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增补自身的气血,温养意念玄武。
对于轮回之鼎的温养一点点渗透,并不急在这一时。
龟甲背上九鼎与之产生微妙的共振,眼下,在观想出来的圣农图当中,轮回之鼎通体流散着华芒,似乎很喜欢许宗懿所观想出来的天地,它本能感到非常的熟悉。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
许宗懿这些时日甚至连修炼都放弃了,从头到尾都在与之磨合,对其润物细无声的温养,能够看到这小鼎似乎壮大了些许,与观想出来的九鼎似乎打成了一片。
虽然它并非观想出来的存在,但却可以作为意念玄武的器。
这样,若是有人想要掌控自己的意念,猝不及防之下,强势反击,必然能够使得敌人重创。
对于轮回之鼎的温养,足足持续一个月的时间,这才让许宗懿感觉到与之能够彼此契合,至少对他而言,不再是负担。
在这个过程当中,他发现哪怕自己没有修炼,但意念玄武在掌握轮回之鼎,温养它的同时,也壮大了自身。
眼下许宗懿不知不觉,已经到达内视境小成,能够顺着五脏六腑,观察到自己体内那些最细微的穴窍。
内视境,对于下一个大境界修身来讲,非常重要。
如果一个人对于自己的肉身都不了解,都无法观察到最细微的部分,只怕是很难修好身。
许宗懿的力量到达一百一十五鼎,距离到达一元圣子的巅峰力量,还有五鼎之力。
只要接下来,踏入内视境大成,自己的力量只怕也会达到一百二十鼎。
许宗懿吐出一口浊气,发现掌握了轮回之鼎后,自己对于天地力量的接引似乎更加的浑厚,意念玄武的壮大,使得自己肉身对于外界感知变得更加的敏锐。
眼下虽然在修炼室内,但他发现自己可以在庭院中,感知到蚂蚁在地上爬的声音,或是蚯蚓在数十丈深处蠕动,只要他意念集中起来,有些局部感知甚至会变得更加的敏锐。
在与敌人作战的时候,往往都能够起到极大的作用。
“好!”许宗懿对于如今自身的状态非常的满意:“终于可以动身了。”
原本他身上有百战千机甲,最大的弊端就是自己的境界太弱,遇到太强的敌人,只怕都无法反应过来。
眼下有了轮回之鼎,让意念玄武本身壮大很多,至少有不小的提升。
“未来的路还长,这轮回之鼎会消耗你诸多气血,甚至是一些天材地宝,才能够壮大……”豊少觉得,许宗懿未来将会非常的艰难,他身上所有的东西,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
小祸斗,祖器陶罐自身,如今再加上轮回之鼎,还有古种……
所有这些存在,都是要一个古老的大势力才能够温养得起的,而他一个人则是拥有四样,可想而知。
第二百六十三章阴山关
许宗懿走出这一院落,立即有人禀报杨武昭。
众所周知,如今他乃是幽天子最看重的年轻人,没有之一。
眼下与文夙郡主的关系又非常的紧密。
送剑的气魄,哪怕是杨昭武都自愧不如。
“宗懿小友,你这是打算离开了?”杨昭武从天而降,他不敢有丝毫的怠慢,能够得到万剑峰最大造化之人,必然不同寻常,怄气在他与自己手中巨剑有紧密维系,如今人剑合一之后,他更不敢小觑帝芒的眼光。
万剑峰中,诸多古剑,只知帝芒,而不知有道御。
剑鞘双灵,自古少见。
哪怕是它们也都不知晓。
当日也是帝芒号令众多古剑,蓄势攻伐,爆发一击。
道域从来不曾显露。
“在这里,已经叨扰有段时间,眼下也是该离开了。”许宗懿再度披上自己身上那破破烂烂的斗篷,看起来好像是一个流浪少年,很不显眼。
“听说你要往北方去?”九九二统领特意交代,许宗懿想要前往狼戎的地域,那势必要穿过阴山关,所以让杨昭武如果可以,帮许宗懿一把。
“是,想出去走一走,看看这些大族是什么样的。”许宗懿说得自在,但杨昭武内心却非常佩服。
“唉,至少当年我在你这个年纪,都不敢深入妖族地域。”杨昭武自叹不如,正色道:“由于与天兆山的关系非常紧张,云城中的猎户都会跑到北部,在冬季还没降临,先行狩猎,储存足够的肉,才能够更好的过冬,你刚好可以跟上这些猎户的队伍,也不容易被人发现。”
“好。”许宗懿颔首。
