世界,则是相对于他们这个维度而言的,下一个维度的世界。这里的人可以随时穿越进去,但是不能改变其中的因果规律,这就是时空管理局铁的法律。
要不然,她也不用这么费心费力改变小说中的因果律了。
好了,刘景宁和小宝儿都过得很幸福,她也放心了,至于什么时间空间的问题,就留给他们自个去摸索吧!
***
林玲很快就找到了下一本要穿的文:《蔷薇下的羔羊》。
蔷薇是美丽而尖锐的花朵,羔羊,嗷嗷叫着,代表毫无反抗能力的弱者。
这是一个富家女与贫家女互换身份的故事。
孙薇是个千金大小姐,她从小父母双亡,被伯父收为养女,得到了林家人的万千宠爱于一身。
然而就在她大学毕业那年,遇到了从乡下来的小保姆田穗,一场错位的青春惨剧就此开展。
林玲很喜欢封面上的一段文字:
【……蔷薇满身的毒刺扎得那一棵渺小的禾穗遍体鳞伤。那个无辜的女孩遇到了那个高贵的女孩,她就是一头沉默的羔羊。她早早就凋零在了淤泥之中。而蔷薇继续怒放着,炫耀着她带血的爪牙。】
孙薇和田穗其实是一对被调换了身份的大小姐与农家女,二十二年后两人相遇,上演了一出血腥的报复惨案。
而她的任务就是去阻止这个惨案。
准备好了以后,林玲就提交了申请,要求再开展一次穿书业务。
【申请正在审核……】
【业务申请通过,编号:0027。】
【时空穿梭正在进行,祝你们好运。】
嗯?!你们?
林玲这才想了起来,某人也是要去的。
第32章、032蔷薇...
田穗初次来到孙家打工的时候,就收到了一个干净利落的下马威。
这是一个少女的闺房,桌子上摆放着不少插花花瓶,是日本陶艺的欧式复古树脂花瓶。里面点缀着三色堇,勿忘我,还有风信子等鲜花。香味很浓烈,有种醉人的馥郁。
衣柜里都是漂亮的各种名牌大衣和包包,光是Gucci的斜挎就足足有二十多个。
田穗从来没见过这样漂亮的房间,不经看走了神,于是乎……她碰倒了一个花瓶。
“哗啦……”
珐琅彩的花瓶碎了一地。
响声惊动了房间的主人孙蔷,孙蔷提着裙子,踩着淑女风格的小皮靴跑了上来,就像一位公主那样——
哦,请她收回原话,孙蔷发火的时候根本不像是个公主。
她抬起了曲线优美的隔壁,用她那高贵的手——狠狠扇了她一巴掌!
田穗的脸上顿时火辣辣地疼,浮起了五根手印。
而孙蔷嫣红的唇,配上绯红的脸色,显得桃花般艳丽无比。
但是这张嘴吐露出来的都是恶毒的字眼:
“笨蛋,我让你进我的房间了吗?!”
田穗捂着脸颊,忍着眼泪,她的牙齿几乎咬破了下巴,这都是屈辱的表现。
孙蔷看她这副样子,更加耀武扬威了:
“去把碎片给我捡起来,捡不干净就给我舔干净!”
田穗深深吸了一口气。
袖子里的手指已经紧紧握成小拳头。
孙蔷还不依不饶:“愣着干嘛,去捡啊,别以为你是你妈推荐进来我家的,就能站着不动吃干饭!”
妈妈……
田穗的拳头一节一节松了开来。
就像一点一滴地抛弃尊严,只剩下赤果果的“苦涩”两个字。
——她的妈妈还在住院化疗,看病需要很多钱的,她,不能丢掉这份工作!
于是她弯下了腰,去捡地上的碎片。
却冷不防地,被人从后面踹了一脚……
***
这是A市的一栋别墅里早上发生的事情。
别墅的主人姓孙,是个跨国企业的CEO,打人的姑娘是他的侄女孙蔷,也是整个孙家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大小姐。
有一种职业叫做保姆,适合手脚勤快,身家背景干净,又没什么文化的女人做。田穗的母亲就是一个保姆。
田家母亲年轻的时候,曾在孙家干过八年的保姆,深得孙家人的信任。后来她服侍的那对夫妻因为空难死去了,她还带着主人家的孩子去了另外一个孙家,哺育了那孩子一段时期。
如今,那个孩子长大了,就是今天扇了田穗巴掌的孙蔷。
而田穗刚刚从乡下过来,还没找工作呢,母亲就被查出来乳腺癌需要紧急切除。为了给母亲尽快手术,她厚着脸皮向母亲的东家孙家借钱。孙家借是借了五万的手术费,但要求她留下来,继续她母亲之前的保姆工作。
哪知道田穗的到来彻底惹怒了孙家大小姐孙蔷。
原因是田穗长得比孙蔷好看。
孙蔷的性格十分小气量,她讨厌任何长得比自己漂亮的女孩。
今天这样的“捡碎片”只是田穗受虐的一个片段而已。后来,即使田穗离开了孙家,也没能逃过孙蔷的迫害。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这一次,田穗的悲剧止于这个晚上。
***
林玲穿了。
穿过来的时候,田穗正在发烧。
白天的事情已经通过田穗的记忆传导了过来。
其实书中的田穗并不是个受气包子,她十五岁的时候还拒绝过给有钱人站台卖惨呢!只是她把那个母亲看的太重要了,所以母亲一生病,她就愿意卖身进孙家给母亲治病。
实在是情非得已,出于一片纯孝。
然而看了看伤口——这就过分了啊。
孙蔷踹了田穗一脚,玻璃碎片扎进了手掌心里,一片斑斑血迹。
这丫头实在太清贫了,割破了手,也不知道去医院处理一下。
看,这下伤口化脓了吧。
林玲翻下了床,找了找田穗的包包。
是空的。
翻来翻去只有几毛钱。
靠,这林家是喝人血的资本家吗?!一分钱也没有给田穗?!这让她一个孤零零的女孩子怎么过日子?
