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痕迹(1 / 1)

凶案追击 莫伊莱 1386 字 1个月前

房子不大,屋子里的陈设、家具也不多,所以倒也没有太多需要翻翻找找的地方,好处是一目了然,坏处也是非常显而易见的,那就是想要通过屋内的个人物品来判断死者生前是一个什么样身份角色的人,也不大容易。{我们不写小说,我们只是网络字搬运工。-<>

客厅里面除了门口的那一串脚印之外,实在是乏善可陈,方圆走进了与入户门相对的小厨房,想看看那里有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

厨房的空间很小,形状比较狭长,如果真的在这里面煎炒烹炸,施展厨艺的话,一个人或许还能够施展得开,两个人都会显得比较拥挤,不过从厨房里面的情况来看,一个看起来就很久没有人用过的老实煤气灶头,一口已经爬满了铁锈的炒锅,还有一个干巴巴的洗菜盆,很显然住在这里的人不是一个热衷于烹饪的人,厨房的功能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而就在这个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的小厨房里面,在墙角一只脏兮兮的塑料垃圾桶里,方圆发现了一支被俗称为“热得快”的电加热棒,方圆小心翼翼的戴着手套把那支电加热棒从垃圾桶里面拣出来,在厨房里面找了个插座,插上电试了一下,很快电加热棒就有了一点温度,说明这是一支仍旧可以正常使用的好的电加热棒。

那么为什么一支还可以使用的电加热棒会被人这么随意的丢在垃圾桶里面呢?看了看那支加热棒的大小,方圆的心里面就已经大致有了一个结论。

“看样子,凶手用来加热浴缸里面池水的工具应该就是这个了!”她把那支电加热棒交给戴煦,对他说出自己的想法,“上大学那会儿,因为有的时候来不及到热水房去打热水,再加上男生的寝室楼距离热水房也比较远,所以我们班的男生经常有顶风作案,明知道学校禁止使用电加热棒。还偷偷藏一支在寝室里面的,偶尔女生也有借过来用用的时候,还没有这支这么大的功率呢,插在暖水壶的口上。用不了两三分钟,一壶水就被烧开了,虽然安全性确实不太好,但是加热的速度的确特别快。假如凶手把死者的尸体放在浴缸里,接满了水。然后用这么大的一支电加热棒去加热,估计也不会需要太久的时间就可以做到了。”

戴煦点点头,拿出一个证物袋来,把已经散掉了温度的加热棒装了起来,准备带回局里面去作为证物,以供参考。在方圆到厨房去查看的时候,他正在和一名刑技的同事聊天,询问着房子里面取证的情况。

“所以说,除了卫生间里面的死者尸体之外,房子其他地方就没有发现任何的血迹?打扫的这么彻底?”戴煦收好了加热棒之后。继续方才没有完成的话题,似乎房子里面的情况让他感到有些惊讶,“所以除了门口的足迹,没别的了?”

那位刑技的同事点点头,有点无奈的回答说:“是啊,我们也特别惊讶,刚来出现场的时候,一开门就看到客厅里面有一串脚印,还觉得挺高兴的,觉得这简直就是老天爷开了眼。留着这么完整的足迹给我们,结果还是太天真了,除了那一串谁都看得见的足迹之外,到现在我们还连一个有效的指纹也没有找到呢。血迹就更是没有了,应该是被洗刷的很干净,不然就看死者那脸被砸成了那副模样,也不太可能没出什么血啊。更夸张的是,包括卫生间在内,房子里面除了那一串脚印之外。就找不到其他的足迹了,凶手在离开现场之前,应该是先擦除了自己可能留下指纹的全部位置,或者干脆就是用手套之类的东西避免了指纹,然后从里到外一边往外面退一边打扫,确保了房间里面不留下一点脚印。做这一行时间久了,很多事情一看就有判断,这次咱们遇到的这个人可不一般,已经不止是细心或者粗心的问题了,我觉得这个人是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

