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命很快就提着医药箱回来了,她洗干净手,半蹲在季思危面前,给他清理伤口。
“这种药可以加速伤口愈合,但是会很疼,你忍一忍。”
阿命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小的青色瓶子,对季思危小声说。
“谢谢,我不怕疼。”
季思危看出这药是阿命的私藏,冲她露齿一笑,两个小梨涡稍纵即逝。
给季思危包扎完伤口后,四人再次聚在花坛前,开始挖土。
泥土的颜色越来越红,也越来越湿,自深处渗出一种腐臭刺鼻的味道,和玫瑰花的清香混合在一起,产生的气味令人嗅觉短暂失灵。
“我好像找到了!”
旗袍女人语气兴奋地喊了一声,然后快速扒开周围的泥土,惨白的皮肤一点一点出现在视野中……
当那张脸完全显露时,旗袍女人脸上的血色倏地褪了个干净,额头上浸出了一层冷汗。
“操!!!”旗袍女人忍不住爆了一句粗话,手像被蛰了一下,飞快向后缩,因为用力过猛,整个人向后跌倒:“是寸头的脑袋!”
那颗毫无血色的脑袋上缠着黑色的头发,有的甚至伸进他的口腔里,扎入脖子中,画面看起来令人感到十分不适。
“我们来到这里时,玫瑰花坛一点破损、一点翻土的痕迹都没有。”晨宇鼻尖沁出薄薄一层汗珠:“寸头的脑袋,到底是怎么塞进里面去的?
季思危下意识想起寸头出事后,走廊那条拖行的血迹,没想到时初把寸头的脑袋藏到这里来了。
“别深究了,你不会想知道答案的。”
季思危善意的提醒道。
这里发生的灵异事件不止一起,大家几乎要麻木了,于是把寸头的脑袋埋起来后,继续挖其他地方。
过了好一会,察觉指尖下的触感忽然变得柔软,季思危动作一滞:“找到了。”
那种触感难以言喻,有点像按在吸饱了水的海绵上,又像那种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不新鲜肉类。
其他人纷纷停下动作,看向他。
“这次是真的找到了吧?”旗袍女人有些后怕:“我现在可经不起惊吓。”
季思危:“……”
季思危轻叹一声,小心翼翼地拨开泥土,一张女人的脸慢慢露了出来。
那是一张青白肿胀的脸,皮肤轻微腐烂,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她的眼睛是睁开的,扩散的瞳孔充满整个眼眶。
茂密的头发和泥土纠结在一起,再深挖下去,布满淤青和刀痕的脖子也露了出来。
很快,他们就在头颅的旁边找到了穿着红裙的残躯。
她像一只破碎的布偶娃娃,双手交握于腹前,安静地躺在泥土上,不瞑目地凝视着天空。
在时初的尸体重见天日的那一刹那,屋外的雨下得更大了,人形黑影如潮水一般褪向四周,一张张变形的脸贴在玻璃墙上,一动不动。
“尸体找到了。”眼尾下垂,晨宇脸上露出一个放松的神情:“任务完成了。”
没有人回应他,气氛突然变得很诡异,只剩下呜咽的风声,这种氛围让人变得有些坐立不安。
晨宇脸上轻松的表情倏地散了大半,连声音都不自觉变弱:“你们怎么了?”
“回去的通道没有出现。”旗袍女人皮笑肉不笑地扯了扯唇角:“任务怎么算完成了呢?”
“难道我们分析错了任务吗?不可能……”
晨宇感觉脑袋嗡嗡作响,变得有些语无伦次。
“你们仔细看。”季思危望向时初的尸体,语音一顿:“她胸膛上的衣服颜色是不是要更深一些,而且快要烂掉了,像被大量鲜血浸泡过一样,锁骨上也有血迹。”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看姑娘的胸口?”
平常以冷静自持的晨宇,已经被这诡秘危险的世界折磨得丧失了理性,连语气都带上了一丝浮躁。
旗袍女人闻言皱了皱眉,不悦地看了晨宇一眼:“虎牙年纪还小,别用你那些肮脏的想法私自揣度他。
晨宇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说出那么没教养的话,一时间羞愧难当,脸色由白转红:“抱歉……我脑子有点乱……”
旗袍女人看着晨宇脸上懊恼的表情,还想说些什么,直到季思危对她摇了摇头,才有些不甘心地放过了晨宇。
这个世界就像一面照妖镜,待的时间久了,每个人身上的缺点和负面情绪就会浮于表面。
前一秒你把负面情绪宣泄给他人,下一秒那种坏情绪就很可能反弹到自己身上。
季思危深知这一点,所以他没有在意晨宇的语气,沉默片刻后,缓缓说道:
“不是胸口,是心脏。”
“命姐,麻烦你掀开时初的衣襟看一下,那里是不是有个伤口。”
阿命冲他一点头,没有废话,直接上前查看。
时初穿的连衣裙胸前有繁复的荷叶边,凑近一看才发现,那里确实快被血液泡烂了,只是光线很暗,人心浮躁,所以除了季思危,没有人注意到这个细节。
掀开衣物一看,尸体的胸口被利器剖开一个大洞,几乎贯穿整个胸腔。
“你说得没错,她心脏被人挖走了。”阿命说:“我们找到的是不完整的时初,任务自然不算完成。”
“老娘第一次碰到这么棘手的任务,只是找具尸体而已,怎么那么多破事。”旗袍女人一听就觉得脑壳疼:“那现在该怎么办?”