眼下,西北部诸多盗匪被连根拔起,哪怕是妖族辛辛苦苦建立多年的势力,也都被斩草除根。
这些时日只怕会清静很多,跟着猎户的队伍,的确也比较方便自己行动,不容易引人注目。
“我云城随时欢迎你的到来,眼下既然你要离开我也不留你,去北门,有几个猎户队伍出行,你随便选一个都是往北方去的。”虽然与许宗懿没有怎么接触,但杨昭武对他很有好感。
文夙郡主对他的情谊,杨昭武有所耳闻,也能够看得出来,对他非常上心。
许宗懿小小年纪就能有如此气魄,行事洒脱,也难怪大统领,二统领都会对他这般青睐,谁都看得出来,他们很想把文夙郡主跟许宗懿凑成一对。
“多谢云帅。”许宗懿躬身一礼,面带微笑。
城墙上,杨昭武目送着其中一支猎户队伍离去。
猎户队伍有八百人,都是云城土生土长的子民。
由于与天兆山的关系破裂,是不是都会有一些强大的凶兽,专门猎杀云城的子民。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死伤,他们只能够到其他的地方打猎,他们自小到大,都是以狩猎为生,得罪天兆云神对于云城中的黎民百姓有不小的影响。
在许宗懿混入的猎户队伍中,有一只只有五六丈大小的驼象。
此刻他正坐在上面,悠哉悠哉,让自己的意念与轮回之鼎紧密结合,眼下自己已经距离踏入修身境不远了。
所以他更想要将自己的根基打扎实。
这些驼象体形巨大,负重力极强,并且耐力很好,适合跋山涉水,翻山越岭,更能够适应各种各样的恶劣气候,并且它们的性格温和,遇到敌袭之时,甚是凶悍。
虽然行动不快,但对于猎户来讲,他们需要的是能够适应各种环境的坐骑用来运输。
空间法器,太过珍贵。
许宗懿混入队伍之中才知道,在这些比较强大的猎户,实力到达人仙巅峰,但他们的空间法器,最多只有百丈大小,根本装不下太多的东西。
最少的十来丈大小都有,然而他们狩猎是要满足很多人整个冬天的食物,根本容纳不下。
尤其在云城人人修炼,对于肉类的消耗非常巨大,不少人的孩子眼下都是长身体的时候,如果一个冬天没吃好,很有可能会影响到这些孩子以后的前程。
“你们为什么不买农家许氏的粮食?”许宗懿这几日,已经跟他们打成一片,化名阿一。
“阿一啊,农家许氏的粮食,哪怕是赤品,都不是我们能够消耗得起的,修炼重在天长日久,农家许氏的米粮要长期使用才会有效,现在的粮价实在太高昂了,我们根本负担不起。”一名中年男子,他体格硕壮,实力初入人仙,手里已经斩杀过上百只人仙境的凶兽:“现在农家许氏的粮食,都掌握在各个诸侯的手中,且不说能不能够买得到,就算买得到,对于我们来讲,比我们打猎都要贵多了。”
“不过在我们云城还好了,去年过冬,一些缺乏粮食的人家,都得到云帅私库中的粮食资助,不得不说,农家许氏所种植的米粮品质极佳,难怪很多人拼了命都想要在云城当兵。”
中年男子说的同时,眼神中充满艳羡。
许宗懿这才知道,哪怕是函谷关的战士,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吃到农家许氏所种植的粮食。
然而,在云城却可以,并且品质都相当高。
“那你们为什么不当兵?”许宗懿有些疑惑。
“想要在云城当兵的条件太高了,几乎都是百里挑一,就算通过了,也非常危险。”中年男子名为李虎,他很是感叹:“有时候,比如云城子民进天兆山狩猎,哪怕在危险的地方,他们都要深入,无数年来,有不少云城战士得到一些求救信号,就会进入天兆山内,想要将城中子民救回,然而这么多年来,大部分的结果都是葬身在天兆山中,当然也救回了不少人,所以我们对云城中的战士,都发自内心的尊重,这些年来,云帅都在守护着我们。”
“像我们这样,上有老,下有小的人,纵然有资格进入其中,但是死不起啊,虽然云城对于牺牲将士的一切抚恤极好,但毕竟人各有志……”
“这一次大造化出世,彻底把天兆云神给得罪了,我们的日子只怕要很苦了。”
“此番出来,也是看看能不能有适合居住的地方,如果可以,尽量迁徙离开,不然的话,死守在云城,也没有什么意义。”
“说什么混账话?这些年来,云帅对我们如何?你难道不会觉得愧对自己的良心吗?”