林玲丢开了包包,现在不是抱怨的时候,她得赶紧处理一下伤口才是,要不然手上留下难看的疤痕就倒霉了。
身上没钱,好在田穗还有一部智能手机,她翻出了包包,做了个实名认证,就从借呗里面拿出了一千元。
就用这笔钱做她的项目启动资金吧!
***
夜晚的寒风刺骨。
林玲开启了高德导航,沿着绿化带一直往下走。
这段路不算很长,但是足够她整理一下故事的开头剧情了:
故事的开始远远不是现在,而是田穗已经无法参与的22年之前。
事情要从眼前的孙家说起。
孙家是当地的名门望族,孙老爷子早年开创了孙氏的金融帝国,专门做跨国生意,家中的资产足足有二十个亿,是当地的纳税大户。孙家院子里还停了一辆别克,车牌号是:88888,这是当地政府奖励其纳税政绩所赠。
孙老爷子六十大寿以后,就携着小儿子孙启农去了美国安享晚年,而国内的生意则丢给了大儿子孙启政照顾,也就是孙蔷的父亲。
本来孙家诸事顺利,但是一场灾难从天而降——
22年之前,1994年的一天,孙启政夫妇两个从美国坐飞机回国。飞机在降落的时候遭遇强烈风切,飞机冲出跑道,机毁人亡,孙启政夫妇也不幸罹难。
孙启政夫妇身后只留下了一个小女儿孙蔷,当时夫妻双双身亡,家里的别墅中只留了一个保姆照顾女儿,这个保姆就是田穗的母亲——李白英。
东家夫妻身亡,这本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但是接下来李白英保姆的一系列操作让人大开眼界。
说起来,李白英也是个苦命人。
她的三女儿田穗和孙家的长孙女孙蔷同岁,两个孩子只相差了一个月出生。但是出生条件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李白英是个农村穷苦人家的媳妇,她的三女儿田穗是超生户口,因为田家没有儿子,李白英丈夫就逼着她一直生,直到生下了这第三个女儿。
这时候,家里养不活这么多女儿了,丈夫就逼着她把小女儿送出去。
文中有一段话写的很是深刻:
【……在这些偏远的地方,生儿子,是每个农村家庭的头等大事。没有儿子,你就会被周围的街坊邻居看不起,没有儿子,人家就会欺负你没有后。女儿可以养得不好,反正那也是祸害别家人,儿子不能不养好,因为儿子是自家人。】
就在这种封建又可笑的观念之下,生儿子几乎成了一种军备竞赛。
谁家生的儿子多,谁家老子就能抬着头走路。
谁家生不出儿子,媳妇就是丢人。
可笑的是,实际上大部分家庭都是儿子生的越多家里越穷,穷的败光了家底。老太老头都活不下去,被“儿子们”丢进山里自生自灭去了。
他们生的是儿子吗?
不,他们只是想家里多一个靠谱的劳动力,因为女人干的活没有男人多,所以生女儿也就意味着没有劳动力,这才是“男女不平等”的根本——
贫困,就用廉价劳动力去脱贫。
……好了,歪题了,抨击那些糟粕的事儿留给专业的作者去干,她要做的是弄清楚这掉包女儿的事情怎么发生的:
话说,李白英的丈夫让她送走小女儿,李白英不敢不送,可是山沟沟里的,除了买不起老婆的光棍,谁愿意要一个别人家的小孩呢?就是送给老光棍,指不定十几年后闺女就被人家糟.蹋了。
李白英实不忍心送出小孩,就干脆把女儿带到了城市来,一边哺育孙家的孩子,一边干保姆的工作。
孙家的主母是个厚道的女人,她知道李白英这次带着女儿一起来城里工作的,就说不如把她的孩子也接到家里来住,两个小姑娘也能做个伴。
哪知道,主母的一番好心思后来就成为了事情的□□。
事情发生在孙启政夫妇出事之后。
忽听闻噩耗,孙老爷子和老太太在美国哭晕了过去,孙家的二儿子孙启农立即赶了过来收拾哥哥的后事。
到了哥哥的家里,孙启农就听到了孩子的哭声。
当时沙发上,李白英正在哺乳自己的小女儿田穗,但是孙启农以为这个保姆在给哥哥的女儿孙蔷喂奶。
孙启农认错了孩子,就一把抱过了田穗哭了起来,说二叔来迟了,让大侄女受苦了。
——孙启农上次见到侄女还是她半个月大时候,如今孩子都快半岁大了,他根本没认出来这到底是哪家的娃娃。
但是看到孙启农痛哭流涕的这一幕,李白英就此生出了别的心思:反正她的小女儿是要送出去的,那么送哪家不是送呢?干脆就将错就错,把自己的女儿伪装成了孙家的孙女儿,任由孙启农抱走了。
回头,田保姆又把孙家的正牌孙女孙蔷偷偷送了出去,就此完成了“换女成凤”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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