季思危:“找到她的心脏,物归原主。”
“问题是去哪里找?”晨宇摸了摸鼻尖,虽然知道此时开口有些尴尬,还是低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这座房子里里外外我们都找过了。”
倏然想起被埋在花坛里的寸头的脑袋,季思危望向亮着灯的室内,眉心微拧:
“也许,只有凶手才会想把受害者的心脏当作藏品藏起来。”
第13章门
“你的话是什么意思?”
旗袍女人拍拍手上的泥土,活动着手腕,眼神疑惑地看着季思危。
“我的意思是,时初的心脏可能在凶手那里。”
季思危的眼睫轻轻眨动了下,耐心地和她解释。
“凶手……之前说凶手很可能是时一,你是说时一把她姐姐的心脏藏起来了?”
旗袍女人一拍手掌,恍然大悟。
“嗯……也许就藏在她的房间里面。”
季思危点头,再次说出自己的推测。
“确实,这栋房子里,只有时一住的地方我们没有去找过。”
阿命抿了抿唇,表示赞同。
“那就别磨磨唧唧了,去找啊。”旗袍女人掰了掰手指,发出几声脆响,一脸的跃跃欲试:“趁时一现在不在,让阿姨给我们开门,进去找找。”
“时间不早了,我们走吧。”
晨宇说写,还整理了下凌乱的衬衫,试图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狼狈。
“等等。”季思危移动到堆积在地的玫瑰花堆旁,慢条斯理地捧起一把玫瑰花,盖在时初的尸体上面:“让她的尸体就这么暴露在外不太好。”
“说得也是。”旗袍女人看着那具残破的尸体,怜悯地摇了摇头,帮季思危一起遮盖尸体,轻声细语:“她已经够惨了。”
“找到时初的尸体后,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旗袍女人问:“如果时一真的是杀死时初的凶手,而且时初的亡魂一直没有离去,为什么时初没有找时一报仇呢?”
阿命也捧起一束花,轻轻放在尸体上,她仔细思考了一下,说道:“因为时一和她妈妈住在一起,而且午夜之后就不会再踏出房门一步,时初没有机会。”
“也许时初根本不想杀掉时一呢?”季思危看着那些正在流逝生机的玫瑰花,不甚明显地叹息一声:“如果时一死了,就没有人可以照顾她妈妈了。”
“是呢。”旗袍女人叹了口气:“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出悲剧。”
“如果完不成任务,我们就会变成另一出悲剧。”阿命看了一眼玻璃房外的黑影,握住季思危的轮椅扶手调转方向,沉声道:“走吧。”
二楼一片寂静,客厅里亮着灯,原本敞开一半的窗都被关上了,空气有些不流畅。
旗袍女人刚走下楼梯,就直奔时一的房间,她站在紧闭的房门前,清了清嗓子,抬手不轻不重地敲了两声门,温柔地问道:
“时一妈妈,您在里面吗?”
里面没有丝毫动静。
旗袍女人耐心等了一会儿,再次敲门:“时一妈妈?您在家吗?”
仍旧没有回应。
“没人开门。”旗袍女人侧头看向阿命,抽出发髻上的细簪子递给她,露出娇俏的笑容:“命姐,看你的了。”
晨宇不知道阿命有开锁的技能,有些看不懂旗袍女人的行为,一脸懵地挠了挠头:“你这是什么意思?”
旗袍女人理了理弄乱的头发,扬起唇角,理直气壮地说:“撬锁。”
“直接撬锁吗?”晨宇微微蹙眉,语气有些犹豫:“这样是不是不太好?”
