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人家都是省着给孩子泡水喝,一包冰糖够喝一整年,而顾朝一顿,用了大半包冰糖。
姜唐知道冰糖珍贵,心里却无多想法。
本来就是留着吃的,省着吃还不如做顿好的。
“随便做了点,手艺不好请见谅。”
“没有,看着就好吃。”
姜唐拿起筷子刚准备吃,突然想起什么,立马便站起来走向摆在正中间的大桌子,然后从抽屉里取出一双崭新的筷子。
“这双给你用,你自己拿去洗洗。”
顾朝看着面前这双竹筷,轻轻推了推眼镜,没说什么,直接接过筷子放到盆里洗了洗。
姜唐不管他,直接夹了一块兔子肉塞进嘴里。
又鲜又香,兔子肉软嫩弹牙,一点都不柴!
活了这么久第一次吃这么好吃的肉,再想想昨天那盆兔子肉,姜唐流下了乡下人没见识的泪水。
城里人都这么会吃么?
还是顾朝其实是个厨子?
怎么做的饭这么好吃?
吃过一次之后,姜唐意识到,自己以前做的菜就是猪食。
顾朝紧着自己面前的菜夹,慢条斯理的吃着,无意间抬头,就见面前的姜唐吃的兴致勃勃,腮帮子鼓鼓囊囊,吃的很快,但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一口馒头一口菜,开心的眼睛都眯了起来,从对面看,像一只仓鼠。
被姜唐的好胃口影响,顾朝比平时多吃了不少,等放下筷子,都隐约觉得有些撑了。
“你要多吃点,下午干活会饿的。”
姜唐一边喝汤一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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