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间,蒋云的眼前出现了一点点亮光,一个人影闪现出来,虽然影子轮廓模模糊糊,但是蒋云依然一眼就认出来,那绝对是言末。
言末的影子试图靠近他,可是在离他大概半米的距离就停住了,再也不能寸进。
蒋云就伸出手,试图碰一碰言末。
但是与此同时,言末也跟着往后退。
无法触碰,蒋云只能无奈的微笑,他的念头已经完全沉浸在上辈子,他飘在巴黎街头的时候。
你好,好久不见,我就是想说一声再见。他很轻松的扬起手,朝着影子挥挥。
没想到,他话刚出头,言末的影子就飞快的朝着他扑过来。
那是一个年迈的老人,白发苍苍,手也不再有力,但是蒋云依然一眼就看出来,这个人就是言末,言末老年的时候。
他觉得自己快要离开的时候,还能见到年老的言末,真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
蒋云笑眯眯的还想挥手,言末却紧紧的抓住他,用一种和苍老的年纪完全不相符的力气:这一次,我绝对不会再放手了!
再然后,蒋云就从幻觉中清醒过来,他现在周围还是一片黑暗,台下依然十分热闹,但是却并没有那种被隔离在时空之外的感觉了。
他用力的眨了一下眼睛,然后,就被一个温暖的胸膛紧紧包裹住。
是言末!
蒋云笑起来,全心全意的放松身体,靠在了言末的怀里。
与此同时,蒋云感觉到胸前一热,那是一种温度很高,但是又并不炙疼的感觉,就像是他的灵魂里燃起了一个小火苗,将原来的沉疴和遗憾,统统都烧光了,他的灵魂,也跟着轻盈起来。
正在这时候,舞台上的灯光重新大亮,一切似乎都没有任何变化。
蒋云转过头,对着言末微微笑。
然后,他站在T台上,当着在场成百上千的观众,当着无数媒体的镜头,当着无数镜头后面的观众,抬起头,轻轻的吻住言末。
这一个吻,被许多张照片,永久的记录了下来。
回到酒店,蒋云发现胸口那朵随着他重生出现的荆棘玫瑰,彻彻底底的消失不见了。
它应该是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蒋云抚摸着那块光滑看不出丝毫痕迹的皮肤,从此以后,我再也不会收到上辈子一丁点的影响,之后,就是彻彻底底全新的人生。
言末低头在那上头吻了一下。
等回去以后,我要在这上头再纹一个纹身纹上我的名字,好不好?言末对蒋云说,那以后,不管你投胎转世多少回,你总归是属于我的,我的胸口就纹你的名字,这样,就算变成另一个人,我们依然能够一眼就认出对方。
好。蒋云笑着说。
第100章前世(上)
言末第一次见到蒋云的时候,觉得这真是一个冒冒失失的小男孩。
他那时候刚被阿历桑德罗那老头临时求助,去给一场模特展选人。
他哪懂这些,只觉得这些瘦削的模特长得奇形怪状,全程神游只想睡觉,就当自己是个凑数的。
没想到散场以后,一个他甚至都没注意到的华国模特突然跳到他面前,结结巴巴的向言末推荐自己。
这小男孩儿长着一张挺好看的脸,但是在国外时尚圈,他过于柔和的五官轮廓显然没有外国男模那么深邃吸引人。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言末还是忍不住给了他一个机会虽然后来被老头喷得不清,骂他以权谋私,过分照顾来自自己国家的人。
开玩笑,就连公司都是他的,照顾照顾有什么大不了的?
言末一气,就干脆直接把这小孩儿接到家里去住,照顾都照顾得光明正大。
他这番做为,叫老头子都十分惊讶。
圈子里的人都知道,言末此人,虽然是一颗地地道道的摇钱树,但是性子冷清,一般人根本攀不上。
谁想得到,一个十八线的小嫩模,突然就爬上了这颗大树,还在树杈上直接筑了一个窝?
言末倒是觉得坦坦荡荡,他又不喜欢男人,照顾一下家乡的小朋友,有什么大不了的。
他确实不太喜欢有人闯进自己的生活,刚开始也担心过小孩儿不懂分寸,叫他心烦。
没想到,这小孩实在是太乖了。
言末也有一个弟弟,但那小子就是一个混世魔王,从小心心念念要超过哥哥,每次见到他都是一脸敌意,一点都不好玩。
言末从来没想到,世界上竟然会有这么乖巧可爱又上进的小孩儿。
蒋云的出身并不太好,他几乎没有上过学,一直都是一个人长大,所以对于有学问的人,一直都十分崇拜,而言末偏偏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天才,每回被那双柔软的眼睛盯着,言末就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自豪感涌上心头,这种感觉,是他那个糟心弟弟从来不会给他的。
小孩虽然没什么文化,学习却十分刻苦,人其实也很聪明,蒋云在国内就练过一阵子英文,可惜因为没有适合的环境,口音听上去惨不忍睹,出来以后被人笑了几回。
从那以后,蒋云一有空就窜到街头,和当地人搭讪,从坑坑巴巴的英语练到不太熟练的意大利语,最后,竟然练出了一口地道的英文,意大利语还有法语,叫言末都忍不住对他刮目相看。
做为一个模特,小孩儿也是既有天赋又刻苦努力,他的舞台感,就连挑剔的阿历桑德罗都忍不住赞扬,又遗憾这小孩儿身高太高,要不然反串女模,绝对会特别合适。
蒋云就像他当初说的那样,果然没有叫言末失望。
言末看着小孩儿磕磕绊绊的在时尚圈闯荡,立足,最后拥有一席之地,看着他高兴得意,就连自己也是满心的欣慰。
看着看着,言末突然觉得自己脑子里渐渐多了些不太正直的念头
他也说不清楚,这些歪念头是什么时候冒出来的,反正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根深蒂固拔除不掉了。
他的眼神也慢慢游离,总是忍不住去看蒋云线条优美的脖颈,纤细的手臂,略带一点肉感的指尖,还有姣好的腰身和雪白的长腿,扯都扯不回来。
有一天,蒋云刚洗完澡,本来就柔顺的头发乖乖的贴服在脸颊两侧,衬得他面颊越发柔嫩,穿着一件薄薄的小背心和四角短裤,露出了线条清晰的锁骨线条和笔直的长腿,言末忍不住偷偷瞅了半天,觉得这小孩身上哪一个部位,他都想啃啃看。
偏偏这乖孩子还无知无觉,完全没有抱大腿认干爹的想法,这叫言末这个怪老头非常的失望。
嫩生生的小兔子就这么无辜的在眼前蹦跶着,要不是还有基本的道德感作祟,言末真想一口把他叼回窝里去。
再怎么才能叫这傻兔子乖乖跳进自己的嘴里?言末琢磨着。
他是一个精明的商人,向来最擅长设置陷阱,让猎物自己掉进来。
言末开始努力的散发自身的魅力,用眼神,用若即若离的态度,还有暧昧不明的动作
偏偏这傻兔子只会呆呆的睁着那双天真无邪的大眼睛,一个劲儿的用崇拜的眼神看自己。
这叫他怎么下得了手哟!
正当言末以为蒋云是一个笔直笔直的小直男的时候,一场成功大秀落幕,那小孩儿突然醉醺醺的冲进了自己的怀里。
我喜欢你,特别特别喜欢你!小孩儿陀红着双颊,迷迷糊糊的对着言末笑。
言末搂着这软绵绵的小孩,轻轻在他耳边问:有多喜欢我?