“哪里不好了?”旗袍女人撇了撇嘴角,换成一副担忧的表情:“时一妈妈身体不是不太好吗?敲门她没有回应,万一是晕倒了呢?我们只是担心她的安危,进去看看嘛。”
旗袍女人瞳孔微微颤动,虽然面容毁了,却仍然把担心的情绪演绎得淋漓尽致,看起来楚楚动人。
明明知道她在睁眼说瞎话,晨宇还是被唬得一愣一愣,哑口无言。
“命姐加油哦。”
旗袍女人也没管他,笑眯眯地冲阿命晃了晃簪子,顺便让出门前的位置。
阿命接过发簪,很浅的笑了笑,继而专注地研究面前的门锁。
上次阿命撬锁只用不到一分钟就成功,这次用了整整五分钟,一通操作猛如虎……
门还是纹丝不动。
“命姐,你到底行不行啊?”旗袍女人眨眨眼睛,淡淡道:“不行咱别勉强。”
“我没有不行。”阿命略尴尬地把发簪还给旗袍女人:“这是个防盗门。”
旗袍女人:“……”
阿命轻咳两声:“其实撬锁也不太礼貌,是吧?不如我们再想想其他办法。”
“……”旗袍女人扶额,然后嗅了嗅自己沾满泥土的手指,有些厌恶地皱起眉头:“既然现在也没有其他办法,不如我们都先回去洗个澡吧,浑身都是埋过尸的血泥和尸臭味,也不是那么一回事。”
“也好。”季思危看了下时钟:“阿姨也快到时间来做晚饭了,我们先去洗漱休息一下,补充体力,然后到客厅集合,再想办法。”
众人表示赞同,于是各自回房。
十几分钟后,洗漱完的晨宇走出房门。
手臂上的绷带被打湿,他晃了晃湿漉漉的头发,可能不小心扯到手上的伤口,轻轻吸了口气。
他张望四周,发现所有门都关着,整个房子被寂静所笼罩,窗外天色很暗,走廊里的灯光变得格外明亮。
关上房门,他不紧不慢地走向客厅。
客厅里也没有人,明明没有开空调,温度却很低,整个房子给人一种不舒服的感觉,但又说不清到底是哪里不对劲。
晨宇搓搓衣袖,正打算拿医药箱出来给自己换个药,余光瞥到时一的房门似乎没有关严!
晨宇浑身一僵,定睛一看,只见原本紧闭的房门此时敞开一丝缝隙,透出一星半点温暖的灯光。
“难道有人回来了?”
晨宇这么想着,药也不换了,轻手轻脚地走到门前,微微屏息,抬手敲门:
“请问有人在吗?”
和之前一样,没有人回应,倒是门随着他敲门的动作,悠悠地往里又敞开了些。
“里面没有人吗?到底是谁开的门?开门的人去哪了?难道睡着了吗?”
“要不要告诉虎牙他们?”
晨宇脑子乱成一团,各种想法走马灯似的晃过,他握住冰凉的门柄,内心开始天人交战。
——没时间了,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我速度快一点找到心脏,就可以活着出去了!
为了活着出去!
他这么想着,鼓起勇气推开了门。
准确的说,这不是一个单间,而是带小厅的两居室,空间利用率很高。
两个小房间都没有锁门,其中一间房门半掩,另一间门则完全敞开,从布置风格和物品就可以轻易分辨出,这是时一的房间。
小厅的茶几上摆着新鲜的玫瑰花束,点了玫瑰花味的香薰蜡烛,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甜美的花香。
晨宇深深吸一口气,花香钻进鼻腔,脑袋有一点点晕乎,却莫名地觉得心情愉悦。
这香味太上头了。
晨宇揉了揉鼻子,确定里面没有人之后,以最快的速度最轻的动作开始翻找。
小厅面积虽不大,东西却多又杂,晨宇一边控制着音量,一边还要把翻乱的东西恢复原样,心里又紧张,没过多久就满头大汗,气喘吁吁。
汗水浸得伤口发疼,晨宇停下动作,抹了一把额上的汗,稍微冷静下来后,他突然想到:时一把心脏藏在卧室里的可能性更大!
他懊恼地拍了拍脑袋,马上放弃小厅,走进时一的房间。
时一的房间布置得很简洁,最显眼的就是靠墙放着的那架复古钢琴,除此之外,只有一张床,一个床头柜,一个白色百叶门衣柜,一张书桌。
书桌那面墙上挂着网格铁架,上面缠着暖光的小灯,夹着很多照片。
凑上前一看,上面有时一和她男朋友的照片,也有时一和时初的照片,但令人不舒服的是,这些照片都被人撕碎过,然后又用胶布粘住了,有的脸甚至被铅笔涂掉。
看着看着,晨宇忽然觉得眼睛很累,有点提不起精神来,他没有再细看,用手背揉揉眼睛,强行提起精神来打量这个小小的房间,开始思考时一会把心脏藏在哪。
这里有很多抽屉,有了高个子他们的前车之鉴,晨宇知道,贸然打开抽屉的后果他承受不住。
刚打开衣柜的门,外面忽然响起高跟鞋的声音。
gu903();一声一声敲打在瓷砖上,晨宇的心脏也跟着那频率打起鼓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