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之间也没准确找到幕后黑手,不过与拱都电子的扯皮却火热开启了。
在接到对方律师函的第三天,驰名电子的律师函就回了过去。函件先是摆了租赁合同中的事实,又对照引用了相关法律法规,可谓是有理有据。随即就陈述了己方观点:坚决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
一周多以后,拱都电子第二份律师函寄来,内容与第一份雷同,不过侧重点有了变化:拱都电子愿意承担相应违约赔偿,但驰名电子也有义务配合协商解约,因为合同中有相关规定条款。并且这份律师函也挑到了驰名电子的毛病,续签合同时间与原合同结束时间有断档,驰名电子也有违约行为。
面对这种倒打一耙行径,驰名电子自是不会买帐,很快生成法律条文,再次传了过去。
第三拔再传函的时候,拱都电子就是咬住了一点:必须毁约,甘愿赔付。
驰名电子基本还是坚持原来观点:坚决不退。同时也似乎有了退步,列出了赔偿数额,但与对方的赔偿意愿比起来,那可是天文数字——几千万,但也有理有据,因为这可不只是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大去了。
扯吧,反正租约不可能顺利解除,但同时却又传递出一个信息:驰名电子的光刻机设备要悬,最起码下一年是别想和拱都电子续约了。
这些扯皮的事自有法律顾问干,自有寇宇跟进着,丁驰要忙自己的事。
四月初的时候,丁驰得知,省移动公司新老总到了,是个叫宁雨的女人,是从外省调过来的。于是他第一时间打电话联系移动公司,对方的回复是“老总没时间”。过几天后,丁驰再次联系,对方回复基本差不多——宁总很忙。之后再联系,要么就是老总没在,要么就是开会。
日子进入四月下旬,丁驰亲自上门,可是却被办公室挡驾了,言说宁总在会客。丁驰没说别的,而是继续在省移动办公室等着。
只到快中午时,办公室主任抱歉的回复:“丁总,实在不好意思,宁总刚会完客,便有紧急事务出差了。”
“好的,没关系,等宁总出差回来,我再来拜访。”丁驰站起身来,“如果方便的话,可否告之宁总联系方式。”
“抱歉,没有宁总允许,我不敢冒然询问。”再次致歉后,办公室主任又道,“您可以打固话呀。”
明知对方在推脱,但丁驰还是认真的说:“宁总换了新办公室,肯定固话也换了,原老总办公室的座机号码是空号。”
“那就无能为力了。”办公室主任显得很遗憾。
“那如果宁总回来的话,主任可否通知一下?”
“这没问题,应该的。不过我这里杂事太乱,有时也未必能记住,您还是勤打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