“你的意思是,这个人是个老手?”方圆听了之后,略微有些担心的问。

“是不是老手这个还真不好说,有可能是和警察打过交道,比较有经验的人,也有可能是因为作案人本身的职业或者专业特点,所以本身就具有这方面的意识或者说知识,反正肯定不是单纯的细心粗心就对了!”刑技的同事回答说。

“那这样一来,那一串没有被擦掉,特别明晃晃的脚印,”方圆指了指客厅地面上的那一串黑乎乎的鞋印,“肯定是报案人留下来的了,报案人进了门,径直进屋,走到客厅里面,经过卫生间的时候,看到了浴缸里面的死者,所以受到了惊吓,扭头就跑出去了。可是报案人是谁呢?他为什么能够不用撬门就直接进来,发现房子里面有人遇害之后,又要特意跑出去找个i卡公用电话来报案呢?能不通过撬锁之类的方法就进门,说明报案人手里面应该是有这个房子的门钥匙的,难道……报案人才是房主,这名死者并不是?”

戴煦摇了摇头,觉得方圆的这个假设有点站不住脚:“假如是你的房子,开门进屋之后发现浴缸里莫名其妙的多了一个死人,并且是根本不应该出现在自己房子里面的,你会怎么办?肯定会报警对吧?但是你会特意大费周章的去用那么隐匿的方式报案,想方设法的掩盖自己的身份么?”

“应该不会,虽然说自己家遇到了这么莫名其妙的倒霉事儿确实会让人心里面觉得特别不舒服,但是毕竟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事情,自己的房子里出了事,就算自己想要低调,不想张扬,警察一上门,左邻右舍还是会知道,根本不可能瞒得住啊。”方圆被戴煦这么一问,也意识到自己刚才考虑问题存在着一个很大的无趣,不过她也并不会因此而觉得有什么丢脸没面子的。还是老老实实的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而且假如和自己没有关系,那就更要澄清了,搞得这么神神秘秘的。反而有一种说不清楚的感觉,徒增嫌疑,得不偿失,没有必要。”

“对,就是这么个原因。所以我觉得,报案人有可能是因为某种不太见得了光,或者说不太正当的原因,进到屋子里面来的,所以如果让咱们知道了报案人的身份,可能对报案人来说麻烦更大。”戴煦点点头。

方圆顺着他的话那么一想,脑子里冒出来一个最有可能的答案:“那个报案人会不会是入室盗窃的小偷?所以才只敢报警,不敢露面?”

“未必,如果是正儿八经有经验的窃贼,首先未必会盯得上这附近的房子。”戴煦摇摇头,环视了一下这间屋子里面简陋的陈设,房子外面的情况不用说方圆应该也还是有印象的,如果说这样的一栋楼,包括这样的一个居民小区,能够被比较内行的窃贼盯上,那这窃贼的眼光未免也有些太低了,“其次就算是出于某种原因,恰好就盯上了这一户,也未必会那么大意的不注意自己脚下沾了多少泥水。居然能留下这么清晰的鞋印。这种错误就属于老油条不会犯,手生的小毛贼又做不到连门锁被撬过的痕迹也找不到。所以这几方面的原因综合在一起来衡量的话,我更倾向于这样的一种假设——凶手在杀人之后,打扫了现场。离开之前不管是出于有意还是无意,门锁没有被锁住,门是虚掩着的,报案人很有可能是发现了虚掩着的房门,并且确定屋内无人,所以想要进去顺手牵羊。没想到误打误撞发现了死者,又怕说不清楚,所以就选择了那种大费周章报案的方式。”

方圆觉得戴煦的这种结论听起来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只不过还有另外一点解释不通:“可是这里是顶楼啊?假如说是中间楼层,或者一二楼或许还说得过去,很有可能有人会恰好经过的时候发现了门是虚掩着的,顶楼的话就困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