“云帅对我们极好,只是我儿子刚出生没多久,不想让他跟我一起死,我只想跟我女人平安生活在一起,有错吗?”
“算了算了,大家都有各自的难处,不强求。”
“云帅也说了,大家可以各自谋求出路,他绝不阻止,只要他活着,天兆山的凶兽就绝对无法踏入云城一步。”
“云城随时欢迎大家。”
在猎户的队伍中,也有不少人都非常拥护云帅。
从他们谈论的话题,许宗懿深知,在云城当兵的确是非常凶险的一件事。
尤其眼下,得罪了天兆云神。
如果四族一旦联手攻打大周皇朝,云城首当其冲。
那些想要为自己未来谋求一条出路的人,也无可厚非。
毕竟谁都有亲人,谁都有自己的家,只是每个人的抉择都不一样罢了。
如果不是万剑峰大造化已经出世,许宗懿也很想在云城住个三年五载。
现在天兆山空了,更别说还有天兆云神在,去已经没有丝毫意义了。
如今,已经是夏末。
立秋即将到来。
猎户队伍,沿途赶路。
日行三四千里。
一路上,有不少人会沿途打猎。
但由于今年整个西北大旱,弱小的异兽早就迁徙离开,强大的异兽又不好招惹。
唯有接近阴山关区域,情况才会好一些。
沿途,风风雨雨,气候变化不定。
许宗懿从中体会不少,他不想太引人注目,所以一路上所吃的东西,也都是一些兽肉,肉干。
虽然里面有不少的精华,但杂质也很多,他们对于肉的烤法火候掌握不住,破坏掉这些肉质的力量,白白浪费,还会让人体内堆积杂质。
这些猎户对于入口之物的处理方法有些粗糙。
许宗懿用一些方式,巧妙提点,便让他们对于这些兽肉的处理,有不小的提升。
尤其在烧火的时候,所用的材,所取得水都是许宗懿发现的。
不少人都对他刮目相看,虽然看起来很弱小,但着实不凡。
“阿一,你可以啊,到底是何来历?”李虎拍了拍他的肩膀,大笑着,显然心情不错。
“实不相瞒,以前我是生活在太行山下的大户人家,只不过由于有人劫掠游商队伍,使得我家也跟着遭殃,就我一个人活着逃出来,这些方法也是平时听以前家中长老提起过,我自己也没有多尝试。”许宗懿轻轻一叹。
“哎,可怜,小小年纪,孤苦无依,来,多吃肉,多长身体。”一名老者手里抓了一把盐,往那香喷喷的兽肉上一抹,交给许宗懿,道:“这是天兆山的矿盐,你要多吃盐,才能有力气。”
“多谢吉大爷。”那老者的实力到达灵仙,坐镇在商队之中,极有威望,许宗懿行礼道谢。
“你要不嫌弃,以后就跟着我们,毕竟你从小生活在太行山脚下,懂得许多我们不懂的东西,也能够教教我们。”吉大爷笑容淳朴。
“我也很想跟你们一路同行,但过了阴山关,只怕就要分道扬镳了。”许宗懿摇了摇头,轻叹道。
“过了阴山关?你想做什么?”李虎闻言,眉头一皱,不少人都将目光集中在许宗懿身上。
第二百六十四章关内关外
猎户队伍当中,不乏一些有勇气之人。
但若是要让他们孤身一人,出阴山关还真没有几个人能够做到,哪怕是吉大爷也都有可能会遭劫。
“听说,在阴山关与狼戎族地域中间有一座龙虎城,我想去那里磨砺自身。”许宗懿目光坚定。
