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1 / 2)

楚时时:“……”

这是拐弯抹角地说他没天赋吗!

他狠狠剐了封不厌一眼,封不厌却依旧笑得眼睛弯弯:“你要是喜欢,我的随你摸,摸个够。”

他一边说着,一边牵起楚时时的手,一副要拉着他去摸自己腹肌的样子。

楚时时立刻抽回手,下意识往下扯了扯熊猫头。训练室外那么多人看着呢,多不好意思!

要摸就回房间摸,他能摸一晚上。

熊猫头:诶嘿嘿.jpg

楚时时歇了一会儿,便起身回房间洗澡。等他洗完澡吹干头发,封不厌正好推开房间门,冲他晃了晃手里的衣架:“穿这套衣服。”

那是一套高定西装,银灰色的西装上绣着些许暗灰色的暗纹,封不厌还配好了领带夹和袖扣,灰蓝色的宝石低调奢华,一看就非常上档次。

——一看就不便宜,楚时时心道。

他有些惊讶问:“这么正羽曦犊+。式吗?”

封不厌:“秦叔性格比较严谨,第一次见面的话,服饰各方面还是重视一点比较好。”

第一次见面,很明显说的是楚时时和秦叔的第一次见面。

楚时时接过西装,心底突然升腾起一抹有些怪异的感觉。他还从未见封不厌对谁这么重视过,哪怕是之前去见过一次猎人公会的会长,封不厌也相当随意。

“说起来,我还不知道你和秦叔是怎么认识的。”楚时时边穿衣服边问,他只听封不厌提过一次,说他少年时期就已经认识了秦叔,算下来两人认识也有十年了。

前阵子封不厌提出要带他一起去见秦叔,楚时时就想过要找个时间问问,但这段时间他每天都被训练榨干了精力,训练完就想不起来要问这事儿了。

“秦叔曾经资助过我。”封不厌说,“在我很小的时候,秦叔就一直在资助我上学。”

楚时时有些惊讶:“可你之前说,你十四岁的时候才认识秦叔?”

“因为秦叔是匿名资助的。”封不厌笑了笑,“直到十四岁我越级考进猎人学院,才真正和秦叔见面。”

楚时时恍然大悟。

封不厌继续道:“秦叔于我有恩,他知道我是半血族之后,曾经提出过收养我,但是我拒绝了。”

“为什么要拒绝?”楚时时忍不住问,虽然他还没见过秦叔,但听封不厌这么形容,他感觉秦叔应该是一个很好的人。

被这样的人收养,拥有一个不算差、甚至可以说还不错的家庭,应该不是一件差事。

起码同样身为孤儿的楚时时觉得,如果当初有人对他表达了善意,并且愿意收养他,他很大可能性并不会拒绝。

“那时候年少,性子倔,一心只想靠自己闯出名堂。”封不厌笑笑说,“秦叔当时还挺失望的,也有些知情的人说我是不识好歹。”

楚时时皱眉:“怎么就不识好歹了?别人的善意又不是一定要接受,只有自己才是最清楚自己是想要什么的。”

他听龙岩他们提起过那个时候的封不厌,龙岩比封不厌大好几岁,在猎人学院的时候是封不厌的学长。

龙岩说,封不厌是他见过的最拼命的人,每天上完课训练完之后都找不到人影,同班同专业甚至同校的其他人,都说封不厌是个不合群的怪人。

偏偏封不厌人长得帅,成绩又一直稳居年纪第一,甚至屡次在全校比赛中打败高年级的学长,实力是当时公认的全校第一,因此哪怕再多人觉得他不好相处,封不厌也依旧有了众多的迷弟迷妹。

龙岩还说,直到后来他和封不厌混熟后,才知道封不厌那时候除了上课训练和比赛之外,还同时做了五份兼职,没日没夜的赚钱,这才会一下课就找不到人影。

问他为什么这么着急赚钱,封不厌也只说是为了还债。

猎人学院对优等生有助学补贴和优等生免学费政策,封不厌不可能是为了学费赚钱,那时候楚时时还不知道原因,但现在他想,封不厌可能就是着急赚钱,好偿还秦叔之前的资助恩情

楚时时撇撇嘴说:“秦叔觉得失望,肯定是因为他没法拥有你这么优秀的一个养子,你这么厉害,他为你骄傲还来不及呢!”

封不厌嗯了一声说:“我知道。”他笑了笑,“放心吧,我和秦叔关系一直不错,只不过我和他都是猎人,他休息的时候我有任务,我休息的时候他有任务,一年也不一定能见上一次。”

如果不是这次他留在基地陪楚时时训练,恐怕秦叔出完任务回来的时候,封不厌还在星际哪个犄角旮旯里没回猎人星呢。

楚时时安慰地亲亲封不厌,穿衣服的动作突然一顿。

秦叔是封不厌曾经的资助人,还差点成为封不厌的养父……那岂不是说明,他这次去见秦叔,和见封不厌的家长没什么区别?!

楚时时突然紧张了起来,穿衣服的动作都变得有些磕绊,甚至还扣错了衬衫扣子,被封不厌提醒了之后才发现。

封不厌问他:“怎么魂不守舍的?紧张?”

楚时时诚实点头:“有种丑媳妇见公婆的感觉。”他把扣错的扣子全部解开重扣,愈发觉得心事重重,“你说秦叔会不会不喜欢我?他性格比较严谨,可是我一紧张就容易说错话——”

剩下的话被封不厌尽数堵回口中,两人接了一个短暂却温柔的吻。

“别多想,秦叔会喜欢你的。”封不厌说,“你可是我亲自选的,我的眼光不会差。”

楚时时一想也是,他总得相信封不厌的眼光对吧?但说归这么说,他还是觉得止不住的紧张。

封不厌帮他理了理衣领,随即后退两步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眼底闪过一抹惊艳。

楚时时平日里除了战斗服之外,穿的最多的就是宽松的休闲卫衣,这还是封不厌第一次看他穿正装。

西装的大小非常合身,银灰色也很适合楚时时,既不会像黑色那样显得过于成熟沉闷,也不会像其他颜色那样高调吸睛。

楚时时紧张问:“怎么样,看着会不会奇怪?”

“怎么会奇怪?”封不厌伸手撩了一下他的头发,帮他把脸侧滑落的一缕金发夹在了耳后,“很适合你。”

尤其是领带夹和袖扣,上面的灰蓝色宝石很衬青年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