“龙虎城,我听说过,在那里是没有规矩的,哪怕在城中如果有人看你不顺眼,随时都可以将你杀死,财不能露白,因为一旦被人觊觎,很少有人能够活着离开。”吉大爷收敛了自己的笑容,提醒道:“你年纪还小,不要着急。”
“不怕,我如今已经一无所有了,只想放手一搏,听说农家许氏让门下弟子外出试练,也从来不去管的,我也希望自己能够走出一条路来。”许宗懿信誓旦旦。
“既然这样,那我们就不拦你了。”吉大爷也能够明白,的确对于很多一无所有的人,都很愿意到龙虎城拼命,他不想阻止,一个少年偌大的家,全部被斩杀,只有他一个人活下来。
眼下只想变强,他很明白。
如果不变强,自己跟死了没有什么区别。
在天兆山打猎,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不少人还没马背高的孩子,阿爹阿娘都死在山中,对他们来讲,都只有一条路,那就是变强。
生活在云城中的子民,每个人都想要凭借着自己的实力活着,没有人愿意安逸。
虽然最终会分道扬镳,但一路上许宗懿依旧用自己所得到的手段,帮助商队。
不仅是每个人的伙食变好了,就连那些驼象的脚力也快了许多,被他用豢兽人的手法调整了一下,潜移默化中,它们有不小的蜕变。
一晃眼,不到四十天的时间过去了。
云城在函谷关以北,距离阴山关平北王的封地十五万里。
眼下他们已经到了阴山关地区的山域。
在这里的凶兽不少,一些在相对外围他们都能够对付得了。
此番狩猎,他们需要很多数量的凶兽,沿途打野,收获根本不够塞牙缝的。
唯有在阴山关这种级别的地域,才有可能打到一些肉质品级较高,数量又多的凶兽。
“阿一小兄弟,我们只能够送你到这里了,你沿途往官道走一万里,就能够到达阴山关了,我们要直接进入山域狩猎。”一路上,许宗懿提出不少让他们受益无穷的建议,所以吉大爷对他很喜欢。
“多谢诸位带我一程,就此告别。”许宗懿躬身一礼。
“慢走。”李虎眼神中流露出可惜,觉得如果这孩子长大之后,一定能够成为很好的猎手。
许宗懿明白,自己与他们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与他们同行,一旦暴露出什么的话,只会给他们带来危险。
所以对他们最好的方法,就是迅速离开。
也不知道天兆云神会不会动用一些手段来推算自己的下落?
“豊少,你要记得帮我多看看,是不是有人惦记我?”许宗懿不想再发生上一次混沌战凰族以及相柳氏联手袭杀自己的事情,不是每一次都能够运气那么好的。
“放心吧,如果真有危险,我会通知你的。”豊少也知道,许宗懿浑身上下已经都没有多少了。
如今,已是立秋时节。
在这平北王府所统辖的封地当中,秋意浓烈。
官道乃是以黑石板横铺,宽有百丈。
两边所种植的树木,早已经发黄,金灿灿一片,随风飘落。
他披着破烂的灰色斗篷,为了想要早一点到达龙虎城,所以便施展了飞天翼。
万里之巨,不到一天的时间,他就看到阴山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